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豐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31號)精神,設立豐鎮市統計局,為豐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1、劃出規模以下工業、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和資質以外建築企業等國家抽樣調查職能,劃歸豐鎮市城市調查隊。
2、增加農村經濟統計工作職責 。
3、加強對各單位統計調查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 ;加強能源、服務業與社會科技發展方面的統計工作。
4、各項普查的專業技術性工作交由事業單位承擔。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不定期的對基層單位和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的單位要進行法律、法規的制裁。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全區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擬定地方統計報表制度,完善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計畫和全市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能源監測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統計分析及統計諮詢服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管理、公布全市性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市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豐鎮市統計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檔案起草和機關文秘、組織、人事、財務、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督查、車輛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定建設。
(二)法規與核算信息股
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統計崗位證書》的辦理;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貫徹國家、自治區及烏蘭察布市各類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 ;負責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和科技各項綜合性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編寫或編輯統計公報、統計年鑑等信息資料;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指導全市綜合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三)綜合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交通運輸、郵政電訊、能源、原材料、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社會貿易的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並對其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基層專業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豐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