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5年初,是直屬於贛州市人民政府,由市財政局代管的副縣級事業單位。我中心主要承擔全市城鎮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按照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要求,於2004年底完成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全面上收。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不僅改善了我市城鎮職工的居住條件,也為贛州市的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縣(市)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檢查督促,指導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業務工作。
(3)組織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4)負責市城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負責制定全市住房公積金繳交、提取、使用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5)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和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經費核算、審批。
(6)負責縣(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規模審批,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信貸的有關規定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7)承辦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主任劉瑞民: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胡偉玲:協助主任分管人事、基建和17個縣(市)辦事處的工作,負責縣(市)地方協調、業務拓展、隊伍建設。
副主任王梅華:協助主任分管計畫財務科、房改業務科、機關黨務、工會、網路建設、退休職工工作。
總稽核賈慧茹:協助主任分管信貸科、歸集科、共青團、銀行及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主任助理賴育軍:協助主任分管秘書科、督查與信息科、計畫生育、信訪、綜合治理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我中心內設5個科室,下設17個縣(市)辦事處:
(1)秘書科
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檔案收發;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起草呈報和各種會議的組織;負責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機關後勤、保衛、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及其他事務性工作。
(2)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市本級住房公積金的預算;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財務計畫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市本級住房公積金的財務核算工作,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放貸工作;負責人員經費財務管理;負責縣(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核定、管理派駐縣(市)辦事處的經費。
(3)歸集科
負責督促市城區單位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負責市本級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轉移、提取使用記載等工作;負責做好市城區單位、個人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和計息工作;負責市城區住房公積金本息的查詢、打卡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政策擬定、檢查、落實;負責市城區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審核;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政策的擬定。
(4)信貸科
負責市城區職工貸款的調查、審核工作;負責記載市城區職工貸款的發放、回收等情況,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負責保管、歸還借款人的抵押物(證);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的擬定、檢查、落實,對縣(市)辦事處公積金貸款進行規模審批。
(5)督查與信息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政策調研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檔案的起草呈報;負責協調全市電算化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檢查縣(市)辦事處的日常工作;負責縣(市)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督查。
(6)縣(市)辦事處
市中心下設贛縣、大余、崇義、上猶、信豐、全南、興國、瑞金、石城、尋烏、安遠、南康、龍南、會昌、於都、定南、寧都17個辦事處,辦事處承擔的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制定的繳交、提取、使用管理辦法。
(2)負責本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業務工作。
(3)負責本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
(4)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