邳州現象的概述
就邳州征地血案調查發現,此類違法征地現象在邳州並非個例。在違法違規征地背後,邳州5年內擴城至50平方公里。邳州現象的解讀
媒體對邳州崛起之道概括出以下五點:解放思想“敢發展”、傾力城市建設“能發展”、最佳化軟環境“保發展”、打造產業集群“會發展”、強力招商引資“大發展”。邳州現象的後果
大規模的征地、拆遷,一系列的形象、政績工程,竟使得百姓流離失所、致死致傷致殘;形象工程已經如狼似虎,充滿血腥!“邳州現象”令人觸目驚心!2010年1月7日發生暴力征地致死人命案:邳州運河鎮河灣村,村支書孫孝軍涉嫌組織200多名社會人員暴力征地,護地的22歲村民李冬冬被當場刺死。
其實,致死、致傷的,豈止李冬冬一人?早在2007年7月,邳州西郊趙墩鎮彭湖村,村民王某之妻在地頭阻攔征地,被毆打致死。村民王素梅的丈夫譚運舉,先是去年10月12日因拒絕簽字被打傷,後又將譚拖到外面打昏。王素梅說,丈夫住院期間,又被幾人拉到湖邊,要他立即簽字,否則就沉湖。僅壩頭村向記者稱被打傷住院的村民,有十多人。房子拆除後買不起公寓,壩頭村35歲女子徐傳玲去年10月自殺。
2010年1月15日,原運河鎮壩頭村村民說,他們村被劃在邳州新城區範圍後,去年10月接到通知要求限期拆遷。諸多村民反映,鎮政府組織村幹部包戶做工作,隨後採用斷電、打罵、將人強行拖走等方式,最終將全村“剷平”。邳州新城開發,諸多的村子失去土地,一些村莊則被整村拆遷。運河鎮河灣村,在發生血案前,原來3000多畝耕地被占用2500多畝。運河鎮李口村到2007年時,全部耕地被征完。
邳州現象的疑問
根據《土地管理法》:徵用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耕地超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准。徵用上述以外土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那么邳州如此大規模的征地、圈地現象,經過國務院或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嗎?如果沒有,邳州為何如此膽大妄為胡作非為,一些人又是為何如此喪心病狂無法無天?其上級就絲毫未察覺?更值得讓人追問令人警醒的是,這樣一個邳州,又是如何被評為全國百強縣(市)的?邳州現象的破滅
2010年4月15日下午3時,邳州全市幹部大會在邳州市行政中心召開,會上宣布免去李連玉邳州市委書記職務,孟鐵林也不再擔任邳州市市長職務。對於書記市長同時被免職,邳州坊間普遍認為與年初發生的“征地血案”有關。2010年1月7日下午,運河鎮河灣村村民李冬冬在阻止非法征地時被刺身亡,村民李衛南被刺成重傷。事發時,適逢邳州市政府領導車隊路過,但車隊“見死不救”。“征地血案”震驚全國,引起中央領導高度重視,數十名涉案人員被警方控制。對於4月15日李連玉的去職,江蘇省委組織部稱僅是“正常調整”,但邳州當地一名官員直言:“征地血案這么大的惡性事件,造成那么大的負面影響,難道不需要問責?”
邳州現象的反思
一是公平問題。
在借征地謀發展的同時,那些失去土地的人不能受到損害和傷害。否則就連結著一個最基礎的政治命題:發展究竟為了什麼?當地人之所以說“耕地是農民的命”,概因在所謂的“城市化”以及“經營城市”的過程中,他們賴以生存的基礎被剝奪,這樣的發展美其名曰“發展為人民”,誰都知道這純系鬼話。假如謀發展只為了官員政績,其實質則是官與民爭利,在博弈雙方力量懸殊的情況下,也需顧及最低標準的公平、公正乃至道德良心問題。二是黨紀國法問題。
“發展是硬道理”喊了很多年,但從沒誰說過可以突破黨紀國法的底線。當地國土局人士透露,市政府不斷修改土地規劃,例如將基本農田改為耕地,耕地改為荒地,如此的“瞞天過海”,顯然是置黨紀國法於不顧。如此膽量是如何養大的?如此手段又是怎樣變得嫻熟的?不得不反思同級黨委、政府的自我約束機制,不得不拷問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責任,不得不檢點與土地有關的黨紀國法其自身體系的完整和有效性的問題。誠然,“邳州現象”絕不僅僅存在於邳州這一個地方,也不僅僅存在於征地拆遷這一個領域。對它,亟待進行整體性的解讀和認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