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縣

襄陽縣

襄陽縣,始建於西漢初年,以縣治位於襄水之陽而得名,轄漢水以南、中廬縣以東、縣以北的地區。 ·武帝 時屬荊州刺史部南郡。 王莽 時曾一度改稱“相陽”,東漢光武帝時恢復原名,仍屬荊州南郡,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控制了南郡北部,置襄陽郡,郡治在襄陽城內。 曹魏、西晉 時,仍屬荊州襄陽郡。東晉時孝武帝於太元十四年(389年)以襄陽為中心僑置雍州。 ·中華人民共和國 成立後,屬湖北省襄陽專員公署(1968年8月改稱襄陽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改稱襄陽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10月,地市合併,襄陽縣隸屬湖北省襄陽市。

基本信息

襄陽縣始建於西漢初年,以縣治位於襄水之陽而得名,轄漢水以南、中廬縣以東、縣以北的地區。

歷史

武帝時屬荊州刺史部南郡。

王莽時曾一度改稱“相陽”,東漢光武帝時恢復原名,仍屬荊州南郡。獻帝初平年間,荊州刺史劉表移州治於襄陽城內。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控制了南郡北部,置襄陽郡,郡治在襄陽城內。

曹魏、西晉時,仍屬荊州襄陽郡。東晉時,因雍州(今陝西一帶)人避難流入襄陽等地,為安置流民,孝武帝於太元十四年(389年)以襄陽為中心僑置雍州。

南北朝時期,宋元嘉二十六年(449年),劃出荊州的襄陽、南陽、順陽、新野、隨等五郡為僑置雍州的實土,州治在襄陽城內。南齊沿仍。梁朝時蕭祭以襄陽降西魏,西魏改稱襄州,置總管府。本縣屬襄州總管府襄陽郡。北周沿仍。

隋文帝時屬襄州。隋煬帝時屬襄陽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郡為州。貞觀初年置山南崐道,治所在襄陽城內,本縣屬山南道襄州。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屬山南東道(治所仍在襄陽城內)襄州(天寶時改州為郡,乾元時復稱襄州)。

五代時,屬山南道(實即山南東道)襄州。

北宋時,屬京西南路襄州。宣和元年(1119年)屬京西南路襄陽府。南宋紹興五年(1135年),“省鄧城,入襄陽”,本縣轄境遂擴展到漢水以北,仍屬襄陽府。

元二十九年(1292年),屬江北河南行中書省襄陽路。

明洪武初年,屬湖廣行中書省襄陽府。洪武九年(1376年),屬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

1643年1月(崇禎十五年十二月),李自成一度改稱襄陽為襄京。

清朝時期屬湖北布政使司襄陽府。

中華民國2年,直屬湖北省政府。3年,屬湖北省襄陽道。16年廢道,縣直屬於省。17年,屬鄂北行政公署。21年,屬湖北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25年,屬湖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其間,1930年7月至1932年6月,中國共產黨在黃龍一帶(縣內其它地方為國民黨統治)建立襄陽縣蘇維埃政權,屬鄂豫邊蘇區領導。

1948年1月,襄陽縣愛國民主政府成立,屬桐柏行政公署第三專署及漢南辦事處。1949年2月,屬湖北省襄陽行政區專員公署。

現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屬湖北省襄陽專員公(1968年8月改稱襄陽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改稱襄陽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10月,屬湖北省襄樊市。

1992年8月1日,民政部批覆(民行批[1992]86號)同意襄樊縣人民政府駐地由襄樊市市區遷至襄樊縣張灣鎮。

2001年8月31日,國務院批准(國函[2001]93號):(1)撤銷襄陽縣,設立襄樊市襄陽區。將原襄陽縣的張灣鎮、東津鎮、雙溝鎮、張家集鎮、嶼山鎮、黃龍鎮、程河鎮、朱集鎮、古驛鎮、伙牌鎮、黃集鎮、石橋鎮、龍王鎮和襄樊市樊城區的米莊鎮劃歸襄陽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張灣鎮。(2)將原襄陽縣的牛首鎮、太平店鎮劃歸樊城區管轄。(3)將原襄陽縣的歐廟鎮、泥咀鎮劃歸襄城區管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