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一是凝聚軍心士氣、實現強軍目標的重要保障。沒有一個人民的軍隊,便沒有人民的一切。當前,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複雜變化,我國面臨的安全環境挑戰十分嚴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任務艱巨而繁重,迫切需要建設一支強大的人民軍隊。退役與現役是軍人人生的不同階段。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做好了,作用發揮好了,個人價值得到較好實現,不僅對退役軍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也有利於解除廣大現役軍人的後顧之憂,促進他們安心服役,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的崇高使命,有利於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積極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事業,真正把國防潛力轉化為國防實力。
二是發揮人才作用、助推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軍隊是大熔爐、大學校。廣大退役軍人經過軍隊的培養鍛鍊,政治素質、意志品質、能力作風都比較過硬。目前,全國累計有數千萬退役軍人,每年還有數十萬軍人退出現役,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時,軍事職業有其特殊性,軍人退役到地方後有一個心理調適、角色轉變、能力轉換的過程,需要給予支持和幫扶。制定出台《意見》,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幫助他們邁好工作轉軌、事業轉型、人生轉段的關鍵一步,為他們更快融入社會、更好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適用人群
主要適用於三類退役軍人:一是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擇業軍轉幹部;三是復員幹部。
意見特點
一是重要宣示。首次提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優先,保障退役軍人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優待,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的關心關愛,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重要指示落到實處。二是問題導向。針對當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夠、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三是統籌兼顧。根據各類退役軍人群體現有政策和現實需求,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逐步建立相對統一、規範有序的政策制度。四是繼承中創新。一方面,用足用好現有政策,對受退役軍人普遍歡迎、實際效果較好的相關政策繼續堅持;另一方面,對部分地區出台的好政策上升為全國性政策,對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固化為政策;同時,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提出了一些前瞻性的創新措施。
總體思路
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具體提出32字要求。一是政府推動、政策優先。政府在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方面積極發揮作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務、宣傳引導、組織協調等方面切實擔負起職責。二是市場導向、需求牽引。就業創業歸根結底屬於市場行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根據市場需求,提高就業創業服務的針對性、實效性。三是自願選擇、自主作為。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關鍵在於退役軍人自身努力,要加快角色身份轉換,勇於投身改革開放時代大潮,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四是社會支持、多方參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調動政府、市場、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
舉措
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方面舉措
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升能力是基礎。近年來,國家在加強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方面,出台了一些針對性措施,但也存在各類政策零散、優惠不足、培訓質量不高、培訓方式不靈活等問題。《意見》提出6個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培訓體系。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納入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體系,依託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等教育資源,促進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相銜接、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互為補充。
二是開展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深入開展“送政策進軍營”活動,加強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形勢介紹、政策諮詢、心理調適、“一對一”職業規劃,努力把退役軍人服役期間錘鍊的品質轉化為就業創業的優勢。
三是加強退役後職業技能培訓。放寬參加免費培訓的時間限制,把現行的“退役後一年內可參加一次免費培訓”,放寬至“退役後任意時間段均可參加”;放寬參加免費培訓的地域限制,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同意,允許跨省異地參加教育培訓。
四是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退役軍人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和知識更新培訓;將下崗失業退役軍人納入特別職業培訓計畫和職業技能培訓等範圍,並按規定予以補貼。
五是鼓勵參加學歷教育。鼓勵各地將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納入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範圍;退役軍人參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試享受加分照顧;軍人服役期間參加開放教育、自學考試等學歷繼續教育,退役後可繼續完成學業,獲得相應國民高等教育學歷文憑。
六是加強教育培訓管理。提出建立退役軍人職業技能承訓機構、承訓企業和高等院校目錄,向社會公開並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確保承訓單位的教學水平。加強對承訓單位教育培訓質量考核,建立激勵機制。
支持退役軍人就業方面舉措
從放寬招收條件、拓寬就業渠道、強化就業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在放寬招收條件方面,明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退役軍人,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
在拓寬就業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畫;各地特別是邊疆地區、深度貧困地區結合實施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設定一定數量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考;各級黨政機關在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時,注意選調有服役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拓寬從反恐特戰等退役軍人中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渠道。二是鼓勵企業招用。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對退役軍人就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三是探索新的就業渠道。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以及安保等崗位招錄退役軍人的比例,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軍人;選派退役軍人參與社會治理、穩邊固邊、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鼓勵退役軍人到黨的基層組織、城鄉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
在強化就業服務方面,明確退役軍人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享受優先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同時要求搞好後續扶持,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台賬,實行實名制管理,跟蹤退役軍人就業情況,並提供必要服務。
支持退役軍人創業方面舉措
創業是更高層次的就業,對帶動就業具有重要作用。《意見》突出對有創業意願退役軍人的引導和服務。一是加強創業培訓。各地對有創業意願的退役軍人,要組織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增強創業信心,提升創業能力。二是優先提供創業場所。鼓勵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和創業園區,有針對性地解決缺場地、缺資金、缺技術等問題,為他們創新創業創造條件。三是享受金融和稅收優惠。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享受貸款貼息,各地可結合實際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稅收優惠。下一步,相關部門還將研究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健全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方面舉措
根據新的形勢要求,按照平台信息化、隊伍專業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確了服務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架構。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強調信息化建設對精準服務的支撐作用,提出加快建成全國貫通、實時共享、上下聯動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平台,充分運用大數據,提供精準服務。二是建好指導隊伍。發揮指導團隊在退役軍人職業規劃、創業指導、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傳幫帶作用,將創業經驗豐富、關愛退役軍人、熱愛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和專家學者吸納進來,提高服務指導的專業化水平。三是建設實訓基地。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加快建立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專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區域化實訓基地,將其納入國家政策支持範圍,給予適當補助。四是用好社會力量。倡導全社會共同參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社會力量補充服務、退役軍人自我服務結合起來,支持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工作。
健全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機制措施
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涉及的部門多,需要建立有效機制。《意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機制。明確黨委領導、政府推動、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軍地相關部門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的工作機制,細化部門具體分工,有利於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嚴格追責問責。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納入各地區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確保中央政策落實落地。對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設條件、提高門檻的,堅決予以清理和糾正;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及時進行督查督辦;對嚴重違反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加強宣傳教育。突出強調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和擇業觀念教育,大力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典型,宣傳社會各界關心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先進事跡,營造有利於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落實要求
政策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實,也是空中樓閣。把《意見》精神宣傳好、貫徹好,確保各項要求落實落地、惠及廣大退役軍人,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要的任務。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強政策解讀。通過多種媒體對《意見》進行公開報導,特別是對退役軍人關注的問題,主動解疑釋惑,使廣大退役軍人準確把握政策精神。二是細化政策措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把《意見》各項要求落細落實。三是注重典型引領。對各地貫徹落實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四是加強督促檢查。要建立任務台賬,堅持跟蹤問效,定期評估檢查,推動工作有力有序進行。
意見解答
出台目的
制定出台《意見》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一是凝聚軍心士氣、實現強軍目標的重要保障。沒有一個人民的軍隊,便沒有人民的一切。當前,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複雜變化,我國面臨的安全環境挑戰十分嚴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任務艱巨而繁重,迫切需要建設一支強大的人民軍隊。退役與現役是軍人人生的不同階段。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做好了,作用發揮好了,個人價值得到較好實現,不僅對退役軍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也有利於解除廣大現役軍人的後顧之憂,促進他們安心服役,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的崇高使命,有利於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積極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事業,真正把國防潛力轉化為國防實力。
二是發揮人才作用、助推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軍隊是大熔爐、大學校。廣大退役軍人經過軍隊的培養鍛鍊,政治素質、意志品質、能力作風都比較過硬。目前,全國累計有數千萬退役軍人,每年還有數十萬軍人退出現役,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時,軍事職業有其特殊性,軍人退役到地方後有一個心理調適、角色轉變、能力轉換的過程,需要給予支持和幫扶。制定出台《意見》,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幫助他們邁好工作轉軌、事業轉型、人生轉段的關鍵一步,為他們更快融入社會、更好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適用範圍
《意見》主要適用於三類退役軍人:一是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擇業軍轉幹部;三是復員幹部。
主要特點
《意見》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重要宣示。首次提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優先,保障退役軍人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優待,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的關心關愛,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重要指示落到實處。二是問題導向。針對當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夠、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三是統籌兼顧。根據各類退役軍人群體現有政策和現實需求,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逐步建立相對統一、規範有序的政策制度。四是繼承中創新。一方面,用足用好現有政策,對受退役軍人普遍歡迎、實際效果較好的相關政策繼續堅持;另一方面,對部分地區出台的好政策上升為全國性政策,對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固化為政策;同時,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提出了一些前瞻性的創新措施。
工作思路
《意見》明確,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具體提出32字要求。一是政府推動、政策優先。政府在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方面積極發揮作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務、宣傳引導、組織協調等方面切實擔負起職責。二是市場導向、需求牽引。就業創業歸根結底屬於市場行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根據市場需求,提高就業創業服務的針對性、實效性。三是自願選擇、自主作為。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關鍵在於退役軍人自身努力,要加快角色身份轉換,勇於投身改革開放時代大潮,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四是社會支持、多方參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調動政府、市場、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
能力舉措
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升能力是基礎。近年來,國家在加強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方面,出台了一些針對性措施,但也存在各類政策零散、優惠不足、培訓質量不高、培訓方式不靈活等問題。《意見》提出6個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培訓體系。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納入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體系,依託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等教育資源,促進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相銜接、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互為補充。
二是開展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深入開展“送政策進軍營”活動,加強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形勢介紹、政策諮詢、心理調適、“一對一”職業規劃,努力把退役軍人服役期間錘鍊的品質轉化為就業創業的優勢。
三是加強退役後職業技能培訓。放寬參加免費培訓的時間限制,把現行的“退役後一年內可參加一次免費培訓”,放寬至“退役後任意時間段均可參加”;放寬參加免費培訓的地域限制,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同意,允許跨省異地參加教育培訓。
四是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退役軍人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和知識更新培訓;將下崗失業退役軍人納入特別職業培訓計畫和職業技能培訓等範圍,並按規定予以補貼。
五是鼓勵參加學歷教育。鼓勵各地將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納入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範圍;退役軍人參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試享受加分照顧;軍人服役期間參加開放教育、自學考試等學歷繼續教育,退役後可繼續完成學業,獲得相應國民高等教育學歷文憑。
六是加強教育培訓管理。提出建立退役軍人職業技能承訓機構、承訓企業和高等院校目錄,向社會公開並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確保承訓單位的教學水平。加強對承訓單位教育培訓質量考核,建立激勵機制。
就業舉措
《意見》從放寬招收條件、拓寬就業渠道、強化就業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在放寬招收條件方面,明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退役軍人,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
在拓寬就業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畫;各地特別是邊疆地區、深度貧困地區結合實施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設定一定數量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考;各級黨政機關在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時,注意選調有服役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拓寬從反恐特戰等退役軍人中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渠道。二是鼓勵企業招用。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對退役軍人就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三是探索新的就業渠道。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以及安保等崗位招錄退役軍人的比例,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軍人;選派退役軍人參與社會治理、穩邊固邊、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鼓勵退役軍人到黨的基層組織、城鄉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
在強化就業服務方面,明確退役軍人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享受優先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同時要求搞好後續扶持,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台賬,實行實名制管理,跟蹤退役軍人就業情況,並提供必要服務。
創業舉措
創業是更高層次的就業,對帶動就業具有重要作用。《意見》突出對有創業意願退役軍人的引導和服務。一是加強創業培訓。各地對有創業意願的退役軍人,要組織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增強創業信心,提升創業能力。二是優先提供創業場所。鼓勵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和創業園區,有針對性地解決缺場地、缺資金、缺技術等問題,為他們創新創業創造條件。三是享受金融和稅收優惠。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享受貸款貼息,各地可結合實際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稅收優惠。下一步,相關部門還將研究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服務舉措
根據新的形勢要求,按照平台信息化、隊伍專業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確了服務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架構。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強調信息化建設對精準服務的支撐作用,提出加快建成全國貫通、實時共享、上下聯動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平台,充分運用大數據,提供精準服務。二是建好指導隊伍。發揮指導團隊在退役軍人職業規劃、創業指導、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傳幫帶作用,將創業經驗豐富、關愛退役軍人、熱愛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和專家學者吸納進來,提高服務指導的專業化水平。三是建設實訓基地。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加快建立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專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區域化實訓基地,將其納入國家政策支持範圍,給予適當補助。四是用好社會力量。倡導全社會共同參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社會力量補充服務、退役軍人自我服務結合起來,支持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工作。
機制措施
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涉及的部門多,需要建立有效機制。《意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機制。明確黨委領導、政府推動、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軍地相關部門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的工作機制,細化部門具體分工,有利於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嚴格追責問責。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納入各地區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確保中央政策落實落地。對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設條件、提高門檻的,堅決予以清理和糾正;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及時進行督查督辦;對嚴重違反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加強宣傳教育。突出強調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和擇業觀念教育,大力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典型,宣傳社會各界關心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先進事跡,營造有利於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貫徹要求
政策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實,也是空中樓閣。把《意見》精神宣傳好、貫徹好,確保各項要求落實落地、惠及廣大退役軍人,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要的任務。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強政策解讀。通過多種媒體對《意見》進行公開報導,特別是對退役軍人關注的問題,主動解疑釋惑,使廣大退役軍人準確把握政策精神。二是細化政策措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把《意見》各項要求落細落實。三是注重典型引領。對各地貫徹落實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四是加強督促檢查。要建立任務台賬,堅持跟蹤問效,定期評估檢查,推動工作有力有序進行。
內容解讀
《意見》明確,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政府推動、政策優先,市場導向、需求牽引,自願選擇、自主作為,社會支持、多方參與,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保障退役軍人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特殊優待。
《意見》要求,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培訓體系,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納入國家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體系,依託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等教育資源,促進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相銜接、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互為補充,不斷改善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加大就業支持力度,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退役軍人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加大從退役軍人中招錄公務員的力度。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對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稅收優惠。強化就業服務,實施後續跟蹤扶持,對出現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及時提供幫扶。
《意見》還要求,最佳化退役軍人創業環境,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可設立退役軍人專區,有條件的地區可專門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退役軍人創辦中小企業,享受金融和稅收優惠,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加快建設全國貫通、實時共享、上下聯動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平台,成立就業創業指導團隊,引入社會力量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意見》強調,要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納入績效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追蹤問效,確保政策落實落地。對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設條件、提高門檻的,堅決予以清理和糾正;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及時督查督辦;對嚴重違反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要加強思想政治和擇業觀念教育,大力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典型,弘揚自信自強、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引導廣大退役軍人發揚人民軍隊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