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鎮市交通運輸局

(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規劃。 (三)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 (七)承擔全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簡介

根據《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豐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31號)精神,設立豐鎮市交通運輸局,為豐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1、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輸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等交通規費徵收管理職責。
2、增加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
3、增加承擔對全市客運計程車的行業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及我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規劃;組織擬訂全市交通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規劃。
(三)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
(四)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職責;擬定交通建設、養護、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交通建設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交通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組織公路及其設施建設的質量監督。
(五)承擔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研究制訂全市公路發展規劃,編制交通建設、運輸生產等中長期計畫及安排年度計畫和組織實施。
(七)承擔全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八)承辦豐鎮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豐鎮市交通運輸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主要會議和籌備組織,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文電、信息、督查、保密、檔案、信訪、史志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指導交通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擬訂交通行業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局直系統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工資、考核、培訓、及機構編制管理、統計等工作;承擔局直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評聘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制定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親關財務管理和建設資金鐵撥付管理;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等工作;承擔全市公路養護支出計畫和編制實施財務決算;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核算和賬務處理。負責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審計工作。
(三)公路股
組織編制全市公路發展規劃,提出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建議;負責國家投資、國家與地方政府投資及利用其他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綜合分析和預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和趨勢,引導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我市公路(包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招投標、交(竣)工驗收,設計檔案及預算報批工作;承擔工程進度、質量監管和投資監管等工程管理職責。
(四)運輸股
貫徹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組織擬訂全市道路運輸行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公路客運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負責公路客貨運行業管理;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全市農村客運站候車亭、停靠點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五)計程車管理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客運計程車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出租行業管理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客運計程車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
(六)交通戰備辦公室
承擔全市交通系統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制定國防交通應急保障方案;承擔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職責;承擔應急交通戰備隊伍和交通儲備器材的管理職責;負責國防教育、預備役隊伍日常工作;參與搶險救災等重大自然災害的交通保障。

四、人員編制

豐鎮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4名,工勤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五、其他事項

(一)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豐鎮市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全市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豐鎮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豐鎮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二)公路建設項目方面的職責分工:豐鎮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豐鎮市發改委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立項、工程審批。
(三)原由豐鎮市交通運輸局委託或法律授權市公路管理段、公路路政管理大隊的部分行政職責仍由以上單位履行。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工業區同豐路同豐巷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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