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1942年,陝甘寧邊區政府頒布《抗日軍人退伍及安置暫行辦法》,這是黨史中記載較早的關於軍人退役方面的政策檔案。1945年4月,黨的七大把“加強優待抗屬,撫恤傷亡,安置殘廢軍人及退伍軍人的工作”列入黨的軍事問題決議。
2018年8月,退役軍人事務部等軍地12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對於更好實現退役軍人自身價值、助推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就業舉措
一是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畫;各地特別是邊疆地區、深度貧困地區結合實施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設定一定數量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考;各級黨政機關在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時,注意選調有服役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拓寬從反恐特戰等退役軍人中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渠道。
二是鼓勵企業招用。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對退役軍人就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
三是探索新的就業渠道。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以及安保等崗位招錄退役軍人的比例,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軍人;選派退役軍人參與社會治理、穩邊固邊、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鼓勵退役軍人到黨的基層組織、城鄉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
在強化就業服務方面,明確退役軍人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享受優先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同時要求搞好後續扶持,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台賬,實行實名制管理,跟蹤退役軍人就業情況,並提供必要服務。
創業舉措
提升能力
一是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培訓體系。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納入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體系,依託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等教育資源,促進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相銜接、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互為補充。
二是開展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深入開展“送政策進軍營”活動,加強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形勢介紹、政策諮詢、心理調適、“一對一”職業規劃,努力把退役軍人服役期間錘鍊的品質轉化為就業創業的優勢。
三是加強退役後職業技能培訓。放寬參加免費培訓的時間限制,把現行的“退役後一年內可參加一次免費培訓”,放寬至“退役後任意時間段均可參加”;放寬參加免費培訓的地域限制,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同意,允許跨省異地參加教育培訓。
四是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退役軍人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和知識更新培訓;將下崗失業退役軍人納入特別職業培訓計畫和職業技能培訓等範圍,並按規定予以補貼。
五是鼓勵參加學歷教育。鼓勵各地將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納入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範圍;退役軍人參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試享受加分照顧;軍人服役期間參加開放教育、自學考試等學歷繼續教育,退役後可繼續完成學業,獲得相應國民高等教育學歷文憑。
六是加強教育培訓管理。提出建立退役軍人職業技能承訓機構、承訓企業和高等院校目錄,向社會公開並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確保承訓單位的教學水平。加強對承訓單位教育培訓質量考核,建立激勵機制。
支持創業
一是加強創業培訓。各地對有創業意願的退役軍人,要組織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增強創業信心,提升創業能力。二是優先提供創業場所。鼓勵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和創業園區,有針對性地解決缺場地、缺資金、缺技術等問題,為他們創新創業創造條件。三是享受金融和稅收優惠。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享受貸款貼息,各地可結合實際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稅收優惠。下一步,相關部門還將研究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服務體系
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強調信息化建設對精準服務的支撐作用,提出加快建成全國貫通、實時共享、上下聯動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平台,充分運用大數據,提供精準服務。二是建好指導隊伍。發揮指導團隊在退役軍人職業規劃、創業指導、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傳幫帶作用,將創業經驗豐富、關愛退役軍人、熱愛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和專家學者吸納進來,提高服務指導的專業化水平。三是建設實訓基地。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加快建立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專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區域化實訓基地,將其納入國家政策支持範圍,給予適當補助。四是用好社會力量。倡導全社會共同參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社會力量補充服務、退役軍人自我服務結合起來,支持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