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特點
製造商標(Manufacture Mark) ,又稱工業商標或者生產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在自己生產製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標。製造商標是產品的生產、加工或製造者為了將自己與其他生產者區別開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記。此種商標通常同生產企業的名稱部分相同,用以突出企業的名稱或字號,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的"大眾"商標,日本三洋株式會社的"三洋'商標等。
套用意義
這種商標主要用來區別同類商品的不同生產者。如“青島”啤酒商標。目的在於將其生產的商品與其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相區別,以利於企業進行市場競爭,還可以與使用其製造商標的銷售商共享,有利於增強顧客對生產廠商的信任感。
使用這種製造商標的特殊意義在於,不僅可以把別的生產商區別開來,而且還可以同銷售商共享利益。有些不使用“製造商標”的商品上僅有銷售者的銷售標記,這樣長期下來,使製造者隱名埋姓,聽任銷售者的擺布,而讓銷售者獨得其利。因此,生產者使用“製造商標”有其必要性。
智慧財產權(2)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等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著作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