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實施
護理實施,是護理程式的第四個步驟,從理論上講,實施是在護理計畫制定之後,按計畫實施,但在實際工作
護理實施中,特別是遇上危、重病人,往往在計畫未制定之前,即已開始實施,然後再補上計畫的書寫部分。
實施方法
護理實施
(1)直接提供護理:即按計畫的內容對所負責的護理對象進行照顧。(2)協調和計畫整體護理的內容;將計畫中的各項護理活動分工、落實任務。
(3)指導和諮詢:即對護理對象及其家屬進行教育和諮詢,並讓他們參與一些護理活動,以發揮其積極性,鼓勵他們掌握有關知識,達到自我維護健康的目的。
工作內容
(1)繼續收集資料,不斷發現新的護理問題,重新評估護理對象,制定新的計畫和措施。
(2)按計畫的內容和執行護理措施。
(3)口頭交班和書在交班報告,24小時內護理程式的執行是連續的,所以必須有交班,以交流護理活動。
(4)書寫護理記錄。整體護理方式中護理記錄採用PIO記錄方式,PIO即由問題(Problem)、措施(Intervention)、結果(Outcome)三詞取其英文名稱的第一個字母組合而成。
①PIO記錄原則:a、以護理程式為框架。
b、反映護理的全過程及動態變化。
c、內容具體、真實、及時、完整、連貫。
d、避免與醫療記錄重複,但合作性問題一定要記錄。
②PIO記錄方法:
“P”的序號要與護理診斷/問題的序號一致並寫明相關因素,可分別採用PES、PE、SE三種記錄方式。
“I”是指與P相對應的已實施的護理措施。即做了什麼,記錄什麼,並非護理計畫中針對該問題所提出的全部護理措施的羅列。
“O”是指實施護理措施後的結果。可出現兩種情況:一種結果是當班問題已解決;另一種結果是當班問題部分解決或未解決,若措施適當,由下一班負責護士繼續觀察並記錄;若措施不適宜,則由下一班負責護士重新修訂並制訂新的護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