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元年(1628年),魏閹死,光抃起為工部都水主事,繼任淮安清江關提舉司副提舉、兵部職方司員外郎與郎中、太僕寺少卿等職。他為官清正,秉公辦事,喜談兵,才氣雄豪,出語無忌,光明磊落,為大司馬楊昌齡所賞識,屢薦舉。崇禎十年秋,被派往薊遼巡察邊務,周曆數千里,盡得邊塞形勢和戰守機宜,並擇要上奏十二條良策。次年,出任密雲巡撫,到職不久,便告發密雲監軍鄧希詔奸謀通敵。朝廷召還希詔,派太監孫茂霖核查,不料茂霖與希詔向有私交,謊報“查無實據”,光擰反坐罪,充軍廣東。 十五年,邊境戰事又起,京師多次戒嚴,形勢危急,廷臣力薦光抃。光抃受召,迅即返里變賣田產,毀家紓難,攜白銀萬兩以充軍資,授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州、永平、山海關、通州、天津諸軍務。光汴治軍嚴謹,作戰驍勇,臨危不懼,指揮若定,時薊州被圍,光汴至命放大將軍炮,無人敢應,便下馬親自燃放;鏇將長須藏人囊內,率二騎疾馳入城,城上鼓吹大作,大呼“新督蒞任”!清軍望而驚嘆,薊州之圍遂解。後清軍分兵四出,氣勢兇猛,光汴援南闖北,“不釋鞍甲者七閱月,斬虜首千六百有奇”,然力不從心,河間迤南皆失守,廷臣交相彈劾,崇禎帝令其立功自贖。十六年初夏,在截擊清軍歸路的螺山戰役中,明軍將領各保實力,互不協同作戰,所部被敵軍各個擊破,八鎮兵皆敗走。光忭無法挽回敗局,仇家攻訐,柄臣索重賄不得,故被奪職候勘,系獄數月,最後含冤屈殺於北京西市。 南明福王時,太僕少卿萬元吉、給事中熊維典等為光汴申辯,言其受命於敗軍之際,身先被創,竟與誤國督師範志完同駢首西市,無論文武貴賤莫不為之抱冤。弘光帝為苟延殘喘,寵絡人心,遂下詔平反昭雪,復其官。遺骨遷葬鄉里。
明朝東林黨成員
東林黨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修復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等講學其中,“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其言論被稱為清議。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三吳士紳”、在朝在野的各種政治代表人物、東南城市勢力、某些地方實力派等,一時都聚集在以東林書院為中心的東林派周圍。時人稱之為東林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