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267~300)
正文
中國西晉哲學家。字逸民,河東聞喜(今屬山西)人。晉開國功臣裴秀次子,襲爵位,封鉅鹿郡公。太康二年 (281)授官太子中庶子,遷散騎常侍。惠帝時,任國子祭酒兼右軍將軍,官至尚書左僕射。裴重視學術,曾奏修國學,刻石寫經。他曾與出身庶族的司空張華反對惠帝後賈氏亂政。趙王倫諂事賈后,裴十分憎惡他。倫多次求官,裴與張華均不許,故遭倫忌恨,後為其所害。裴通博多聞,明醫術。現存著作有《崇有論》。曾著《貴無論》,已佚;又著《辯才論》,"未成而遇禍"。有集九卷,亦佚。佚文收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之《全晉文》第三十三卷。
裴對當時放蕩虛浮、不重視儒術的風氣十分不滿。他指出,那些崇尚虛無放達的人,輕視治理政事,看不起事功業績,以脫離實際為高超,以不理政務為高雅,以不講操行廉職為曠達。裴認為這種"貴無"、"賤有"的風氣,必將"遺制"、"忘禮",破壞等級貴賤的秩序。他說:"賤有則必外形,外形則必遺制,遺制則必忽防,忽防則必忘禮。禮制弗存,則無以為政矣。"在裴看來,"禮制"、"名教"是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不能"貴無"、"賤有",而必須"有為"。
裴還指出,當時的放蕩風氣產生的思想根源是唯心主義"貴無論"。他所說的"有"是指"萬有",即現實存在的事物。"崇有"就是注重現實存在的事物。他認為萬有的整體是最根本的"道",說"總混群本宗極之道也";他認為萬有不是由"無"產生的,而是"自生"的,因此又說"自生而必體有"。他明確地說:"夫至無者,無以能生",否定"有生於無"的唯心主義觀點。裴還對"無"作了進一步的解釋,他說:"生以有為已分,則虛無是有之所謂遺者也",認為"無"是"有"消失了的狀態。他還認為萬有的生生化化有其"理",即規律,而規律是以現實存在的事物為依據的,"理之所體,所謂有也";規律表現在事物的變化和相互關係之中,所以萬物的變化和錯綜複雜的關係是尋求事物規律跡象的根據,"化感錯綜,理跡之原也";事物雖是"自生"的,但每個具體事物都是萬物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自足",要依靠別的東西作為存在的條件,"夫品而各族,則所稟者偏,偏無自足,故憑乎外資";事物的存在要依靠一定的條件,條件適合某一事物的存在,對於某一事物叫作"宜",選擇適合存在的條件是人們所要求的。因此,他得出結論說:"濟有者皆有也",不是"無"濟"有",而是"有"濟"有"。裴的這些觀點對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但是。裴的思想也有局限性。他所謂的"有"不僅指自然物,也包括社會生活的內容,如封建禮教之類。他從"崇有"出發,肯定貴族等級的合理性,他說:"眾理並而無害,故貴賤形焉"。這是維護封建等級制的觀點。
中國學術界對裴"崇有"思想還有另一種看法,有的學者認為魏晉玄學是一種唯心主義,裴是一玄學家,著有《貴無論》,故他的思想也是唯心主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