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監考職

古代士子獲貢生及監生功名者,可以考取官職。 中選之恩、拔、副貢生及監生分三等錄用:一等以州同用,二等以州判用,三等以縣丞用。 中選之捐貢監生分二等錄用:一等以主簿用,二等以吏目用。

官制名。古代士子獲貢生及監生功名者,可以考取官職。清制,凡貢生及監生考取官職,均於鄉試之年的五月進行,考生的文結則限於三月送達吏部。經初試入選後,再經複試。中選之恩、拔、副貢生及監生分三等錄用:一等以州同用,二等以州判用,三等以縣丞用。中選之捐貢監生分二等錄用:一等以主簿用,二等以吏目用。均註冊候選。貢生考職不限年,監生未滿三年不得與考。其考授職銜而未經選用者,仍可參加當年鄉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