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各部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對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八)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縣政協委員提案。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二)經研室(三)信息股(四)督查股(五)總務股
外事僑務辦公室
地方志辦公室
法制辦公室
人民防空辦公室
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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