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草原絲路的起點為希臘。公元前五世紀,中國絲綢已成為希臘上層社會喜愛的衣料,希臘史學家克特西亞斯最早在其著作中提到賽里斯國。由希臘語和拉丁語演化出來的賽爾、賽里、賽里克、賽里亞、賽里斯、賽里可斯,以及後來英語的錫爾克(silk)、俄語的旭爾克,都是絲綢的意思,皆來源於中國“絲”字的諧音。這條路的終點是蒙古高原。處在中國北方的蒙古民族,自古十分強悍。一待水草豐茂、人馬健壯,就對南方進行殘酷的掠奪。當時華北是我國蠶絲的主產區,絲綢是質輕、華麗的珍貴物品,掠奪容易,自然受到蒙古民族的特別垂涎。他們以掠奪來的絲綢作為與斯基泰人交換黃金的媒介,自此吸引東來的商人絡繹不絕。
【起源】
商代時,蒙古人活動於內蒙古和山西以北,與商王朝有過長期的爭戰;西周時,獫狁仍舊是中原王朝和民間的嚴重禍害;戰國後期,北方許多互不統屬的氏族在一定地域內形成較大的部落聯盟,匈奴族便由此形成。在他們看來,掠奪比自己勞動創造財富更容易,甚至更為榮譽。漢初,匈奴猶南侵不已,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匈奴戰勝。從此,漢帝每年都要供給匈奴很多絲綢製品,匈奴人對於絲綢的獲取由長期以來的掠奪轉變為常規性地取得。這在《漢書·南匈奴傳》中曾屢有記載。到了武帝初年,漢武帝於邊界設“通關市”,準許兩國貿易往來,匈奴以其出產的牛馬羊駝換取中國的繒帛酒秫等物。由匈奴人(今蒙古民族)取得的大量絲綢可以推斷,在漢武帝派張騫開拓西北絲綢之路以前,北方草原之路一直在東西方貿易交流上起著重要的作用。匈奴貴族所獲得的大量絲綢,無法全部用掉,便通過草原之路運往西方販賣。
【歷史】
公元前後,匈奴族是蒙古高原的主人,控制了阿爾泰山南北、天山南北以及河西廣大地區。匈奴失勢後,鮮卑等民族崛起。南北朝時,突厥族建立了從蒙古高原到哈薩克丘陵的東西突厥汗國,取代匈奴人控制了北方草原絲路。
突厥是六世紀中葉在我國西北興起的遊牧民族,北周對突厥“歲給繒、絮、錦、彩十萬段”,北齊時,“懼其寇掠,亦傾府藏以給之”,突厥貴族每年坐收絲綢數十萬段,並將其中的大部分通過草原之路運往西域、中亞、波斯和羅馬帝國(拜占廷帝國)等地。
公元七世紀三、四十年代,回紇在漠北興起,強制以馬匹換取唐代的絹,從而獲得大量的絲綢,史書稱之為“絹馬交易”。正如白居易“陰山道”中所說:“五十匹縑易一匹,縑去馬來無了日”,“每至戎人送馬時,道旁千里無纖草”。《新唐書·食貨志》記載:代宗時(公元763~779年)回紇歲送馬十萬匹,酬以縑、帛百餘萬匹。回紇人把大部分多餘的絲綢通過草原之路運往西域、中亞。
契丹族所建立的遼王朝與西夏政權,同樣使這條古道發揮作用,他們用從中原掠奪來的絲綢換取西方的珍寶。《宋史》記載:“會無昊請臣,朝廷亦已厭兵,屈意撫納,歲賜繒、茶增至二十五萬。而契丹邀割地,復增歲遣至五十萬。自是歲費,彌有所加”,“景德元年(1004年),契丹統軍撻覽引兵分掠威虜、順安、北平,……(宋與之議和)歲遣契丹銀、絹三十萬”;《遼史·聖守紀》有云:“統和二十二年(1004年)十一月,密請議和,願歲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作用】
在這條通道的最南邊,有一條支路曾起過非常突出的作用。即:經河套西行,經居延海,沿河西北山、馬鬃山北麓,至哈密、吐魯番等地,從此西行。在宋、遼、金、西夏對峙時期,其他交通線路均難以順利通過,商人便利用此路線東西往來。
成吉思汗統一蒙古諸部並建立了蒙古汗國後,蒙古騎兵馳騁於亞歐兩洲的廣大地區,衝破了往昔各國的疆界,並在此遼闊的領域內,廣設驛站,把各地聯結了起來,使東西方陸上交通暢行無阻,歷代被各民族割據、阻斷的古絲綢之路重新開通,草原絲路重又煥發青春。
元朝是對蠶絲剝削最為苛重的一個朝代。元太宗八年(1236年)推行絲料之法,“每戶出絲二斤,並隨路絲線、顏色輸於官;五戶出絲一斤,並隨路絲線、顏色輸於本位”。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撫司定戶籍科差條例,列出各種戶籍的納絲標準,較以前更為加重,最高的每戶每年須繳絲四斤,這些戶籍分歸諸王、后妃、公主統領。這些王公貴族把大量的絲綢用來調換西方的黃金、首飾、珍珠等物品。因此,在草原之路上奔向西方貿易的,大部分為官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