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有網友曝光稱,自己購買了一件外賣工作服之後,“去哪裡吃飯都不用錢,進店就遞給我還讓我快走”。隨即,該網友曬出了網上商城裡出售的一家外賣平台的送餐員服裝截圖,圖片內容顯示,這件送餐員服裝標價119元。在某電商平台上檢索“外賣衝鋒衣”、“外賣工作服”等字樣後,顯示不少商家出售各類外賣平台送餐員服裝,標價從28元至100多元不等,大部分外賣衝鋒衣的圖片介紹中標註:可以定製“餓了么”、“百度”外賣等多個外賣平台的送餐服,並有薄款和加絨厚款的區別。
該訊息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對此提出質疑:穿著外賣服裝,進店就能取餐,中間不需要經過其他環節很值得懷疑。也有網友認為,不論事情真假,外賣送餐員服裝可以隨意購買,本身就包含一些潛在的社會危險:時下外賣叫餐情況普遍,人們對此幾乎不設防,如果外賣送餐員服裝輕易可以買到,會不會有人以此偽裝成外賣人員進行犯罪。
現象
在網路商城上,一名商家稱,他們出售的這家外賣送餐員衝鋒衣是“2016年9月官方同款”、“沒有色差”,售價為119元,有抓絨里襯。而不帶絨布里襯的外賣衝鋒衣,有商家叫價62元一件。其中一名商家介紹,如果超過10件批量定製,可以降價至58元一件。當買家故意透露,自己並非外賣平台送餐員工,詢問能否購買送餐服裝,商家均答覆稱“沒問題”。
此外,也有商家注意到熱傳的“穿外賣工作服‘免費吃飯’”一事,提醒稱“穿這衣服吃飯也要錢”。當買家提出想要購買一件送餐服“試一試”後,一名商家謹慎表示“不想賣了”並稱“外賣小哥穿的這種印了字,平時穿起來會不舒服的”。
除了同款外賣衝鋒衣,多名商家還出售各類送餐平台的外賣箱和頭盔等。消費者僅需花費200元左右,就可以完成與外賣送餐員的同款配置。
事實
針對“穿外賣工作服就能免費吃飯”這一說法,多名送餐行業的員工表示,基本上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其中一名送餐員介紹,自己所在的外賣平台接單、派單再到取餐、送餐都有一套固定系統。“後台接到顧客的單後,根據我們的距離遠近和空閒狀況派單。因為我們的接單手機全天都開著GPS定位,所以被派單後,不管是商家還是顧客,都能看出我們在什麼位置。”
這名送餐員表示,被派單後,“騎手”(外賣送餐員)會趕往商家,到達後點擊“確認到店”,“如果顧客點的是麵食,騎手到店後餐館才開始做,如果是米飯或者其他品類,會提前準備好,和商家確認過訂單號之後,在系統里點‘取餐’,然後才能離開餐館開始配送。”
也有送餐員表示,確實出現過忙中出錯的時候,但非常少,“一邊是顧客催單,一邊是公司卡著時間,有時候會出現拿錯單的情況,但都是發生在同行之間的,還沒有聽說有單被普通人拿走的事情。”
此外,多名商家表示,他們和送餐員之間的溝通並不是“認衣服的”,而是要依據雙方系統里的單號和菜品等信息,核對確認無誤之後才會進行交接。也有商家表示,與部分送餐員合作時間較長,彼此熟悉,“看臉就能知道他是不是送餐員了。”
多名送餐員還透露,他們的服裝由公司統一發放,“一般是一年四季每個季度一套,還包括夏季和冬季款的頭盔、保溫箱等,但這些衣服丟失或者損壞了,可以找公司補領,沒有很嚴格的限制,更不需要通過網店去購買。”
涉嫌侵權
對於網售外賣送餐員服裝一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如果網店商家未經平台允許,擅自製作、銷售印有平台商標的產品,屬於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侵犯商標法行為的相關規定,商家涉嫌侵犯平台的商標權。如果涉嫌侵犯的是商標或字號,還涉嫌不正當競爭,應承擔法律責任。
同時,對於有網友擔心“送餐員服裝可輕易購買,或潛藏社會危險”這一問題,韓驍表示,如果商家明知購買者購進衣服用來實施犯罪行為仍然與之進行交易,當購買人員實施犯罪並造成了危害,商家亦要承擔責任;否則商家不承擔責任,僅對其銷售仿冒服裝承擔民事責任。
從購買者角度來講,如果其利用購買的衣服偽裝身份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例如騙取餐食等,可能被追究民事責任而返還食費;或因擾亂社會秩序追究其行政責任,處以警告、罰款或行政拘留處罰;嚴重的或以詐欺罪進行刑事責任追究。而從外賣平台角度來講,應採取措施制止無資質商家銷售類似衣服。此外,從外賣平台的消費者和合作商家方面來說,要在取餐和送餐的過程中核對送餐人員身份,不給違法分子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