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方法則是指能夠證明案件事實信息的載體。證據方法的學理分類有:人的證據方法(言辭證據)和物的證據方法(實物證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方法種類有: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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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
刑事證據指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材料。這一定義概括了訴訟證據的基本特徵,反映了證據的本質屬性。基於立...
概念意義 種類 分類 證明 內容簡介 -
審計證據
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表示審計意見和作出審計結論所必須具備的依據。在審計活動結束時,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其會計資料及其他資...
定義 主要特徵 證據信息 主要作用 分類標準 -
非法證據排除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源自於英美法,於20世紀初產生於美國。當今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大都制定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簡介 法系比較 適用範圍 例外情況 操作程式 -
證據方法的科學維度
作者:李琳 訴訟法《證據方法的科學維度》由李琳編著。 作者運用資訊理論原理、系統論原理和控制論原理,從哲理論、方法論和操作論三個不同思維層面,深入系統地研...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
電子證據
電子證據泛指“一方當事人以數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證據信息”。 資訊時代變革的節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與取得方式的飛躍使證據學研究乃至證據立法...
簡介 概念 採用標準 特點 分類 -
情態證據
證據法學所研究的“情態”是指提供口頭證據者在陳述時外顯的各種下意識反應和活動。情態信息是一種主要依靠直覺進行認知的生理與心理活動的對應伴生關係,具有客觀...
內容提要 系統解釋 注釋與參考文獻 -
民事證據
《民事證據》是2010年7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心編輯。本書主要講述了民事證據的合法性與法律有關的內容。
名詞概念 內容簡介 作品目錄 -
證據為本
證據為本(證據裁判主義),就是說在司法活動中認定案件事實必須以證據為本源,司法證明活動必須以證據為基石。換言之,司法裁判必須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上,因此又為...
含義 功能 要求 意義 相關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