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豫通預,預防。時:及時。孫通馴:循序漸進。摩:相互學習。
出處
《學記》在總結“教之所由興”和“教之所由廢”的重要規律時指出:“大學之法,禁於未發之謂豫,當其可之謂時,不陵節而施之謂孫,相觀而善之謂摩。此四者,教之所由興也。”
指導意義
這被稱為“大學之法”的豫、時、孫、摩,就是使教學成功的四個基本原則。
豫,就是預防性原則。在學生不良行為發生前就加以防範叫做預防。如果不良行為發生之後再去禁止,積習已深就難以矯正。所以這個原則要求教師在教學上要有預見性。
時,是及時施教原則。“當其可之謂時”,抓住最佳的時機,及時施教,因勢利導,就會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否則,“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
孫,是循序漸進原則。“不陵節而施之謂孫”,教學必須遵循一定的順序(“孫”),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接受水平妥善地安排教學進度。否則,“雜亂而不孫”,不按順序教學,就會使教學陷於混亂而難以收到效果。
摩,即學習觀摩原則。“相觀而善之謂摩”,學友間相互觀摩,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就能共同進步。否則,“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其實前三條更多的強調是學生作為課堂的主體要參與進來課堂時,教師應該如何對學生進行教。要考慮到他的身心發展特點、頭腦中已有的知識體系、學習風格等等。其實也是現在倡導的建構主義思想的以中國重要體現。而最後一條則更多想說明的是同學間的友善的互相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