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行政改革:是指政府為了適應社會環境,或者高效公平地處理社會公共事務,調整內部體制和組織結構,重新進行權力配置,並調整政府與社會之間關係的過程。
性質
1.行政改革是一個政治過程;
2.行政改革的目的是適應社會環境,提高行政效率,高效公平地處理社會公共事務;
3.行政改革必須改革內部體制和組織結構,重新配置行政權力;
4.行政改革必須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係。
原則
(1)必須進行科學而嚴密的論證和規劃,慎重開展。
(2)必須以保持社會穩定為前提。
(3)要以改變觀念為先導,以體制創新為核心,以高效、公平、廉潔為目標。
(4)必須有政治保障和法律保障。
(5)以理順關係、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
取向
1.以適應社會環境為取向;
2.以精簡機構為取向;
3.以調整組織結構為取向;
4.以調整權力關係為取向;
5.以人事制度改革為取向。
阻力
1.歷史的局限性決定了行政改革的成敗;
2.政治因素對行政改革的限制與制約;
3.行政系統內部行政官僚集團的反對;
4.傳統的保守思想和習慣勢力的阻礙;
5.用人唯親和家長制對行政改革的負面影響。
動力
行政改革的動力表現在:
1.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權威的推動;
2.經濟基礎變革的要求;
3.社會演變的要求;
4.科學技術發展的推動;
5.新思想、新價值的推動。
對策
(1)政治保障是進行行政改革的前提。
(2)加強宣傳,製造行政改革的輿論。
(3)制定切實可行的行政改革政策。
(4)制定進行行政改革的法令和政策,使行政改革有法律保證和強制力。
(5)恰當地選擇行政改革突破點和發動改革的時機。
(6)行政改革要儘快地取得效果,提高行政效率和為公眾服務的質量。
評價
影響行政改革評價的因素
(1)行政改革所具有的特定決定了評價的難度
行政機構內部的改革尤其是國家行政制度的建設占很大比例,它只是手段,目的是為了改善行政效率,增強國家競爭力,提高國民生活質量,但是效果帶有滯後性。
(2)行政改革固有的多元意義也增加了評價的難度
(3)隨著評價主體和評價對象標準的差距,改革評價結果也不盡相同。一般民眾關心的不是行政機構內部的改革問題而是政治家和官員的腐敗問題或是醫療等民生問題而這又是單單看行政改革無法達到解決的。
正文
國家行政機關為適應環境變化,提高行政效率,對原有不適用的行政體制及管理方式進行的變革。通過行政改革可以增強國家行政機關的活力,更好地履行國家對社會的管理職責,以維護政治統治。西方國家一般把政府管理改革統稱為行政改革。在中國,行政改革的內容包括在政治體制改革中。由於各國政治制度不同,以及人們認識角度和方法的差異,對行政改革這一概念尚無公認的定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國家大都經歷過較大的行政改革過程。戰後初期,改革集中於調整戰時體制以適應和平環境。其後,為適應戰後經濟高速度發展而引起的社會矛盾,對行政體制再次進行了改革。20世紀70年代以來,“石油危機”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推動各國從壓縮開支,精簡機構和人員,改善管理等方面來提高行政效率,保持國家行政機關的活力。一些社會主義國家,戰後曾進行多次行政體制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80年代以來,在深入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進行了包括行政改革在內的政治體制改革。
各國行政改革的內容和主要趨勢表現為權力關係的調整,機構與管理方式的變革。包括:①精減機構,減少行政機構數量和縮小管理幅度。②提高行政領導決策能力,建立參謀機構,完善指揮監督系統和層層負責制。③下放權力,明確劃分機構層次之間、機構內各部門之間、各個職位之間的職責許可權,簡化行政工作程式。④改革、完善公務員制度,科學地設定職位,配備人員,建立內部競爭機制;加強培訓和提高人員素質,發揮公務員的積極性。⑤節省行政經費,改進預算、決算、會計、審計制度,加強財務監督,控制機構和人員的膨脹。⑥轉移政府的某些職能,把可以或應該由社會其他組織承擔的職能轉移給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減少政府對社會事務過多的直接參與。⑦提高行政活動的整體效益,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改革管理方式,加強行政信息的蒐集、傳遞、溝通和利用,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改革由政府組織實施。在改革前,大都由政府聘請政府內外的權威人士,專家、學者組成獨立於政府之外的專門機構,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見或設計改革方案。美國在戰後初期進行的兩次行政改革中,曾兩度建立由前總統H.L.胡佛為主席的政府行政調查委員會(簡稱胡佛委員會)承擔上述任務。日本在60年代初期和80年代初期進行行政改革時,也曾兩度設立日本臨時行政調查會,作為總理大臣的諮詢機構,設計行政改革方案。進行改革時通常是在分析評估現狀的基礎上提出總體構想,包括目標的確定,對改革進程中的阻力與動力的分析;改革的內容與步驟,應變措施等;然後結合具體情況設計改革方案與實施步驟。由於各國國情不同,改革方案在實施中,有的採取“漸進式”,用較長時間逐步推進,分步到位,這種方式阻力較小,但往往不易徹底突破舊的體制。也有的採取“突變式”,在較短時間內進行大幅度調整,一次到位,這種方式較為徹底,但阻力較大,且易引起政治動盪。
行政改革是調整行政體制內部、外部之間的利益關係,因此,行政改革的阻力,主要來自國家行政機關內部,同時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約。在資本主義國家中,不同政治集團常常把行政改革作為角逐政治權力的手段,干擾正當的行政改革。傳統習俗對新體制的不適應,也是制約改革進程的一種社會因素。成功的行政改革能夠提高政府活力。因此,各國的統治階級無不把行政改革當作維護國內政治統治,增強國家在國際社會的競爭能力的一項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