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1996年3月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設立“安遠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掛靠縣房改辦,實行二塊牌子,一套人馬,中心主任由房改辦主任兼任。2005年,根據國務院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的要求,上劃到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垂直管理,更名為“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安遠縣辦事處”。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2、負責對縣(市)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檢查督促,指導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業務工作。
3、組織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4、負責市城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負責制定全市住房公積金繳交、提取、使用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5、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和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經費核算、審批。
6、負責縣(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規模審批,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信貸的有關規定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7、承辦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