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概述
1986年初成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根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方向,面向全國資助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基金主要來自國家財政撥款。
20多年來,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NSFC)為中國基礎研究提供了最重要科研資源和廣闊的研究平台,對於發展中國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對於國家的科學技術和國民經濟的長遠、持續、自主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保證和促進作用,一直受到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的廣泛關注和重視,並取得了巨大成功,不僅科研成果輝煌,而且造就了大批傑出人才。
科學基金工作必須從提升中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需求出發,科學規劃,統籌部署,求真務實,開拓進取,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科學基金工作,把自主創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貫徹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落實“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發展方針;必須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感,牢牢把握有可能實現後來居上的機遇,按照“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的要求,營造有利於自主創新的良好環境,為提高我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推動中國科學事業又快又好地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國家為了把有限的資金集中起來有效的支持基礎研究和部分套用研究項目,專門組建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並設立了面向全國高校、科研單位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是國家對科學事業的一種管理體制和撥款方式,設定專門的經費對科學研究項目,採用:依靠專家、同行評議、擇優資助、公平合理的原則給予支持。
機構人員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作為我國支持基礎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國,重點資助具有良好研究條件、研究實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機構中的研究人員。
機構發展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2006年發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一五”發展規劃,要準確把握“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的戰略定位,貫徹“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工作方針,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創新環境戰略和卓越管理戰略,促進我國基礎科學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的總體部署,結合科學基金資助工作的特點,遴選了13個綜合交叉以及按學部分布的一批優先發展領域。有關具體內容將體現在本指南和今後的項目指南當中。
主持項目
1.面上項目(含自由申請、青年基金、地區基金項目);2.重點項目;3.重大項目;4.重大研究計畫;5.聯合資助基金;6.其他專項;7.人才基金項目
1.面上項目
(1).面上項目申請所具備的條件
申請項目具有重要科學意義,瞄準國際科學發展前沿,尤其是中國具有優勢的基礎研究或有重要套用前景,圍繞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的科學技術問題開展的套用基礎研究。學術思想新穎,創新性強,理論依據充分,研究目標明確、內容具體、方法和技術路線合理可行,可獲得新的科學發現或取得重要進展。
(2)面上項目申請書存在的問題:1)立論依據的分析不夠清晰;2)解決科學問題的論述不突出;3)研究內容、方案、目標不明確;4)以往研究基礎提供相關信息不全;
(3).面上項目申請存在的問題:1)開拓性、創新性的研究偏少;2)多學科交叉與綜合研究偏少;3)具有我國特色與優勢不突出;4)與國外同類跟蹤性研究偏多;
(4).目前面上項目資助特點:1)新的、探索性、原創性的研究;2)多學科交叉與綜合性的研究;3)具有我國特色與優勢的研究領域;4)當前學科重大科學前沿問題的研究;5)結合國家目標、具有套用前景的研究;6)新發現、新概念、新思想、新理論和新技術研究;
(5).支持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
為支持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科學基金加大資助西部開發研究領域,例如:防沙治沙、乾旱農業、生態保護、國土整治,西部生態保護的材料研究及工程技術、資源開發與利用、清潔能源、水科學等研究;
2.重點項目
3.重大項目
4.重大研究計畫
重大研究計畫應適應基礎研的規律和特點,針對核心科學問題,整合與集成不同學科背景、不同學術思路和不同層次的項目,形成具有目標一致的項目群,實施相對長期的支持,以促進學科交叉和學術爭鳴,激勵創新。重大研究計畫項目,按2000年4月通過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畫(試點)實施方案》,申請者根據《當年項目指南》及以後發布的專門通告和指南提出申請。重大研究計畫項目申請書一式八份,申請書封面左上角需註明“重大研究計畫”字樣和所屬重大研究計畫名稱。由指定科學部受理申請。
5.聯合資助基金
(1)聯合資助基金的目的意義
聯合資助基金項目(項目指南中有8個),促進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科學基金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推動基礎研究的社會化,促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加強與政府部門、企業的合作,爭取企業向基礎研究、套用基
礎研究投入。
(2)聯合資助基金所涉及的問題
項目申請採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在封面左上角標註“xxx聯合基金”;申請時注意投資方享有資助項目部分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3)申請者收到《資助項目批准通知》後,應與聯合資助方簽定有關協定;
成果必須標註聯合基金資助單位。與工程物理研究院的聯合基金;鋼鐵研究聯合基金;節能環保基金7.福特基金;GM基金;9.聯合資助項目:與微軟中國研究院聯合資助項目;朗訊貝爾實驗室中國基礎科學研究院聯合資助項目
6.其他專項
(1)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
主要用以資助基礎研究科學前沿所急需的重要科學儀器的創新性研製或改進。該項基金截止到2001年共資助28項,資助經費1238萬元。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由科學部組織並推薦申請,2002年,將根據調研、經費情況,資助經費作適當調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成果專著出版基金:科學基金雜誌部受理。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請按將在網上發布的通知和相關檔案的規定,向科學基金雜誌部提交申請。研究成果專著出版基金等專項基金(項目指南中有3個)的申請和受理參見《2002年項目指南》。數學天元基金:數理科學部受理。複雜性科學研究專款項目:管理科學部受理。
7.人才基金
(1)國家傑出青年基金;(2)青年創新研究群體
項目查詢
官方查詢系統:在基金委的官方網站可查
合作交流項目
2007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繼續圍繞科學基金中心任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自然科學基金委新時期"二十四字"工作方針,以推動源頭創新為主題,以出成果、出人才為目標,開展積極而富有成效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資助工作。2007年度擬對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予以強化:
1.通過政策研究、專家諮詢、發布指南等措施發揮引領作用,在項目的組織和實施中體現為我所需、為我所用;
2.拓寬合作渠道、加大經費投入、規範審批流程,使基礎研究國際(地區)合作的環境與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在嚴格執行預算制的前提下,認真做好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類項目的資助工作;
3.在更高層次上籌劃和組織實質性、高水平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4.充分發揮協定渠道的重要作用,注重從協定項目中發現和培育實質性合作研究項目;
5.重視吸引海外優秀科學家進入國內研究團隊,支持國內研究單位吸引外國優秀科學家長期來華工作,帶動國內相關領域研究的進展和人才的培養;
6.進一步推動基金項目的國際評審,保證研究工作的高起點,促進科學基金制的完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與澳門大學合作取得首批成果
澳門大學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合作關係建立於1995年。合作方式主要為共同資助和促進澳門大學的教授與中科院、清華、北大等內地科研部門的合作關係;合作計畫主要集中在共同研究澳門環境和城市發展等項目上。
據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決定對4個新的合作研究項目進行資助,新一批合作研究項目內容包括對珠江口有機物高污染區問題的研究、澳門市區機動車尾氣污染的控制策略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有關負責人同澳門大學負責人就如何擴大和發展現有合作關係並使之制度化等問題進行了探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還設立了“澳門傑出青年合作科學研究基金”。
聯合資助基金項目
聯合基金是自然科學基金委為推動產學研結合,引導其他政府部門或產業界在雙方共同關心的領域或方向上投入經費,支持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以解決實際套用中的基礎科學問題而共同出資設立的資助類別,旨在加快基礎研究成果的產業化進程,解決產業界需求的關鍵科學問題,有目標地為產業界提供技術儲備,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
聯合基金分為聯合資助基金和聯合資助項目兩種類型,前者是在一定時間內,每年按照《指南》資助一批項目,後者是對某一特定項目共同出資資助。
“廣東聯合基金”和“石油化工聯合基金”項目不分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單獨作為一類項目計入申請或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總數的限項檢索範圍。即具有高級職稱的項目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申請或承擔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畫項目、聯合基金項目以及其他按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總數不能超過3項。其他聯合資助基金項目按本《指南》規定計入相應項目類型的限項範圍。請申請者務必注意,不要因為超項而不能通過初審。
聯合基金包括“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鋼鐵聯合研究基金、廣東聯合基金、石油化工聯合基金,以及地區聯合資助項目、鐵道聯合資助項目、與微軟亞洲研究院聯合資助項目等。
專項項目
專項項目是自然科學基金會為專門支持或加強某一領域或某一方面而設立的專款資助項目,包括數學天元基金和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兩類,其中數學天元基金項目不參加各類項目的限項檢索,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計入重點項目的限項檢索範圍。
基金申請
受理時間
從2002年開始,每年的2月15日開始受理當年的國家基金申請項目,3月31日截止。3月25日-31日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樓安排集中受理(郵寄申請書及軟碟以投寄日郵戳為憑,寄送到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的受理部門,軟碟以快遞方式投寄)。
原則要求
從1999年起,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注意事項在《通告》中已經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了更好指導科技人員的申請,還專門出版了《申請項目指南》和《項目指南》,這兩本資料請一定認真查閱。同時,國家基金委對國家科學基金的資助原則提出4點新的要求即新16字方針。
1.強調加強基礎研究:在新的形式下科學基金要重新定位,對國家基礎研究負責主管的是國家科學技術部和國家基金委。據統計1998年地球科學部資助項目:基礎研究占51.6%,套用基礎研究占41.4%,總的要求資助基礎研究的項目要不少於50%,基金委的基礎研究要求更有創新、更長遠、更超前。
2.調整結構:國家基金從過去單一資助項目發展到綜合資助(如面上、青年、傑出青年、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人才梯隊的支持等等)。從1999年起,在調整結構時向青年人傾斜,有關學科的調整將主要資助優先領域的研究。“十五”的優先領域已開始逐步實施,總的優先領域範圍比“九五”要少。
3.突出創新:這是基金資助的核心,只有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才能產生出創新。如化學科學部申請項目資助的錢怡泰……,中科院物理所善於攻關的謝時生……。創新要求有一個良好的環境,要一個有利於創新的體系,創新必須有一批保證創新的科研管理人員和管理體系。如美國哈佛大學的經費每年15億美元,其中管理基金的人員為330人,每年人工工作花費2800萬元,其管理已全部信息化。
4.提高績效:國家科學基金委現已開始重視國家科學基金資助的績效,並且提出新申請的項目要與申請者原承擔的國家科學基金項目執行的好壞即績效掛起鉤來。完成得不好的,暫不給予資助。將要制定條例,對某一個項目完成了但一篇論文也未發表的,基金委兩年內將不受理他的新申請項目。
另一方面,國家基金委從1998年開始對基金資助項目發表的學術論文收集檢索實行重獎。國家基金委專門撥了一筆錢對基金資助項目根據績效進行獎勵,主要按資助項目:發表論文篇數、期刊檔次、被收錄情況、被他人引用的頻數等7項指標之和經加權進行考核,1998年共獎勵31項,最高20萬元,最低5萬無,是獎勵項目經費即資助一個項目。1999年採取跟蹤考查,對國家基金資助項目在高級別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數量、被引用次數等,分別對47個項目給予了:15、10、5萬元的項目經費獎勵。
申請人事項
申請人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按撰寫提綱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2.2012年版申請書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關鍵字填寫等若干要求。
3.2012年度申請書撰寫採用離線和線上兩種方式:
(1)採用離線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於2012年1月1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路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下載2012年版申請書,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請書。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向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和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包含附屬檔案材料)。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2)採用線上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畫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科普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等。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向依託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準確選擇相應申請項目類型(含亞類說明和附註說明),按照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附屬檔案材料電子化。其中,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申請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線上撰寫中文申請書後,還應在ISIS系統中下載《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英文申請書》進行離線撰寫,該英文申請書與合作雙方的協定書一併作為中文申請書的附屬檔案材料。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線上提交電子申請書及其電子附屬檔案材料,下載並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無需提交紙質附屬檔案材料(有關證明信和推薦信等紙質材料原件除外)。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主要任務
科學基金髮展重點與主要任務:圍繞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和創新環境戰略,培育創新思想,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完善科學基金人才培養資助體系;加強條件支撐,最佳化基礎研究發展環境;制定和實施學科發展戰略,促進學科均衡協調發展;瞄準重大科學前沿和國家重要戰略需求,應對未來挑戰,部署一批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優先發展領域。(一)著力源頭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二)堅持以人為本,奠定未來競爭力基礎
(三)加強條件支撐,最佳化發展環境
(四)完善學科布局,促進學科協調發展
(五)部署優先領域,提升重點領域的整體水平
(一)著力源頭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從尊重和保護科學家的敏感和創造精神出發,不斷完善資助與管理模式,大力營造有利於自由探索的寬鬆環境。把握科學前沿,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需求,推動學科交叉,加強研究集成。圍繞推動源頭創新,加強前瞻性部署,把科學基金建設成為培育原始創新的沃土、支撐科技自主創新的平台。
1.尊重首創精神,鼓勵自由探索
營造鼓勵創新、支持創新、保護創新的寬鬆環境,充分發揮科學家的想像力和創造力。繼續強化支持自由申請項目,根據我國基礎研究隊伍發展狀況,適度擴大規模,穩步提高強度。2010年項目資助規模控制在每年10000項左右,資助強度力爭比"十五"有明顯增加。注重保護非共識項目,支持探索性較強、風險性較大的創新研究。“十一五”期間,將自由申請項目經費的3%-4%左右用於支持創新性較強的非共識項目研究。
2.發揮導向作用,促進重點領域跨越發展
充分發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和重大研究計畫的導向和帶動作用,把握科學發展總體趨勢和學科發展前沿,以關鍵科學問題帶動不同學科和領域的實質性交叉,組織實施跨學科、跨領域協作研究,加強研究隊伍、研究資源、研究成果的集成,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和重要方向實現突破。
重點項目主要針對我國已有較好基礎和積累的重要研究領域或新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工作,按照"擴大資助規模,提高資助強度"的原則,安排重點項目1800項左右,平均資助強度達到200萬元以上。
重大項目要服務於國家戰略需求目標,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的需要,重點選擇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科學問題,組織學科交叉研究和多學科綜合研究。“十一五”期間,重大項目資助規模控制在30項左右,平均資助強度達到1000萬元以上。
重大研究計畫按照"有限目標、穩定支持、集成升華、跨越發展"的思路,加強頂層設計,凝鍊科學目標,促進學科交叉,引導科學家在事關國家經濟社會和科技長遠發展的戰略領域開展創新研究。“十一五”期間,安排實施15個重大研究計畫,每個預算額度為1-2億元。
(二)堅持以人為本,奠定未來競爭力基礎
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深入研究新時期我國基礎研究隊伍的來源、規模和結構的變化特點,科學預測我國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對基礎研究人才的需求,加強與國家其他科技人才培養資助計畫的銜接,促進科研與教育結合,個體與群體結合,國內資源與海外資源結合,以創新事業造就人才,以創新環境凝聚人才,穩定支持優秀人才,不斷形成和完善育才、識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環境。
1.造就傑出人才,培育創新團隊
充分發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探索持續支持優秀青年研究人員的有效機制,培養和造就一批優秀的學術帶頭人。“十一五”期間,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計畫資助約900人。按照科學目標引導,增強協作創新,發揮團隊力量,衝擊國際前沿的思路,加大對創新研究群體的支持力度,重視研究隊伍結構和學科領域的合理布局,實施連續資助模式,促進學科交叉和團隊協作,造就一批勇於衝擊國際科學前沿的"攻堅隊"。"十一五"期間,創新群體計畫新啟動100個左右。同時,通過3+3或3+3+3的模式,對約180個群體給予延續資助。
2.培養後備人才,支持青年成長
發揮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的作用,促進基礎研究與教育的結合,為科學研究源源不斷地提供高素質的後備力量。培養和提高基礎學科本科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促進基礎學科的持續發展;支持特殊學科點青年學術帶頭人和研究生開展基礎研究工作,穩定特殊學科人才隊伍,增強對社會的服務能力;培養交叉學科、特色學科後備人才隊伍。“十一五”期間,計畫支持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地約100個。充分發揮基礎研究培養人才的作用,探索以研究項目為載體的培養研究生的有效模式,切實提高研究生和博士後質量,保證基礎研究隊伍的源頭供給。"十一五"期間將爭取適當提高各類項目中用於研究生和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的比例。
3.開拓多種渠道,吸引海外人才為國服務
堅持以我為主、按需引進、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方針,制定和實施參與全球人才競爭的戰略和更加靈活的發揮海外人才和智力作用的政策,開闢多種渠道吸引留學人員和海外學者以多種形式為我國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的發展貢獻才智,積極吸引國外科學家來華從事研究工作。"十一五"期間,安排資助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100人、海外及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約400人、"兩個基地"項目200個。
(三)加強條件支撐,最佳化發展環境
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大力支持科學家廣泛參與區域和國際合作研究,為中國科學家營造良好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環境;促進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與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結合,提高科技條件平台的利用效率;充分發揮科學基金的粘合與輻射作用,推動高等學校、研究機構和企業在基礎研究領域的合作,引導社會資源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促進科研資源合理有效配置;拓展科學基金的功能,促進科學知識傳播和公眾理解。
1.加強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
積極拓寬國際合作渠道,促進政府組織間的交流;發揮科學基金對外合作交流的優勢和導向作用,支持科學家積極參與實質性、高水平的國際合作;加強國別政策研究和頂層設計,明確優先領域和資助重點;完善資助格局,加強國際合作項目管理,積極組織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雙邊、多邊協定合作項目,有選擇地支持科學家共同發起或參與國際大科學研究計畫;充分用好國外科技人才資源為我服務,營造良好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環境。
2.推動科技資源共享,促進科技條件建設與利用
支持自主研製科研儀器設備,促進大型科研設備的功能延伸開發;充分利用國家研究實驗基地和大型實驗平台,推動項目、人才、科研條件建設的緊密結合;促進基礎科學數據的匯集積累和資源共享,支持重要研究領域虛擬研究中心建設,為科學研究提供更好的條件保障。
3.支持科學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活動
加強科學普及工作,支持青少年科技活動,資助研究生暑期學校,培養科技後備人才的科學素養、創新精神和創新思維能力,為他們開拓視野和了解科學前沿創造條件。
4.加強地區科學基金資助工作
配合國家統籌區域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與合作,逐步提高地區科學基金的資助強度,適當擴大規模,促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與科技協調發展。
5.完善聯合資助工作
促進國內各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整合資源,重點在能源、資源、環境、信息、材料、生命科學和國家安全等領域,開展聯合資助工作,促進科技資源的整合利用。
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使用效益,促進基礎研究,培養科學技術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於資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於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中央財政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列入預算。
第四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方針。
第五條 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採取巨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機制。
第六條 國務院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依法進行巨觀管理、統籌協調。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預算、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章
組織與規劃
第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髮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髮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範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於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髮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可以在基金管理機構註冊為依託單位。
本條例施行前的依託單位要求註冊為依託單位的,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予以註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註冊的依託單位名稱。
第九條 依託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二)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機構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機構對依託單位的基金資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註冊的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並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託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託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量的。
第十三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聘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同行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聘請評審專家的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十四條 基金管理機構對已受理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先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再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對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評審專家對基金管理機構安排其評審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認為難以作出學術判斷或者沒有精力評審的,應當及時告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選擇其他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還應當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畫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
會議評審提出的評審意見應當通過投票表決。
第十六條 對通訊評審中多數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但創新性強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經2名參加會議評審的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可以進行會議評審。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除外。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基金管理機構不得以與評審專家有不同的學術觀點為由否定專家的評審意見。
基金管理機構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並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託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擬資助的經費數額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並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並向申請人提供。
第十八條 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複審請求。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複審請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複審請求,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認為原決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維持,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原決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
第十九條 在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中,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迴避:
(一)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是申請人、參與者近親屬,或者與其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
(二)評審專家自己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與申請人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評審專家與申請人、參與者屬於同一法人單位的。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經審查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迴避決定。
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基金管理機構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第二十條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干預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不得披露未公開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與評審有關的信息。
第四章
資助與實施
第二十一條 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填寫項目計畫書,報基金管理機構核准。
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計畫書,除根據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和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對已提交的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對本年度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務院財政部門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預算撥款。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除外。
依託單位自收到基金資助經費之日起7日內,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畫書的要求使用基金資助經費,依託單位應當對項目負責人使用基金資助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項目負責人、依託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畫書組織開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依託單位應當審核項目年度進展報告,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並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 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依託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託單位應當及時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者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准;基金管理機構也可以直接作出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一)不再是依託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的;
(二)不能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託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託單位與原依託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託單位提出變更依託單位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准。協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畫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提出申請,經依託單位審核報基金管理機構批准。
第二十六條 自基金資助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結題報告;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依託單位應當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建立基金資助項目檔案。依託單位審核結題報告,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
第二十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審查結題報告。對不符合結題要求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並書面通知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摘要予以公布,並收集公眾評論意見。
第二十八條 發表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應當註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依託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時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抽查結果應當予以記錄並公布,公眾可以查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項目負責人和依託單位的信譽檔案。
第三十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建立評審專家信譽檔案;對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評審專家,不再聘請。
第三十一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公布本年度基金資助的項目、基金資助經費的撥付情況以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處罰情況等。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基金資助工作進行評估,公布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作為制定基金髮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 評審專家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後,申請人可以就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基金管理機構在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進行評估時應當參考申請人的意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依託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可以檢舉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聯繫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第三十三條 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外公開有關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申請人、參與者偽造或者變造申請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其申請項目已決定資助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3至5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五條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暫緩撥付基金資助經費,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不按照項目計畫書開展研究的;
(二)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畫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或者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提交弄虛作假的報告、原始記錄或者相關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六條 依託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3至5年不得作為依託單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條件的職責的;
(二)不對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或者報告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結題報告和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縱容、包庇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的;
(五)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第三十七條 評審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評審職責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迴避的;
(三)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四)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不公正評審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八條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迴避的;
(二)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三)干預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二)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偽造、變造印章的;
(四)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依託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以財物的;
(五)泄露國家秘密的。
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因前款規定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四十條 違反有關財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決定資助的研究項目,按照作出決定時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在基金資助工作中,涉及項目組織實施費和與基礎研究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基礎研究環境建設活動的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與管理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2011年5月1日重新修訂。
發展方向
1、量子調控
隨著固態器件向小尺度、低維方向發展,器件本身已成為量子結構,作為信息載體的電子,在受限體系中呈現出許多與其在現有器件中完全不同的量子現象和量子效應。探索其中的物理機制和規律,運用各種量子工程手段進行有效的量子調控,將極大地促進新器件的發展,培育出全新的信息技術。
主要科學問題:量子受限結構中量子相干現象,基於電子與光子過程的量子調控,基於自鏇的量子輸運和調控,基於巨觀量子效應和超越經典電子效應的電子量子特性作為信息載體的探索,光子、聲子帶隙材料結構與特性及其在信息技術中的套用,分子電子學物理原理及其在信息技術中的潛在套用。
2、科學與工程計算
科學計算是伴隨著計算機的出現而迅速發展並得到廣泛套用的交叉學科,已與理論和實驗研究一起成為當今世界科學研究的主要手段。科學研究、高新技術和重大工程中的科學計算問題越來越需要由可信的計算機網路來完成。
主要科學問題:工業問題中的建模分析與最佳化,金融風險分析與預測,地球系統模擬,大氣、海洋、地下水和石油等複雜流體計算,材料物理中的多尺度計算,複雜生命系統的計算、模擬與控制技術,高性能計算方法和技術,並行計算、網路計算中的關鍵技術,計算機輔助技術,大規模科學計算軟體平台,可信計算系統的體系結構與關鍵技術,網路系統的安全機制,可信計算系統開發與管理等。
3、生命重要活動的定量與整合研究
隨著在完整基因組、功能基因組、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及基因調控網路等方面大量數據的積累和基本研究規律的深入,生命科學正處在用統一的理論框架和先進的實驗方法來探討數據間的複雜關係,向定量生命科學發展的重要階段。採用物理、數學、化學、力學、生物等學科的方法從多層次、多水平、多途徑開展交叉綜合研究,在分子水平上揭示生物信息及其傳遞的機理與過程,描述和解釋生命活動規律,已成生命科學中的前沿科學問題。
主要科學問題:非編碼RNA的功能、蛋白質結構功能模擬與預測,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網路動力學及系統生物學,脂類分子與結構蛋白分子自組裝體系,分子馬達生物醫學功能的物理、化學和力學性質,系統整合生物學理論與方法,從動態和整體的角度研究細胞信號通路間的相互作用(Crosstalk)、信號轉導的反饋調控和信號轉導網路,定量與整合研究複雜疾病的發生過程,生命信息系統建模與模擬,建立定量研究生命活動的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
4、納米科學與技術基礎研究
納米科技將極大拓展和深化人們對客觀世界的認識,使人們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製造材料與器件成為可能。隨著納電子學和納米器件的發展,矽基電子材料加工和儲存信息的極限將可能突破。納米生物學的發展,將為人類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理解生命體系的複雜過程提供新的手段,從而可能極大地促進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健康領域的發展。
主要科學問題:納電子器件的量子效應和單電子行為特性,納米結構的量子效應、尺度效應和邊界效應,納米結構的測試和表征,矽基微電子器件的新原理、新技術及新結構,納米感測、檢測、存儲與顯示器件,相關納米材料與納米顆粒的生物學效應,基於探針技術的單分子與單細胞的識別和操縱控制原理,納米結構的組裝、仿生製造及生物功能,基於納米材料的新型靶向藥物控釋技術,生物與醫用納米材料的設計與可控合成、修飾及宏量製備技術,基於微系統與納米技術的醫療診斷技術與方法等。
5、認知過程及信息處理
認知科學及信息處理主要研究知覺、注意、記憶、行為、語言、推理、思考、意識乃至情感動機等各個層面的認知機制及相關信息處理技術。開展認知及信息處理研究,對於推動人對智力本質的認識,促進信息科學、計算機科學、智慧型科學以及腦科學等的發展,提高人類健康水平等均具有重要意義。
主要科學問題:知覺和注意及其信息處理,學習與記憶及其信息處理,語言與思維模型及其信息處理,腦成像及其信息獲取與分析,人機結合的智慧型系統,基於環境的認知與認知過程複雜性。
6、新材料物理特性、製備技術與器件基礎
信息功能材料、生物材料、智慧型材料、能源材料、環境友好材料以及高性能結構材料等新型材料不但促進和豐富了材料科學領域自身的發展,而且還帶動了一批高新技術產業的興起,在我國未來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過程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開展新材料微觀結構及物理特性研究,發展新材料製備方法和研究材料製備中的關鍵科學問題,探索高性能器件設計的新概念、新理論和相關基本科學問題,對於推動材料科學的發展,拓寬新型功能材料和高性能結構材料的套用,提高我國科技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主要科學問題:材料微結構與材料物性的內在關聯與規律,材料的尺度效應、多尺度耦合機制和複合效應,材料的計算設計與物性預測的新理論與新方法,非常規超導機制和新型高溫超導材料探索,新型功能材料與器件的結構設計、製備與組裝,寬頻隙半導體材料與器件的性能和機理,THz材料與器件設計的物理機理與技術,極端條件下材料物性以及特需新型功能材料的性質及其套用。
7、全球變化與地球系統
伴隨著“臭氧洞”、全球變暖和大範圍、持續性旱澇災害的頻繁發生,人類社會面臨巨大的環境壓力和挑戰,以全球環境問題為對象的全球變化研究成為當代重要的科學前沿之一。中國位於地球環境變化速率最大的季風區,其環境具有空間上的複雜性、時間上的易變性,對外界變化的回響和承受力具有敏感和脆弱的特點,並且當前處於經濟高速發展、人口壓力劇增的時期,資源短缺、災害頻繁發生,嚴重地影響著中國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開展全球變化研究對於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主要科學問題:季風亞洲環境系統變化與適應,東亞地區生態系統的碳氮格局與關鍵過程,西太平洋、東印度洋與青藏高原“三角區”的陸海氣相互作用,過去全球變化研究,東亞環境變化對全球變化的影響與回響,地球系統整體變化規律與預測,受損生態系統修復材料、功能、最佳生態條件與影響因素及其修復機制。
8、環境與生物相互作用
地球環境創造了生命,生命演化造就了現在狀態的地球,生命過程促進和靈敏地示蹤了地球環境變化。重大地史轉折期是生物與環境關係顯現最為明確的時期。通過開展地球歷史環境演變與生命過程和極端環境與生物適應的研究,不僅有助於深入了解生物的起源、演化與環境制約、地球環境事件和現代地表環境與生物多樣性、極端環境中的生命特徵與適應機制等重大理論問題,而且有利於了解過去、認識現在、預測未來,為實現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和保護生物多樣性提供科學依據。
主要科學問題:地球早期生命和環境的協同演化,重大全球變化期環境效應與重要類群的起源和演化,"生命之樹"關鍵支系的構建與環境制約,生物地球化學過程與地球表面環境演化,極端環境下生物進化過程中的基因變異規律和不同生物基因表達調控機制。
9、化學與生物醫學界面上的重要科學問題
以研究活性小分子與生物大分子或細胞的相互作用為核心,發現和鑑定疾病形成過程中的新基因和蛋白質新靶點,發展選擇性作用於細胞、基因或蛋白質靶點的小分子化合物,對於促進醫學基因組的研究,開發創新藥物,發現疾病診斷和治療的新方法具有重要意義。
主要科學問題:生物活性小分子誘導的生物大分子的構象、結構和功能的變化及與細胞相互作用引起的功能變化與表征,作用於特異性基因和蛋白質的探針分子和調控分子的設計與篩選,生物活性小分子與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過程研究的新理論與新方法,基於功能基因的創新藥物研究新策略,基因組研究中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信息獲取、轉換與檢測的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術,基於小分子調控的細胞繁殖、分化機制,疾病診斷中的生物標誌物的分析檢測新原理及新方法等。
10、化石能源高效潔淨利用和新能源探索
面對我國能源需求快速增長、環境污染不斷惡化、化石資源日趨耗竭的嚴峻挑戰,開展化石能源高效潔淨利用研究,探索和開發新能源,實現我國未來能源系統從化石能源的高效潔淨利用到以太陽能、生物質能、核能、氫能等為代表的多元化能源體系構建的戰略轉變,已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主要科學問題:化石燃料在高效轉換利用中與其他物質間的相互作用機理和表征,化石燃料轉化傳遞對生態環境的作用過程、機理及相關控制技術,受控核聚變的慣性約束和磁約束的穩定性、位型最佳化,新型太陽能高效轉化機理與體系及相關材料的設計與製備,氫能大規模利用機制及新型高容量儲氫材料,高性能燃料電池和氫氣發動機開發中的基礎科學問題,生物質高效轉化利用過程的反應本質,能源轉化的集成化過程與工程問題。
11、農業生物重要性狀的功能基因組
隨著一些模式農業生物功能基因組研究的快速發展,利用已獲得的模式農業生物的基因功能信息和比較基因組研究手段,會大大加快其它農業生物功能基因組的研究。在未來的5至10年間,人們對包括功能基因的變異、表達調控網路、不同基因間的相互作用等在內的機制的認識會有重要突破,為人類有效改良主要農作物和畜禽的經濟性狀提供重要的科學依據。
主要科學問題:重要農業生物突變群體的構建與分析,影響主要農業生物重要性狀的基因定位、連鎖標記圖譜及分子標記輔助育種研究,具有重要生物學功能的基因分離、克隆、功能鑑定和表達調控研究以及基因工程育種研究,農業生物的重要基因功能詮釋及其與環境的互作,重要農業生物產量、品質等重要經濟性狀形成以及抗逆的分子機制和基因網路調控,重要農業生物雜種優勢的功能基因組研究等。
12、社會系統與重大工程系統的危機/災害控制
由於人類在工程技術、經濟管理等謀求自身福祉的活動中所出現的偏差,如重大工程災變、惡性生產事故、技術濫用、經濟調控失誤、財富分配失衡等而導致的危機和災害,已經成為一類影響我國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潛在性破壞因素。探索這些因素的危機或災害形成規律和控制機制,進而建立由上述因素以及自然因素(如災害性地質/氣象活動、生物災變、病菌大規模流行等)所引起的危機與災害的應急信息、決策和工程技術體系,對於科學地解決我國社會高速發展過程中的矛盾,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主要科學問題:重大工程的災害形成機理及其建模與仿真,重要經濟系統與生產過程的危機/災害機理建模和預警技術,危機/災害預警與處置中的信息集成與知識挖掘,危機/災害綜合應急系統設計、仿真和實現技術,人類對危機/災害的認知行為特徵和應急決策理論,危機/災害影響的後評估和系統重建理論。
13、現代製造理論與技術基礎
製造業是國民經濟的物質基礎、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和國家競爭力的主要體現。現代製造技術已成為一門多學科交叉的前沿科學領域,主要涉及材料、力學、信息、管理、能源和納米科學等研究領域。近年來,數字智慧型化、高效清潔化、柔性集成化和微型精密化已成為現代製造技術的主流發展趨勢。開展現代製造理論與技術基礎研究,提升我國重大機械裝備的自主創新設計和製造能力,推動我國製造業向節能、降耗、環保、高效的方向轉變,為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持久的動力。
主要科學問題:複雜機電裝備多物理過程互動規律與功能形成原理,加工製造過程多物理因素影響機理及其數位化描述,成形製造過程中材料組織演變規律和基於多尺度仿真的成形件性能預測,分散式製造系統信息作用規律與決策機制,極端時空條件下微納製造參量對微納器件巨觀性能的影響規律,微納尺寸零部件及特殊環境下的測量新原理和新方法,仿生機械學與生物製造,支持產品創新的數位化設計和製造理論基礎等。
發展領域
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一、數理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數學重要分支領域及相互滲透與交叉
2、離散和隨機問題的數學理論
3、超常環境和複雜介質的力學行為與多場耦合效應
4、微納米力學與跨尺度關聯
5、重大工程與裝備中的關鍵力學問題
6、宇宙結構的形成與演化
7、恆星的形成、演化與太陽活動
8、量子受限和電子關聯效應的研究
9、波的時域、頻域、空間域相干控制及其套用基礎
10、強子物理和TeV物理
11、極端條件下的核物理和核天體物理
12、核技術及其套用的新原理和新方法
13、極端條件下物質的行為與效應
二、化學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新的合成策略、概念與方法
2、化學反應過程、調控及實驗與理論
3、分子聚集體的構築、有序結構和功能
4、複雜化學體系理論與計算方法
5、分析測試原理和檢測新技術、新方法
6、生命體系的化學過程與功能調控
7、綠色化學與環境化學中的關鍵科學問題
8、材料科學中的關鍵化學問題
9、能源和資源中的基本化學問題
10、化學工程中的關鍵科學問題
三、生命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重要組織器官發育的細胞與分子基礎
2、基因和基因組的結構和功能
3、蛋白質結構-功能關係
4、細胞信號轉導的網路調控及效應
5、細胞運動的分子機制
6、膜系統及物質跨膜運輸
7、幹細胞特性與定向分化
8、免疫應答和免疫耐受的細胞和分子機制
9、精神、心理和行為的神經生物學基礎
10、極端條件下的生命及其適應機制
11、系統發育重建與分子進化
12、物種多樣性與生態系統功能的關係
13、生態系統的退化機制與修復基礎理論
14、我國重要資源生物的收集、評價及保護(存)
15、農業資源高效利用
16、農作物、林木生物災害預防與可持續控制
17、重要動物疫病的病原學及致病機制
18、重要水生生物養殖的關鍵基礎問題
19、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礎研究
20、重要傳染病病原體的病原學及其與宿主相互作用
21、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病等重大疾病發生髮展機理
22、創新藥物的關鍵基礎問題
23、營養代謝及其相關疾病的發病機理
24、衰老相關疾病的發生和發展機理
25、中醫藥關鍵科學問題
26、生命科學研究中的新概念、新方法和新技術
四、地球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全球變化及其區域回響
2、地球環境與生命過程
3、地球深部過程與大陸動力學
4、成礦成藏過程與機理研究
5、陸地表層系統變化與人地相互作用機理
6、水循環與水資源
7、海洋資源、環境與生態系統
8、天氣與氣侯系統變化機制
9、日地空間環境與空間天氣
10、地球系統模式與模擬
11、地球系統觀測與信息處理的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術
五、工程與材料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信息功能材料
2、生物醫用材料
3、高性能結構材料
4、能源材料
5、岩體結構的穩定性
6、微納米器件及微納系統
7、化石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
8、生物醫學前沿中的工程科學問題
9、城市與重大工程減災防災
10、智慧型系統與結構
11、海洋開發利用中的基礎研究及關鍵技術
12、重大裝備製造科學及技術基礎問題
13、環境質量改善與安全保障技術基礎研究
14、資源循環利用的基礎理論與關鍵技術
六、信息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未來通信理論與系統
2、先進信息處理
3、電磁波產生、傳播及套用的新理論與技術
4、新型計算系統與網路系統
5、計算機挑戰性套用關鍵技術
6、人工智慧與先進機器人
7、系統感知、建模、分析與控制
8、半導體集成化晶片系統(SOC)基礎研究
9、光信息處理顯示中的關鍵科學問題
10、先進光子學技術
11、生物信息處理與生物計算
七、管理科學部優先發展領域
1、管理科學的方法論與基本研究方法
2、運籌與運作管理相關研究
3、金融工程與財務管理中的關鍵科學問題
4、知識管理與信息管理研究
5、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管理的若干基礎問題
6、技術創新和創業管理
7、中國特色的企業管理理論研究
8、公共管理基本理論與方法
9、區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管理
10、巨觀管理與政策若干重點領域的基礎研究
保障措施
為確保落實本規劃的戰略部署,實現發展目標,必須實施卓越管理戰略,不斷提高科學基金管理的整體水平。在總結工作的基礎上,針對當前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爭取加大財政投入,實現科學基金持續增長
貫徹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從全國基礎研究總體布局出發,加強戰略籌劃和科學預測,根據基礎研究發展需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持續加大對科學基金的投入,為本規劃的全面實施提供經費保障。
(二)加強資金管理,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認真貫徹國家財政與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嚴格編制科學基金資助計畫和預算,構建符合科學基金管理特點的資助經費計畫、預算和撥付體系;加強科學基金的經費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內部制約機制,完善計畫和財務信息管理系統,保障資助經費準確、及時、安全撥付,努力降低科學基金管理運行成本;強化項目依託單位對科學基金經費管理的責任意識,保證資金依法、高效、合理利用。
(三)改進評審機制,加強專家隊伍建設
堅持把支持源頭創新作為科學基金評審的根本出發點,把研究價值判斷貫穿評審工作始終,提高評審質量,維護評審公正。改進評審方式,完善專家遴選原則和評審標準,明確學科評審組評審和通訊評議的工作定位,規範評審程式。完善科學處集體討論送審的決策機制,注重甄別和保護有創新思想的非共識項目。規範同行評議意見反饋。加強和規範利益衝突管理。切實加強評審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專家信譽管理制度,加強專家庫建設,逐步推廣國際同行專家參與評審。
(四)加強成果管理,建立共享機制
建立適合基礎研究特點的科學基金績效評估體系;完善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報送與登記制度,注重科學基金資助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的集成和宣傳,建立成果管理信息發布系統和成果展示與利用平台,促進基礎研究學術信息資源的共享和利用。
(五)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效率
構建多層次、安全、可靠的自然科學基金信息服務體系,建立統一協調的科學基金綜合業務電子辦公環境,進一步提高信息服務的質量,為科學基金管理的公開、公平、公正與實施科技信用管理提供技術支撐。在做好科學基金信息公開的同時,充分利用國家其他部門的信息資源,逐步實現部門間資源共享。
(六)規範管理制度,推進依法行政
貫徹國家有關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科學基金管理法規體系建設,健全科學基金管理規章制度,完善項目管理流程,不斷提高科學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水平。進一步加強委內與委外科學基金管理隊伍建設,加強管理培訓,充分發揮項目依託單位的作用,全面提高科學基金管理人員的能力和素質。
(七)加強監督工作,維護科學道德
加強監督體系建設,探索有效監督模式,加強對科學基金申請、受理、評審、實施等環節的監督,維護科學基金制的公正性。加強管理隊伍廉政勤政建設,倡導密切聯繫科學家,真心依靠科學家,熱情服務科學家。建立不端行為預防和懲戒體系,加強科學基金工作中的科學道德建設。突出重點,開展資助項目抽查審計工作。強化項目依託單位的監管責任,保證科學基金項目實施中的真實性與合規性。
(八)建設創新文化,弘揚科學精神
倡導自主創新、敢為人先的拼搏精神,寬容失敗,鼓勵科學家潛心探索;促進合作,倡導團隊協作精神;加強科學評論,鼓勵學術爭鳴,推動學術交流和思想碰撞,激發創新思想火花,構建尊重科學、鼓勵探索,平等寬容、激勵創新,公正透明、民主和諧的科學基金文化氛圍,為營造崇尚科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文化環境做出貢獻。
注意事項
1、關於查重和超項問題:
根據國家基金委員關於一個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申請和承擔項目(面上項目)不得超過2項(含在研與申請、主持與參加)的規定。另外,重大、重點項目可任有1項,傑出青年允許有1項。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時間,保證出高質量成果、防止一部分“名人”的名字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國家基金的信息處資料庫有一個超項檢查程式,只要把申請項目資料庫輸入並輸入在研項目的數據,計算機能鐵面無私將違規超項的“黑名單”打出來送往各科學部,把這些被查出來的人涉及的申請書都剔出來不送評審,不僅取消當年的申請資格還要累及他人。因此,請大家申請時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違規超項。
2、國家基金委新制訂的《項目管理規定》修訂了面上、重點、重大、國家傑出青年基金和海外、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辦法,並發布了相應的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申請者及項目依託單位要按照新的辦法執行。
3、實行新的限項申請規定:在當年受理期間面上項目申請人只能申請一項。其他各類基金項目限項申請的具體規定按相關規定辦理。
4、《申請書》用修訂的新版本,試行紙質檔案與全文電子檔案同時報送。紙質檔案(一式6份)報對口科學部。相關的檔案從基金委網站上下載。
5、國際合作項目按基金委2001年修訂的管理辦法執行。要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國際合作交流項目:在華召開國際會議、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國際合作研究項目、海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專項等,另有:香港研究資助局聯合科研資助基金(RGC),要求首先提交“申請簡表”,待通知後再填寫《項目申請書》。
6、2003年開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再收取評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