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科舉制度中監生名目之一。明清兩代,以貢生資格入國子監讀書的稱貢監。
《明史.選舉志》:“同一貢監也,有歲貢,有選貢,有恩貢,有納貢。”
《清史稿.選舉志》:“貢監考職,定例必監期已滿面,乃許送考。”
明、清時,生員入國子監讀書者叫貢生,又稱“貢監”。意謂以人才貢獻給皇帝。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細貢;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清代貢生,別稱“明經”。
簡介
清代考試及學階稱謂。
鄉試:每隔三年的秋季,在各省省會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參試者為“庠生”(貢生,即秀才)。鄉試考取者稱為“舉人”,而第一名稱為“解元”,前五名稱經魁。
會試: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在國都禮部舉行,參試者為各省"舉人",考取後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
殿試:殿試是皇帝為主考的考試,參加殿試者為"貢士",考中後稱為"進士"。
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第一甲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第四名與第二甲第一名,第三甲第一名都稱"傳臚"。
朝考:殿試取得進士身份後,再應朝考,按朝考的成績及殿試名次授以官職。
監生,明清兩代稱在國子監讀書或取得進國子監讀書資格的人。
貢生,科舉時挑選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讀書,稱為貢生。意謂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細貢;
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
清代貢生,別稱“明經”。秀才一經成為貢生,就不再受地方儒學管教,俗稱出貢。
在清朝,貢監也叫優監,表示從生員(秀才)中選拔優秀的人去國子監讀書。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稱監生。有了監生的身份,在科舉考試中就取得了一些便利條件,例如可以直接參加鄉試而不必先考取秀才。
由於成為監生的途徑有多種,所以監生不一定都是秀才,他們也不一定真到國子監去讀書。舉監,由舉人做監生的,叫舉監。貢監,由秀才做監生的,叫貢監,也叫貢生。
古文摘
《明史·選舉志一》:“﹝府、州、縣諸生﹞入國學者,通謂之監生。舉人曰舉監,生員曰貢監。同一貢監也,有歲貢,有選貢,有恩貢,有納貢。”
《儒林外史》第三回:“正值宗師來省録遺, 周進 就録了個貢監卷首。”
《文明小史》第二八回:“當時就有幾位大老,提起開捐的話,朝廷有主意不肯叫人捐實官,只允了虛銜封典貢監翎枝幾項。”
種類
歲貢
每一年或兩三年由地方選送年資長久的廩生入國子監讀書的,稱為歲貢,由於大都挨次升貢,故有“挨貢”的俗語。
恩貢
逢國家慶典進貢的生員,稱為恩貢。
優貢
每三年各省學政就本省生員擇優報送國子監的,稱為優貢。
拔貢
每十二年各省學政考選本省生員擇優報送中央參加朝考合格的,稱為拔貢。
副貢
鄉試取人副榜直接送往國子監的,稱為副貢。
明朝科舉制度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 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伯虎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師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許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制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制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說:"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說:"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