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身市場

2011年4月初,陳女士在楊高北路的一家菜場買了2斤豬肉。當晚家人一起包餃子,用了一部分豬肉。隨後,她把剩下的肉放在廚房的小桌上。夜裡11點,陳女士起床準備上洗手間,突然看見廚房方向有隱約的藍光,打開燈後卻沒見到異樣。陳女士再次將燈關掉,藍光再次出現,她壯著膽子走過去,伸手一摸,發現軟軟的,原來是豬肉。陳女士一開始以為是光線問題,於是把 豬肉提起來,在黑暗中走動。她發現,瑩瑩的藍光跟著豬肉動。隨後,她仔細盯著豬肉看,發現是肉在發光。12月4日左右,家住 北京的李先生在居住地附近的菜市場買了一塊豬肉,肉看上去無任何異狀。李先生回憶,12月7日晚,他將原本掛在廚房的豬肉提進了臥室,“怕貓偷吃”。不想,到了8日凌晨5點多,準備起床的李先生被掛在臥室的豬肉嚇了一跳。“牆邊藍瑩瑩的一片,朦朦朧朧的,很瘮人,我嚇得趕緊開燈,燈亮了,發光處只有那塊豬肉在那兒掛著。”李先生重新關燈,才發現發出藍光的正是那塊豬肉。
樣品檢測

事件調查

官方說法
細菌感染

飼料過量
2011年12月12日, 北京市通州區動物檢驗檢疫所工作人員表示,螢光豬肉很可能是生豬在飼養環節即被餵食過過量含磷飼料,導致豬體內磷含量超標,“也可能是這塊豬肉感染了細菌,有一種螢光菌,如果豬肉在切割中沾上這種菌,菌的代謝物就會讓豬肉發出藍色螢光。”專家研究

事件影響

隨著“發光豬肉”的不斷出現,不少市民對食品安全的關注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0年3月2日,在 華聲論壇的混在長沙版塊,一個叫“親親飛天貓”的網友在民生版塊發帖,題為《大家一起抵制 家樂福發光豬肉!》,幾個小時內該帖點擊量破千。網友“bobo1257”:“收檢查費的職能部門兩隻手都數不過來,豬肉出問題了竟然沒有一個部門能出來吭一聲,是不敢說還是不願意說?老百姓的食品安全誰來監管?”。網友“讓說話嗎”:“為什麼食品安全問題出現這么久了,職能部門只會踢皮球,現在讓草根們用網路的力量來呼籲抵制來減少誤傷,這不是一種悲哀嗎?”
律師說法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的 陳平凡律師認為:根據 中國《 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食品衛生監督程式》等法律法規,如果食品確實存在問題的話,應予以停止銷售並進行召回,啟動食品檢測程式。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假若放任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投入流通的,並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運輸者、食品檢驗機構、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均可能承擔輕則罰款、重則撤職、開除的行政、民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者還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不宜食用 2011年12月11日,食品衛生專家董金獅分析,豬肉發出螢光,很可能是有不法分子在豬的肥肉部分塗上了 螢光增白劑,“這種方法能讓肥肉看起來更白,賣相更好。普通水洗,肥肉上的螢光劑不容易去掉”。董金獅稱,如果排除“人工增白”可能,就只可能是豬肉沾染了螢光菌,“在自然界,出現天然螢光的現象並不鮮見,比如 蘑菇和 竹子,都會出現天然螢光,這其實都是螢光菌的作用”。董金獅認為,由於目前暫不清楚豬肉上出現的螢光究竟是何物,“無論是人為還是沾了螢光菌,這種豬肉都不宜食用,因為螢光增白物質一旦超標,會影響人體健康。”董金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