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
: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基本覆蓋農村居民”,“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地方財政對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補助每年不低於人均10元”,“農民為參加合作醫療、抵禦疾病風險而履行繳費義務不能視為增加農民負擔”。這是中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大規模的投入。從2003年開始,本著多方籌資,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試點地區正在不斷的增加,通過試點地區的經驗總結,為將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全國的全面開展創造了堅實的理論與實踐基礎,截至2004年12月,全國共有310個縣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1945萬戶,6899萬農民參合,參合率達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規劃的要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到2010年的覆蓋面達到農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這份檔案明確,2011年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
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認識明確,組織有力,工作紮實,穩步推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農民民眾的歡迎,與此同時,中國明確擴大試點的目標和要求,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持力度,不斷完善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和監管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上新台階。
存在問題
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辦理報銷的程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保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範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么大。
宣傳不到位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並不真正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於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機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為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後被政府騙走了,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么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程式過於繁瑣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式繁瑣。 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程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可以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藥費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後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係。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三層保障
第一層是農合保險。當地有農業人口26.9萬人。區、鎮、村及農民個人每年共籌資326元。參合農民在區、鎮醫療機構住院可獲得50%~80%的補償,門診就醫可獲得40%的補償,其中大病統籌最高封頂線可達20萬元。
第二層是意外傷害保險。在解決了疾病的問題以後,蘇州市想到的是,農民發生意外傷害的醫藥費由誰來買單?經過和商業保險公司協商,農民每人出10元,籌資及管理由農合經辦機構承擔,參合農民發生意外傷害,最多可以得到6萬元的補償。
第三層是特困醫療救助。相城區共有特困人員5000多名。除了政府補償讓他們“無門檻”參合以外,發生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後,特困救助基金承擔90%,個人只出10%就行了。
報銷比例
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住院補償
(1)報銷範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 大病補償
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