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豐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31號)精神,設立豐鎮市發展和改局革,為豐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報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審批、核准或由自治區、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備案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市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備案,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審批的外,由市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自治區人民政府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量大、單項資金少的項目,由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確定投資目標、原則和標準等並加強監督檢查,具體項目由烏蘭察布市投資管理部門負責安排,豐鎮市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二)劃出的職責
將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規章和行業標準的擬定;根據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自治區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定及組織實施。
(三)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豐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規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我市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加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加強促進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提高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豐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措施,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平衡及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組織制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各主要行業規劃;組織編制資源開發、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豐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制定,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三)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規劃和安排國家、自治區撥款建設的重大項目以及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審核轉報需要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豐鎮市建設項目和外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最佳化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監督檢查項目工程的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四)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做好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並協調農牧業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基礎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擬定地方財政金融發展規劃;組織擬定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研究制定豐鎮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協調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相關問題。
(五)貫徹落實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西部大開發重點項目;研究國家振興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東部振興惠及我市的有關問題;承擔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分析城鎮化發展狀況,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全市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六)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和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全市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八)組織編制豐鎮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烏蘭察布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豐鎮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九)貫徹國家、自治區和烏蘭察布市有關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研究提出政府年度價格調整計畫,分析、預測重要商品價格變化走勢,運用各種價格調控手段穩定物價,減少價格波動。按職責許可權,管理與制定、調整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規範各種收費行為,清理整頓亂收費;監測市場價格動態,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對重要商品和農產品進行成本調查及成本監審,負責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和非涉案物品價格認證。
(十)承辦豐鎮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解決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保衛、財務、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研究提出豐鎮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組織研究豐鎮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規劃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全市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發展目標和政策的擬定。
農村建設股
研究農牧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農村牧區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業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和實施生態移民工程建設規劃;監測和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的發展。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環境整治規劃的編制;組織編制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
生態工程股
研究全市生態建設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建設。組織編制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區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可持續發展規劃和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社會事業股
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事業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訂物流業、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服務業分析和監測、預測工作;監督發展服務業的引導資金;負責市場基礎設施建設。
審核和組織實施豐鎮市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電子政務、信息安全、關鍵產業技術開發等重大項目;對口編制上報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建議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城市(城鎮)重點建設項目。
環境資源股
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全市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與建議;研究提出行業問題平衡、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行業間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統籌全市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問題,組織擬訂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研究交通運輸的發展狀況、市場需求和項目布局,協調解決交通運輸方面重大事項和問題;審查上報和批准全市交通運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研究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新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研究能源基礎產業的發展狀況、市場需求和項目布局,協調解決能源方面重大事項的問題;審查上報全市能源、新能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鏈、產業基地建設。
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巨觀調控政策;監測分析和調度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檢查監督投資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價格股
監測分析全市價格形勢,負責價格預警和反壟斷工作;擬定全市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總水平調控措施;研究制定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管理辦法;修訂豐鎮市價格管理目標;提出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的調整建議;制定和調整豐鎮市管理的商品價格;組織重要商品的市場調查;組織實施全市物品價格認定,監督和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及豐鎮市價格政策。收費管理股
貫徹國家收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自治區、烏蘭察布收費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對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中價服務組織、民辦非企業法人組織、承擔社會公用事業事業和公益事業的企業收費行為進行管理;負責對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授權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行政審批;負責全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收費許可證》的發放與管理;負責對各種亂收費行業進行治理;負責全市收費管理人員和市直屬收費單位執收人員的培訓。價格監督檢查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實施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全市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違反國家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理。負責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協助處理或直接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指導全市價格社會監督、公共服務、信用建設和價格舉報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幹部隊伍的業務建設。人員編制
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23名,工勤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他事項
(一)外資併購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豐鎮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需要進行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報豐鎮市人民政府批准。豐鎮市商務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門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二)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按規定和許可權,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配額的申報和辦事工作,豐鎮市商務局負責在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三)豐鎮市發展和改革局、豐鎮市財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相互配合,發揮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全市經濟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金融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經濟調控體系,提高經濟調控水平。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