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縣財政局

蓮花縣財政局

蓮花縣財政局成立於1958年,全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12人,離退休職工23人。

地址

縣城永安北路158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的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的分配政策。

(二)擬定縣財政發展計畫;受縣政府委託,編制並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和全縣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執行縣人大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縣各項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和財政專戶。

(三)提出地方稅收立法計畫,與縣地方稅務局共同審議上報有關地方稅收法規草案;根據全縣財政預算安排,擬定稅收收入計畫。

(四)組織貫徹《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財務制度,擬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擬定並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

(五)管理和監督縣財政各項公共支出;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擬定並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及制定需要全縣或縣本級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

(六)監管縣土地管理部門土地收益的徵收和繳庫;負責土地管理部門的經費供應和財務管理;審核各項土地收益的支出,指導各區縣縣土地收益的管理工作。

(七)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公用企業和金融類國有資產;監督國有企業產權收入和其他收益納入預算管理工作。

(八)管理和監督縣財政的各項經濟發展支出,審核縣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縣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負責農業綜合開發。

(九)管理和監督縣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擬定和執行縣政府內、外債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國家有關部門、銀行對我縣轉貸的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的有關業務。

(十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和企業、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企業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制定有關會計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事項進行查處,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審核和管理國家賠償費用。

(十三)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內設股室:辦公室、綜合計畫股、社會保障股、行政文教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預算股、鄉鎮財政管理股、農業財務股、經濟建設股、財政監督檢查股、會計股。

2、下屬事業單位:會計管理中心。

3、下屬單位:契稅徵收管理所、琴亭鎮財政所、升坊鎮財政所,神泉鄉財政所、三板橋鄉財政所、南嶺鄉財政所、荷塘鄉財政所、坊樓鎮財政所、高洲鄉財政所、六市鄉財政所、閃石鄉財政所、路口鎮財政所、湖上鄉財政所、良坊鎮財政所。

服務承諾

1、待人熱情。對前來辦事的同志做到“起身、微笑、問好、請坐、辦事、送客”,做到“來有迎聲”、“走有送聲”。

2、政務公開。在辦公地點設立政務公開欄,政策宣傳欄,科室示意圖,幹部職工去向明示牌,公開政務程式,公開財預決算報告,公開政府採購信息,公開財稅政策,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

3、辦事快捷。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完成,最長不超過7個工作日,緊急檔案緊急辦理;難以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的檔案,要及時主動向來文單位反饋,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並明確辦結時間。

4、責任落實。推行首問負責制,強化一次性告知制,嚴格限時辦結制,不相互推諉、扯皮。

5、服務主動。定期或不定期到鄉鎮、村或基層了解情況,解決實際問題;主動上門,徵求縣直部門意見和企業意見。

6、依法辦事。堅持依法辦事,推行執法公示,落實過錯責任追究制。

7、答覆滿意。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代表或委員不滿意的,要重新辦理,直到答覆滿意。

8、為政清廉。不以權謀私,不索拿卡要,不收受禮品紅包,不參加影響公務的宴請;設立舉報箱,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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