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縣農業局

3、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管理工作。 4、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簡介

蓮花縣農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農業、農村經濟和全縣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業機械等綜合職能部門。轄二級機構:畜牧局、農機局、良種場、植保局、種子管理局、農技中心以及局辦公室、科教股、農技站、能源站、植保站、土壤肥料站、經濟作物站、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水產站和園藝場、漁種場、畜牧場、種鵝場等股級單位。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和主管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市、縣黨委、政府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方針,重大經濟政策、技術政策和產業開發政策,結合縣情,擬訂實施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上級反映農業、農村工作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當好參謀。
(二)指導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完善;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
(三)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促進農業向布局區域化、生產專業化、產品商品化、服務社會化方向發展。
(四)負責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配置的設計規劃;農業建設項目的論證和申報工作。
(五)制定全縣農業教育、科技推廣和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及措施的落實,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鑑定、套用及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參與全縣農業資源區劃。負責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指導農業、漁業、畜牧業等資源的保護和綜合利用;依法進行各種資源的管理;參與規劃和指導基本農田(地)保護和建設。
(七)研究農產品的市場發展方向;組織協調農、牧、漁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統計分析和農產品生產情況統計上報,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全縣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的預測、預報。
(八)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及綠色食品的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和農、牧、漁新品種、化肥、農藥、獸藥、飼料等的質量監測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農業部門內部改革,強化服務宗旨;歸口管理局屬中心、站、校、場,並負責具體業務指導。
(十)完成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植保植檢局
1、負責農業有害生物的田間調查,以及燈下的調查數據整理、匯報工作,分析病蟲發生和發布病蟲防治信息。
2、負責植保新技術、新農藥的推廣套用和培訓工作。
3、負責植物檢疫工作。
種子管理局
1、貫徹執行有關農作物種子的法規和規章。
2、負責農作物品種的進行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3、負責農作物品種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農作物種子發展規劃。
辦公室
1、負責局日常工作,組織貫徹落實黨委各項決議。
2、負責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
3、組織和協調重要會議,督察督辦重要工作事項。
4、負責工、青、婦、計生、信訪、綜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機關文秘、財務、文書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和車輛管理等工作。
6、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技站
1、負責全縣農業實用新技術推廣示範和經濟作物的技術指導工作。
土肥站
1、負責編制土壤肥料工作發展計畫。
2、負責土壤肥料技術培訓、諮詢和技術推廣。
3、負責全縣土壤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推廣工作。
4、貫徹執行肥料套用的法規、規章。
科教股
1、負責組織實施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
2、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
農經站
1、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和管理。
2、負責農村土地流轉規範管理。
3、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管理工作。
4、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農村經濟統計工作。
7、負責農業信息的收集及發布工作。
環保能源站
1、負責農村沼氣等再生能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工作。
2、負責農村節能新技術的示範和推廣。
3、負責農村環境保護、農業污染治理(包括畜禽糞便、生活污水、秸桿轉化)及規劃設計、技術指導工作。
4、組織實施生態農業試點工作。
5、負責農村能源環保技術宣傳、培訓、服務工作。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1、宣傳貫徹執行農業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種子、農藥、化肥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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