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體育

西藏民族體育,屬於體育領域,是一種極具地方特色,民族特點的活動。

基本情況

西藏民族體育是在高原環境下各民族生活習俗的產物。布達拉宮大昭寺的壁畫以及《唐書•吐蕃傳》、《賢者喜宴》等資料中,均記載了民間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在歷年舉辦的江孜達瑪節、白朗鬥牛節、那曲賽馬會、林芝地區貢布節、當雄當吉仁木、沐浴節、藏曆新年和各地望果節等民間傳統節日裡,農牧民普遍開展賽馬、射箭、碧秀(響箭)、朵加、馬術、吉韌北嘎等項目的比賽和表演,有些項目已被列為全國民運會的比賽項目。
賽馬藏語稱“達久”。賽馬藏族人民最喜愛的體育運動項目,在所有民間傳承的藏族節日中,幾乎都少不了賽馬。據藏史記載,第一次賽馬會是在779年,桑耶寺落成慶典時舉行的。藏區每年均舉辦各種賽馬會,如羌塘賽馬會、那曲賽馬會、昌都賽馬節等。其中那曲賽馬會規模最為盛大,是藏北草原規模最大的傳統節日,每年公曆8月1日舉行,為期5~15天。這一傳統節日近年得到進一步發展,除賽馬、射箭和馬術表演等傳統項目外,還增加了舉重、拔河、說唱格薩爾等活動。在藏曆五至六月,昌都地區的江達、類烏齊、貢覺、察雅、八宿一帶都要舉行各種形式的賽馬盛會,這種盛會已成為昌都農牧民民眾中最持久、最普遍的社會性活動。1974年在第二屆全區運動會上,賽馬被納入現代競技體育比賽項目中。
馬術馬上技巧性體育活動,主要有騎射、騎馬拾哈達、騎馬敬獻青稞酒等。參賽者頭戴大紅帽,身著民族盛裝,在飛馳的馬背上做行禮、仰臥起坐、左右轉身、左右彎腰、倒騎馬背等各種驚險動作。騎射是在相距50米處各放置一個紅底黑心的射靶,由射手高舉火槍飛速射向第一靶,然後迅速將火槍背起,左手取弓,右手抽箭射向第二靶;騎馬拾哈達是騎手身跨在馬背的一側,在馬飛奔中將跑道上的哈達拾起;騎馬敬獻青稞酒由三名騎手共同配合完成,第一名騎手擎著空杯飛馬馳過跑道,把酒杯放在跑道上,第二名騎手擎著酒壺飛馬從酒杯旁馳過,將酒杯斟滿酒,第三名騎手馳馬端起酒杯,不得將杯中酒灑潑,把這杯酒獻給在場最受尊敬的人。馬術活動多在藏區的望果節上表演。經過規範化的騎射和騎馬拾哈達已經成為全國民運會上的比賽項目。

比賽項目

射箭 來源於古代高原人的狩獵和軍事活動,逐步演變成體育項目。射箭所用的弓用竹片製成,無瞄準裝置,弦是用幾股麻繩擰成,具有較強的彈性。箭頭長2~3厘米,重10~15克,尖而銳利,箭鏃分棱標形、三棱形和圓錐形三種,尾部嵌有雁羽保持平衡。比賽以射遠、射準決勝負。射箭運動主要流行於米林、墨脫、察隅等地區。
碧秀 即響箭,是弓箭的一種。箭桿長約80厘米,竹製,尾部鑲有羽毛,頭部為四眼內空的菱角形。因箭射出後發出響聲,故名響箭。比賽分遠射和近射兩種,近射主要比準確度,遠射既比準確度又比距離。靶子用皮革製成,分內環和外環,以射準內環者為勝。該活動主要在米林、工布江達等地流傳。響箭運動項目曾在西藏自治區第四屆運動會上列為表演項目。
吉韌 即藏式克郎球。設有一個約1米的正方形球檯,球檯四角有4個小洞,黑、白兩種扁圓形球子各9個,另有1個紅色球子放置球檯中心,有1個白色母球供雙方彈擊球子所用。比賽分2人單打或4人雙打,雙方力爭將自己的球子彈入洞中,並設法阻止對方球子彈入洞內。吉韌活動動靜結合,趣味性強,老少皆宜,是較為普遍的運動項目。西藏第六、七屆運動會將此項目列為比賽項目。
朵加 即抱石頭。西藏具有廣泛民眾性基礎的集力量和技巧為一體的體育活動,是藏民族特有的體育競賽項目。源於吐蕃時期,最初為顯示男子的力量和權威,沒有比賽規則。後演變成藏族男子必須具備的技藝之一,形成獨特的比賽規則。其比賽形式有三種,第一種是先把重約2千克的石頭或裝滿沙子的皮袋抱至肩上,或抱到胸腹部,或從腋下移到背上,按規定範圍走圈,走圈多者為勝;第二種是把重約100千克的石頭抱至肩頭,再向後拋,以遠者獲勝;第三種形式是將重約150千克的橢圓形石頭塗上酥油,加大抱舉難度,以抱舉的高度決勝負。西藏自治區第四屆運動會曾將該項目列為表演項目。
北嘎 即藏式摔跤。有固定式、自由式、背抵背式和馬上摔跤4種形式。固定式摔跤要求雙方互相交叉抓住對方的腰帶,或摟抱對方腰部以上的部位,用摔、拉、掀、提等方法將對手摔倒,使對手背部著地,連續三次摔倒對方者為勝;自由式摔跤要求雙方互相抓住對方的肩膀,用腳勾、踢對方的腳,將對方踩倒即為勝;背抵背式要求雙方背抵背而立,雙方向後與對方雙手相挽,同時用力,將對手背起雙腳離開地面為勝;馬上摔跤要求在賓士的馬上兩人互摔,誰先從馬上摔下為輸。北嘎已作為全國民運會的比賽項目。
押架即雙人拔河。比賽前選一塊平地,並在地上畫兩條平行線作為河界,雙方在長約4米的繩子兩端打結,且將繩子套在各自脖子上。或在繩子中間系一塊紅布為標誌,垂直於中界,兩人背部相對,將繩子經過腹胸部從襠下穿過,然後趴下雙手著地,把繩子拉直。聽到比賽開始的口令,兩人用力互拉,用腿、腰、肩頸的力量拖動繩子奮力向前爬,將紅布標誌拉過界者為勝。1999年在第六屆全國民運會上該項目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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