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獎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獎創辦於1991年,是由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主辦,為紀念我國橋樑工程先驅、傑出的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茅以升教授而設立的。基金旨在繼承和發揚茅以升教授未盡的事業和崇高的精神,支持有關部門科普及教育活動、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成果獎勵,從而促進國家科技教育事業的繁榮,最佳化社會科技教育環境,促進科技後備人才的成長。該基金自設立以來,獎勵了一批取得突出成績的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優秀學生,並開展了系列科普活動,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的影響。

獎項名稱: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獎

創辦時間:

1991

主辦單位: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

獎項介紹

1991年,為紀念我國橋樑工程先驅、傑出的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茅以升教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正式設立。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是由茅老生前擔任過職務的十餘個單位發起並捐資設立的,現已擴大到全國政協九三學社中央統戰部鐵道部交通部建設部中國科協……幾十個部門和單位。該基金旨在繼承和發揚茅以升教授未盡的事業和崇高的精神,支持有關部門科普及教育活動、學術交流、人才培養、成果獎勵,從而促進國家科技教育事業的繁榮,最佳化社會科技教育環境,促進科技後備人才的成長。該基金自設立以來,獎勵了一批取得突出成績的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優秀學生,並開展了系列科普活動,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基金設有茅以升橋樑大獎、土力學及基礎工程大獎、鐵道科學技術獎、科技館展項最佳設計獎、北京青年科技獎、工程教育學生獎、全國少年科技獎、鐵路高校學生獎、木材科學技術科研專項獎及教育獎,以及茅以升家鄉教育和土木工程獎。9年來,已有500餘人受到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的獎勵。
評獎規則
檔案引入
檔案引入
茅以升鐵道科學技術獎獎勵條例
茅以升鐵道科學技術獎獎勵條例
第一條 為紀念我國著名科學家茅以升教授在長期領導和開拓鐵道科學研究事業方面的光輝業績和卓越貢獻,繼承和發揚茅以升教授熱愛祖國、追求真 理、獻身科學的崇高精神,激勵鐵道科研工作者奮發進取發展我國鐵道科學技術,加速實現鐵路現代化,特根據《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辦法》設立 《茅以升鐵道科學技術獎人 並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獎獎勵對象為在鐵道科學研究各個領域(工務工程、機車車輛、運輸、經濟、通信信號、材料工藝、電子技術、標準計量、科技情報、軟科 學……)取得重大成果和有突出貢獻的優秀科研工作者。
第三條 本獎的獲獎者,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獻身鐵路現代化建設,在鐵道套用基礎理論、重大科技攻關、新技術發明創造或軟科學研究中取 得有重要理論和實踐意義的研究成果(含著述,下同人 其主要科學技術成就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且對推動鐵路技術進步,發展鐵路運輸事業有顯著作用 者。
第四條 本獎每兩年評選一次,第一屆己在 1992年首評,並於翌年1月9日茅以升誕辰紀念日頒獎。獲獎名額每屆不超過20 名,暫不分獎勵等級。獲 獎者由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頒發獎章、獎狀和獎金。
第五條 本獎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下設的茅以升鐵道科技獎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評審委員會成員門人,由鐵道部科學研究院、北方交通 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及鐵路其他單位的專家組成,日常工作由鐵道部科學研究院辦理。
第六條 本獎申請人應於評獎年度按所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填報申請書,並提供反映申請人科技成就的材料和證件,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組 織專家評審,單位評審
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提出評審意見,由單位行政向茅以升鐵道科技獎評審委員會擇優推薦,再由茅以升鐵道科技獎 評審委員會根據本人申報材 料、所在單位評審及推薦意見組織評選。評選結果經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授獎。
第七條 本條例經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審定頒布,具體事宜由茅以升鐵道科技獎審委員會組織實施。
歷屆獲獎情況
歷屆獲獎情況
1992首屆茅以升橋樑大獎的獲獎者
1992年第一屆茅以升獎
茅以升橋樑大獎的獲獎者:
大獎:劉曾達(鐵道部大橋工程局)
提名獎:李守善(山東省交通規劃設計院) 林元培(上海市政工程設計院) 潘際炎(鐵道部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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