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德溫

黃德溫,字伯里,信豐縣人。他從小讀書,明正統六年(公元1441年)辛酋參加鄉試,中為舉人。正統十六年(公元1448年)戊辰,中進士。

基本信息

簡介

明正統六年(1441年)中舉人,十三年中進士。初任考功司主事。平身廉潔,剛正不阿,不徇私情,在朝廷為官司時,內侍王振乘皇帝外出打獵時,出言誹謗朝臣,德溫當皇帝、群臣之面,將王振批殺,血濺朝衣,被稱為“一代豪傑”。

經歷

在兵部武選司任主事時,上疏彈劾武臣中攀附權勢、升官發財的人,武選司遂得清正。後降職在鎮江府(江蘇省鎮江)掌馬政時,黃得溫查出鎮江府的土豪劣紳鯨吞了數百畝牧地,這些土豪劣紳用百鎰巨金行賄,他拒不接受,堅持將被鯨吞的數百畝牧地收回鎮江府所有,黃德溫病危時,教育兒子喪葬從簡,“以此治吾喪,毋從佛事,以壞家法”。卒時,家國中有遺著《慎庵集》。

黃德溫中進士後,出任考功司主事。此時正值明正統年間,英宗朱祁鎮年少驕縱,荒嬉無度,不問政事,政柄遂被司禮監王振把持。

黃德溫處於此環境,不受時風影響,始終為官清明廉潔,剛正不阿,不恂私情。他在朝庭任職的第二年,專橫跋扈的王振乘英宗皇帝外出之際,肆意誹謗朝庭言官。黃德溫忍無可忍,當受命監國的太子和滿朝文武大臣的面,如實揭發王振請誣朝臣、危害百姓的種種罪行,並果敢地將其批殺,使血濺朝衣,人心大快,被稱為“一代豪傑”。英宗返朝,迫於輿論,也不得了了之,並選任黃德溫,為吏部考功主事。

在鎮江任職時,他查出鎮江府的土豪劣紳鯨吞數百萬牧地一事,土豪劣紳用百鎰巨金向黃行賄,黃德溫拒不接受,堅決將被鯨吞的牧地收歸國有。

黃德溫勤政愛民,終至積勞成疾。病危時,他召集全家人至病床前,囑咐兒子黃震喪事從簡,說“以此治吾喪,毋崇佛事,以壞家法。

明朝東林黨成員

東林黨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修復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等講學其中,“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其言論被稱為清議。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三吳士紳”、在朝在野的各種政治代表人物、東南城市勢力、某些地方實力派等,一時都聚集在以東林書院為中心的東林派周圍。時人稱之為東林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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