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及其各部門、縣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神農源風景區管委會、萬年工業園區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縣人大、縣政協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建設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負責縣長熱線電話(手機)及網上縣長熱線(縣長手機)的受理、處理、督辦工作,負責省(市)長手機熱線、省(市)政府信箱民眾來函來信辦理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省、市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十二)指導協調全縣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工作。
(十三)做好地方志、大事記、年鑑工作。
(十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五)協助縣長辦理法制事務方面工作。承擔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協調服務、督促指導和評議考核工作,統籌規劃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備案工作,協調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承辦由縣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
(十六)負責縣政府外事僑務工作,了解掌握海外僑情,為僑務對象搞好服務,保護僑務對象合法權益,指導我縣海外交流協會工作。管理因公出國(境)工作,負責外事禮賓接待管理,負責國際友好城市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務。
(十七)承擔金融工作巨觀管理、指導和協調等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股。(一)秘書科
(二)經濟研究室
(三)督查科
(四)建議提案辦理科
(五)信息科
(六)行政科
另設:縣長熱線辦、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
(二)行政執法監督股。
(三)行政複議股(萬年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外事僑務辦公室內設2個職能股。
(一)外事股。
(二)僑務股。
縣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應急聯動中心)內設2個職能股。
(一)應急值守股。
(二)應急協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