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迪加貸款

辛迪加貸款

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 loan)即銀團貸款,是指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採用同一貸款協定,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方式。一般來說,銀團貸款金額大、期限長,貸款條件較優惠,既能保障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又能降低建設單位的融資成本,是重大基礎設施或大型工業項目建設融資的主要方式。

基本信息

簡介

辛迪加貸款辛迪加貸款
銀團貸款,是指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採用同一貸款協定,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方式。
其債權行分為三類,牽頭銀行、經營銀行、參與銀行。牽頭銀行提供的貸款最大,經營銀行次之,參與銀行最少,牽頭銀行負責出面與貸款行洽談貸款條件。
銀行團貸款通常屬於中長期貸款,短者2到3年,長者10年以上,貸款以倫敦同業拆借利率為準,結合貸款期限具體而定,一般採用浮動匯率。

優勢

一般來說,銀團貸款金額大、期限長,貸款條件較優惠,既能保障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又能降低建設單位的融資成本,是重大基礎設施或大型工業項目建設融資的主要方式。
但由於貸款金額大、時間長,為防範風險,通常由借款行的政府進行擔保。

業務

辛迪加貸款辛迪加貸款
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可以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的資金需求。一般用於交通、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新建項目貸款、大型設備租賃、企業併購融資等。
2.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借款人與安排行商定貸款條件後,由安排行負責銀團的組建。在貸款的執行階段,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
3.銀團貸款操作形式多樣。在同一銀團貸款內,可根據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種形式貸款,如定期貸款、周轉貸款、備用信用證額度等。同時,還可根據借款人需要,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不同的貨幣或貨幣組合。
4.有利於借款人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銀團成功的組建是基於各參與行對借款人財務和經營情況的充分認可,借款人可以藉此業務機會擴大聲譽。
5.銀團貸款成員應按照“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各自授信行為,並按實際承諾份額享有銀團貸款項下相應的權利、義務。
6.單家銀行擔任牽頭行時,其承貸份額原則上不少於銀團融資總金額的20%;分銷給其他銀團貸款成員的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按照牽頭行對貸款最終安排額所承擔的責任,銀團牽頭行分銷銀團貸款可以分為全額包銷、部分包銷和盡最大努力推銷三種類型。
7.銀團代理行是指銀團貸款協定簽訂後,按相關貸款條件確定的金額和進度歸集資金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並接受銀團委託按銀團貸款協定規定的職責對銀團資金進行管理的銀行。代理行可以由牽頭行擔任,也可由銀團貸款成員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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