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音響商標,又稱聽覺商標,是指由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某種獨特聲音構成的人們可以用聽覺感知的商標。
構成要素
可以是自然界中真實存在的聲音,也可以是人工製造的聲音,還可以是通過樂譜形式加以記錄的音樂。例如,米高梅電影製片公司製作的影片的片頭中獅子發出的聲音在美國已經被註冊為商標。
地位
目前,聽覺商標僅在少數國家如法國、美國、義大利、德國商標法中受到保護。
概述
音響商標是一種新型商標形式,是將某種特定的聲音作為商標註冊,即以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即是音響商標。通過這種音響來區別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例如,廣播電台將一段獨特的音樂作為商標註冊,以區別於其它廣播電台。
特徵
音響商標是以企業的註冊商標為題材,設計和創作出獨具特色的樂曲、歌曲或其他音響,在電視台、電台、廣播站反覆播放,加深消費者印象的行為。
套用
音響商標套用於文化產業中的唱片公司、廣播電台,美國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個音符編成一組樂曲,把它灌制在他們所出售的錄音帶的開頭,作為識別其商品的標誌。這個公司為了保護其音響的專用權,防止他人使用、仿製而申請了註冊。音響商標目前只在美國等少數國家得到承認。
分類
第9類的0908小類
關鍵字
音響商標 聽覺商標 商標 商標法 商標註冊智慧財產權(2)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等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著作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