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策略精選

華夏策略精選

《華夏策略精選》是一本正文語種為簡體中文的書籍。

投資原則及比例

華夏策略精選 華夏策略精選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2)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超過該證券的10%。
(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時,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6)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9)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1)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限制。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4、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20%。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將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具體以屆時的基金分紅公告為準);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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