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具有兩種意義上的強度:法律意義上的和市場意義上的。商標進入市場之初,兩者的強度正好成反比,法律上的強度越強,市場上的強度越弱,反之亦然。
一個臆造辭彙雖然從法律上講十分適合作商標,但由於與商品或服務缺乏任何聯繫,顯然不可能具有任何市場認知程度。但經過持續的宣傳使用,法律上的強商標也會成為市場上的強商標。商標一旦在離開具體的商品或服務仍然能夠指向特定的出處,則將成為具有絕對顯著性的真正強商標,從而在法律和市場兩方面都能獲得最大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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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強商標,Strong Mark,Strong mark.智慧財產權(2)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等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著作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