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解玉砂
古代又有稱:碾玉砂、邢砂、磨玉夏水砂。
古代琢制玉器用的礦砂。古代切割研磨玉石,製作玉器所必需使用的工具。砂也可做沙。
解玉砂由採集來的天然剛玉砂礦和石榴石砂礦,經搗制篩選製成。其中分黑沙、紅沙、黃沙、寶沙,也稱黑石沙、紅石沙、黃石沙。黑沙硬度最高,為莫氏8-9度。在史前初始琢玉時也有用過石英砂。
有關史料
《詩經·小雅·鶴鳴》:“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這裡說的“它山之石”即解玉砂的砂礦。
史料上出現明確有關解玉砂的記載始於宋代。
——北宋 《元豐九域志·河北路》:“邢州,巨鹿郡安國軍節度,治龍岡。轄縣五:龍岡、沙河、巨鹿、內丘、南和。土貢:絹一十匹、瓷器一十事、 解玉砂一百斤。”
——北宋 《太平寰宇記·河北道》:“邢州,原領縣九,今八:龍岡、沙河、南和、巨鹿、任縣、平鄉、堯山、內丘。土產:白瓷器、絲布、綿、 解玉砂。”
——南宋 趙與時《賓退錄》引《元豐九域志》也說:“解玉砂一百五十斤,邢一百斤,忻五十斤。”邢即邢州,今邢台。忻大致為今山西忻州。
——南宋 佚名的《百寶總珍集》最早明確說到了解玉砂的功能和形態,其當中有“邢砂”一項:“碾玉邢砂出河北,水晶瑪瑙及諸工,若無此物碾不成,體似潮砂灰撲撲。此砂出河北邢州,販到此間。價平每斤直錢四百文。如遭漏燒過者亦中,使稍慢。夾新砂使價低。”這裡稱解玉砂為“碾玉”砂,明確玉器“若無此物碾不成”,砂的色澤呈灰色。
——《宋史·地理》:“信德府,次府,鉅鹿郡。後唐安國軍節度。本邢州。宣和元年,升為府。崇寧戶五萬三千六百一十三,口九萬五千五百五十二。貢絹、白磁盞、 解玉砂。縣八:邢台,上。宣和二年,改龍岡縣為邢台”。
——《金史·地理》:“大同府,……貢 碾玉砂。……宣寧,遼德州昭聖軍宣德縣,大定八年更名。有官山、彌陀山、石綠山、產碾玉砂。”
——《元史·志》:“大同路采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領大同路撥到民一百六戶,歲采 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運大都,以給玉工磨礲之用。大使一員。”
——明代 宋應星 《天工開物》:“中國解玉沙,出順天玉田與真定邢台兩邑。其砂非出河中。有泉流出,精粹如面,藉以攻玉,永無耗折。”這裡一面說“其砂非出河中”卻又說“有泉流出”,似乎挺矛盾。“非出河中”與非出泉中應並無區別,泉水通常清澈,如含有細如面狀的沙,自會聚集如河中沙灘似河沙一樣可以採集,所以“有泉流出”的意思應並非是說解玉砂是隨泉水流出而採集的。大概宋應星見到的是已經過搗制研漿後沙狀的解玉沙,卻聽說並非是河沙,而是取自山中有泉水的地方,於是做了這樣的說法。
——清代李澄淵的《玉作圖說》有形象和說明,參考價值也很高。其圖說文字:“搗沙圖說:攻玉器具雖多,大都不能施其器本性之能力,不過助石沙之能力耳。傳雲,黑、紅、黃等石沙產於直隸獲鹿縣,雲南等處亦有之。形似甚碎砟子,必須用杵臼,搗砟如米糝,再以極細篩子篩之,然後量其沙之粗細,漂去其漿,將淨沙浸水以適用。”所說的“沙”即解玉砂。“形似甚碎砟子”即開採來的粗選砂礦。
清代有關玉的書籍幾乎無人提到治玉的過程和解玉砂,到民國中期章鴻釗《石雅》才專門有《解玉沙》一篇,對砂為何物所論較為詳細。
民國末期郭寶鈞有《古玉新詮》中說:“切磋琢磨程式為玉石角骨所同用,而加水加砂於治玉石尤要。中國北部,如邢台、平山、玉田、靈壽、忻縣等,盛產解玉砂,色赤褐色者為紅砂,為石榴石之碎屑,硬度7,可以克輭玉。色青暗者為紫砂,為剛玉之碎屑,硬度9,可以克硬玉。以此解玉砂加水,介於玉璞與磨具之間,既無不可克之玉矣。”基本是沿用了《石雅》,所言“切磋琢磨程式為玉石角骨所同用”未見詳說。
解玉沙有粗細之分,古人在碾琢和打磨玉器時根據需要會選擇不同粗細的解玉沙。
礦物與產地
解玉砂之所以可以攻玉,需是一種具備甚高於玉石的硬度,並具有一定的銳度和耐磨性的天然礦石。
自北宋有解玉砂記載以來,“它山之石”的解玉砂究竟是什麼天然礦石,至民國初期章鴻釗的《石雅》才有了明確判斷,其中說:“解玉沙者何?治玉之沙也。今都市所常用者有二:一曰紅沙,其色赤褐。出直隸邢台縣,驗之即石榴子石( Carnet)也,玉人常用以治玉。二曰紫沙,亦稱紫口沙,其色青暗,出直隸靈壽縣與平山縣,驗之即剛玉( Corundum)也”。認為“二者俱解玉沙也,而用之或不同者,則又視其堅強之度以為差。”並初次以現代莫氏硬度做解釋,紫沙剛玉九度可以治翡翠寶石,“玉則其數六有半,視石榴子石又微弱,故紅沙得治玉焉。”《石雅》肯定了解玉沙為硬度高於玉的天然礦物石榴子石和剛玉,並已“驗之”。
史料均說到了解玉砂的產地。《百寶總珍集》“碾玉邢砂出河北”。宋應星說解玉沙的產地在“順天玉田與真定邢台兩邑”,李澄淵說在“直隸獲鹿縣,雲南等處”。邢台、玉田、獲鹿都位於現河北省內。從宋初到清代,邢台都無疑是解玉砂的主產地。《詩經》說的“它山”或“他山”位於何處無從考證,如果“他山”確有其地,似非邢台之地莫屬。另有可能地方是宣寧(涼城)。
《金史》說“宣寧……產碾玉砂。”金代宣寧縣屬西京留守司大同府,從前遼朝的宣德縣,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這一帶在金代貞佑間(1213-1218年)已被元軍占據,故金朝有南遷之舉。元代宣寧府仍屬大同路,元朝“大同路采砂所”的“磨玉夏水砂”應沿用了遼金時的產地,開採的是大同路宣寧砂。大概北宋地域內主要開採的是邢台砂,金代中後期也是,這與《百寶總珍集》說的“此砂出河北邢州,販到此間。”在時段上相一致。今涼城縣仍有石榴子石礦在開採利用,總儲量約為5萬噸,全縣石榴子石開發利用企業有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