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操縱

船舶操縱

船舶操縱,控制船舶在水中運動的技術。船舶操縱者按照船舶的操縱性能和車、舵效應,結合風、流和水域等客觀條件,運用船舶推進器、舵(見舵設備)及錨(見錨泊設備)、纜、拖船以保持或改變船舶運動狀態。

船舶操縱

最早,船舶操縱者是用楫、櫓推進船舶和使船舶轉向。帆船時代,船賴風力推進。用舵操縱有一定限制,不能後退和任意改向。19世紀初,蒸汽明輪問世,進入機械推進時代。從1845年第一艘螺鏇槳船橫渡大西洋起,推進效率和倒車能力逐步提高,舵的效能也隨之增加。近代,隨著船舶尺度、航速和通航密度的增大,以及船型的發展,對船舶操縱技術的要求日益提高。這樣相應地在造船技術上也為操縱者提供了更好的控制手段:在船體線型和舵葉方面都有了較大改進;在一些海峽渡船和大型客船、滾裝船首部裝置了能幫助船身轉動的側推器;在推進和制動方面有了可變螺距車葉。70年代初又有了自身能原地掉頭或橫移的無舵港作拖船,協助操縱,大大提高了操縱的效率。
操縱手段 操縱船舶的主要手段是運用推進器和舵,以錨、纜、拖船的套用為輔助手段。運輸船舶的推進器一般為螺鏇槳,俗稱車。多數船舶為腳踏車船;客船、內河船要求較高的速度和靈活性,配備雙車,也有三車、四車船。腳踏車船通常用右鏇車,即從船尾向前看,進車時槳葉順時針方向鏇轉。雙車船多用外鏇車,即進車時左、右車各向左、右鏇轉。腳踏車船的舵安裝在螺鏇槳後面,航進時舵面受航進水流和螺鏇槳排出流兩者作用,舵效好。雙車單舵船的舵安裝在螺鏇槳之間,不能直接受排出流作用,舵效不如腳踏車船;但這一缺點可用雙車一進一退來彌補。螺鏇槳和舵在操縱中的效應互相影響又各有特點。下面以右鏇腳踏車船從操縱角度說明舵效應和車效應。
舵效應 舵受水流作用產生的舵力對船舶運動特別是迴轉的作用和效果,簡稱舵效。舵力是操縱船舶轉向或穩向的重要作用力。航進中,正舵時不產生舵力;轉舵使舵葉與水流有一衝角時,舵迎流面與背流面的壓力差構成舵力。它對船舶重心產生的迴轉力矩,使船首向轉舵方面偏轉,偏轉速度與舵浸水面積、舵處有效流速的平方和舵角成正比。舵角增大到臨界值約35°時,舵力達到最大值。過此臨界值,由於舵背流面渦流區的擴大,舵效反而降低。滿舵就是定在舵效最好的舵角。船後退時,舵葉原來的迎流面變成背流面,舵力方向與航進時相反。船首向轉舵反方向偏轉。由於倒車的螺鏇槳效率低、螺鏇槳吸入流對舵作用力小、排出流又不作用於舵上,後退舵效不如航進舵效好。甚至有的船舶後退時用舵也無法保持直航。舵力的橫向分力還使船舶發生側移,航進時與轉舵反向,後退時與轉舵同向。此外,用舵使航行阻力增大,航速有所降低。
車效應 螺鏇槳工作時,除產生推力使船前進、後退外,還產生螺鏇槳橫向力推船尾偏轉的現象。又稱螺鏇槳效應。航進中正舵時,船首向左偏轉,並隨著前進速度的增加而逐漸減弱;倒車中,船首向右偏轉顯著,在達到相當後退速度前,用右滿舵也壓不住。
右鏇腳踏車船的車舵綜合效應的一般規律是:①進車時,服從舵效;②倒車時,只有達到一定後退速度,才有舵效;③倒車船首偏右的現象對右轉掉頭和左舷靠碼頭有利。
操縱性能 在操縱裝置作用下,船舶保持或改變航向和航速的性能,是操縱船舶的依據。通常包括迴轉性、航向穩定性、應舵性和慣性衝程等。不同類型船舶的操縱性能是不同的。滿載船舶和空載船舶的操縱性能也有差異。船舶設計總是力求使船舶既有較好的航向穩定性,又有較高的應舵靈敏性;使迴轉性和舵向穩定性這兩種互相制約的性能得到統一;在緊急時能發揮足夠的倒車功率,使船在較短距離內停住。
迴轉性 船舶在車舵作用下由直線航行進入曲線軌跡運動的能力。通常以迴轉圈衡量。迴轉圈是船舶以固定舵角和車速旋迴360°的船舶重心的運動軌跡(圖1)。船舶操縱迴轉圈要素包括:①迴轉初徑:轉舵開始到航向改變180°,船首尾延長線之間的垂直距離。迴轉性的好壞通常以迴轉初徑為船長的倍數來衡量。全速、滿舵的迴轉初徑,一般海船約為4~8倍,河船約為2~4倍,拖船更小。15°舵角的迴轉初徑約為滿舵的2倍。尾傾增加船長1%,這將使迴轉初徑增大10%,在迴轉至90°和180°時,船速分別降低約30%和50%。②縱距:從轉舵到船首向改變90°,船重心在原航向上的前進距離,一般約為0.5~1.2迴轉初徑。縱距是轉向和避讓時轉舵時機的依據。③橫距:船首向改變90°時,船重心由原航向線向迴轉圈內側橫移的距離,約為縱距的1/2。④偏距:開始轉舵階段船重心由原航向線向轉舵相反一舷橫移的距離,又稱反橫距,約為半個船寬。⑤迴轉直徑:船舶作穩定圓周運動時的直徑。迴轉直徑越小,船舶的迴轉性能越好。
航向穩定性 在指定航向上船舶保持直線航行的能力。多數船舶在正舵並消除外力干擾後,其偏轉速度隨著減弱,最後直航前進。這種偏轉減弱愈快,說明航向穩定性愈好;如不減弱,就是航向不穩定,超大型油船的航向穩定性差。
應舵性 船舶由操舵到船首開始轉動的快速程度。河船要求應舵時間短,而且小舵角的航效要好,操縱靈活。海船小舵角的應舵性不須太快,否則在風浪中容易發生偏航。
影響操縱的外界因素 常見的有風、 流、 淺水等。空載船受風的影響大,滿載船受流的影響大。
風的影響 風對船舶水線以上部分產生的迴轉力矩大於舵力產生的迴轉力矩時,船就失去控制。這種現象往往發生於壓載不足的船舶。當水線上下側面積的比值接近3時,遇5級風操縱已感困難,遇6級風就有失控可能;如比值為2左右,則情況大有改善。為改善空載船舶的操縱性能,有關船舶防污的國際公約,對壓載艙容量的分布、車葉浸水、吃水差等均有規定。
流的影響 水線以下船身上下部分受到不均勻水流作用時將影響船舶操縱。淺水航道,船身下部接近水底,流速較慢,產生的力矩使船首向下游一側偏轉,須用上游舵糾正。河港航道狹窄,流速分布複雜,主流流速大於兩側,上層流速大於下層的;彎道內深水急流偏在彎頂一側,橫向分布不勻,所有這些都會影響舵效,增加操縱困難。因此,通過彎道要掌握好起舵轉向地點和保持船身略偏彎頂一側,沿彎勢迴轉這些要領。重載船不論頂流還是順流,都要避免在流急時通過。
淺水的影響 水深與吃水比小於 1.3時稱為淺水。船舶駛進淺水區,操縱性能受到顯著影響:①船體下沉。由於船底過水斷面變小,流速加大,壓力下降,導致船體下沉。②推進效率驟減。船底流速加大和船體浸水體積因船體下沉而增大都使摩擦阻力增加。同時,淺水使船行波泄水受限制,興波阻力變大;當航速與移動水波波速相當時,興波阻力最大,可以看到有一巨大橫浪隨船前進。由於航行阻力大增,船速可降低30%。③舵效變差。船速下降和排出流不暢使舵力變小。④迴轉圈增大。船底過水斷面小,迴轉阻尼力增大,使迴轉遲緩,迴轉直徑可增大80%。所以過淺水區須對吃水和車速加以限制。
操縱技術 船舶操縱技術主要表現於操縱船舶錨泊、靠碼頭、離碼頭、系離浮筒和特殊情況下的船舶操縱。
操縱船舶錨泊 利用錨和錨鏈的系留力使船舶停泊在水域的一定位置上。拋錨前,要先選妥落錨地點和前方及接近正橫的目標,並掌握風流壓。如果流急則應儘量採取頂流航向接近。根據停車淌航(船舶停車後,借慣性繼續向前滑行的狀態)距離資料適時停車,利用余速接近錨位。抵達錨位前,稍用倒車將船停住,拋出上風錨,松鏈1~2節(每節鏈長25~27.5米)剎住。待船首向調到迎風頂流後,再緩緩讓船後退,同時松鏈直至所需的長度。錨鏈要有足夠長度臥於水底,使拉力為水平方向。同時防止船身出現過大偏盪,導致錨爪跳出。鏈長與水深的比值大於 5時系留力接近最大值。大浪中錨泊,船身起伏,錨鏈時緊時松,影響錨的穩定,可再松長錨鏈,以增強懸鏈的彈性緩衝作用。急流中拋錨在落錨前必須對正流向,當橫舷方向岸標的相對移動趨於靜止時,表明船對地已無速度,但對水面來說仍在前進,此時可以落錨,讓流帶船緩緩後退,相應配合松鏈。至關重要的是出鏈切不可過快,平均速度以每秒不超過0.25米為限,並隨時準備用前進車保持和調整這一後退速度,同時自始至終要正確操舵對正流向。當錨鏈將要松到所需長度之前應邊松邊剎,使得錨鏈逐漸受力,最終穩定在預定長度上。
錨泊的方式有多種。①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使用單錨,根據底質和流速松出足夠鏈長即可。②在大風天,為加強系留力用雙錨。分別把左右錨依次拋下,相隔一定距離,待兩鏈松到所需長度後成倒八字形,俗稱八字錨。兩鏈夾角取決於兩錨距離和鏈長。為儘可能增強系留力,同時又防止船身擺盪,兩鏈夾角宜保持在 30°~60°。 ③在旋迴餘地不足的河港內錨泊,可使用一字錨。沿流水方向,把左右錨拋為前後錨成一直線,兩鏈長度相等,船首固定於兩錨的中點,漲落流時分別為漲流錨或落流錨所系留。轉流掉頭時船的鏇轉範圍只限於船本身的長度。
操縱船舶靠碼頭 操縱船舶停靠碼關的作業過程。正常天氣情況下,一般用頂流靠碼頭,船舶操縱程式是:①先頂流接近,船身與碼頭成10°~20°夾角,船首對泊位上端外面約 1.5 倍船寬的位置緩緩駛近,並利用背景物標作為臨時導標,藉以調正船首向,抵消風流影響。②根據停車淌航距離資料適時停車。③將平泊位時,如有必要拋下外舷錨,同時將船身擺正與碼頭平行稍用倒車停住,使里舷距碼頭一船寬。④遞上前後系纜,邊松錨鏈邊絞系纜,保持船與碼頭平行,緩緩靠攏碼頭。⑤帶妥首纜、尾纜、橫纜和倒纜(圖2)。 船舶操縱圖中1為首纜,用於制止船舶向後移動;2為前橫纜,使船首部分不離開碼頭;3為前倒纜,控制船舶不向前移動;4為尾纜,用於制止船舶向前移動;5為後橫纜,使船尾部分不離開碼頭;6為後倒纜,控制船舶不向後移動。
大型油船靠碼頭因動量大,必須把接近碼頭的速度嚴格控制在容許限度內。為此,都由多艘拖船協助靠泊。船以微速駛到泊位對面約半海里處停住,然後由拖船拖帶和頂推向泊位移攏,速度控制在每秒8~15厘米。待距泊位100米左右時,速度再次減到每秒6厘米左右。現代油碼頭設有聲納收發機和顯示牌,連續顯示距離和實時速度,保證靠泊安全。
根據風和流的情況,還有吹開風靠碼頭吹攏風靠碼頭等。吹開風靠碼頭是船遇 5級以上從岸邊向水面的吹開風時靠泊碼頭的方法。船舶接近泊位的操作法基本同前,但船首向須作較大角度的調正才能保持在導標的串視線上。外舷錨可提前拋下,一方面制動,一方面可用較大車速加強舵效,使船首昂向上風接近碼頭,儘快遞上前部系纜,必要時可用拖船頂推靠攏。吹攏風靠碼頭是船遇 5級以上從水面向岸邊吹攏風時靠泊碼頭的方法。船舶駛向泊位時,船位與岸間距離至少為3倍船寬。在進入泊位檔一半時拋下外舷錨,緩緩松鏈向碼頭接近。根據需要用進車和里舷舵防止尾部擺向下風,盡力保持船舶與岸平行靠攏泊位。此時,可用拖船協助頂船首或拖尾,也可利用雙錨操縱。外舷錨可稍提前拋下,拖著前進,待船首平四分之三泊位時拋下里舷錨。外錨起倒牽制動作用,里錨主要是防止船首吹攏。由於兩錨制動力較大,可短時間用較大車速以增強里舷舵舵效,防止尾部向下風擺攏。此時,船穩騎兩錨,可以操作自如地安全靠上碼頭。
操縱船舶離碼頭 操縱船舶離開碼頭啟航的作業過程。一般用拖船協助的操縱程式是:①拖首時留首纜、前倒纜和尾纜,拖尾時留首纜、後倒纜和尾纜各一根。②用拖船拖船首或船尾,並同時根據情況松放所留各纜,使船身緩緩外移直至無障礙時,分別解去各纜。③如不需掉頭即可解去拖船駛離。④有較大吹攏風時需用兩艘或更多的拖船帶首尾交替外移,直到預期的安全位置上。
操縱船舶系離浮筒 船舶系泊於專用浮筒有單浮系泊和雙浮系泊兩種。當船駛近浮筒一定距離時,拋單錨、倒車,把船穩住後使小艇將系纜帶上浮筒。先帶上首纜,將纜絞緊使船首貼近浮筒,最後帶上尾纜。雙浮系泊時,待首纜帶上浮筒並絞緊後,即可帶尾纜於船尾浮筒。當絞收尾纜時,要注意把首纜調整到預定長度,使船位於兩浮筒當中或少許偏後。離浮筒時,雙浮系泊應先收尾纜後收首纜。
特殊情況下的船舶操縱 包括狹水道中操縱、大風浪中操縱、流冰區中操縱和海上拖帶失去動力的船舶等,不同情況下的船舶操縱應採取相應的特殊措施和方法。
①狹水道中操縱:在疏浚航道、運河等狹水道中,應操縱船舶保持在中心線航行。偏於一側時,由於船首高壓區和船尾低壓區與岸壁作用,船首出現岸推、船尾出現岸吸,形成力偶,須用向岸舵控制。如過分靠近,岸吸作用超過舵力,則船舶有沖向對岸的可能。對遇它船,不要讓得太早,也要防止過近避讓而失誤。應減速接近以減弱岸吸和船吸作用。追越它船時,與它船至少應保持一倍船長的橫距。如兩船橫距過小,將因中間水面產生低壓區而相互吸引,同時雙方的船行波又比在深水中要陡,加大了吸引作用,以至舵力不能控制而發生碰撞。
②大風浪中操縱:船在大風浪中航行,由於劇烈搖擺、甲板上浪和嚴重失速等不利情況,不但駕駛困難,甚至危及安全。因此確切掌握船的耐波性能,保證主機、副機和舵系統的正常運轉和足夠的儲備浮力與穩性,是安渡風暴的必備條件。當出現嚴重縱搖或橫搖,船首遭浪砰擊,船身劇烈振動,甲板上大量上浪等情況時,應操縱船舶改向或降速以改變遭遇周期,取得緩和效果。逆風浪行駛時,隨著風浪阻力的增加,船速相應自動下降,即失速。當船長與波長的比等於1時,失速最大,同一主機轉數失速可達21%。順浪航行時,由於波的傳遞速度大於一般運輸船的速度,波與順浪船的相對速度只是兩者速度的差額,故順浪比逆浪航行時顛簸程度要緩和得多。只要尾部不大量上浪,以低于波速的速度順風浪航行也是可行的。不論迎浪還是順浪航行,當船身處於波的坡面時,因地球重力以及波峰與波谷水分子運動方向相反等關係,迫使船首轉向波谷,形成與浪平行的不利局面。所以要十分注意操舵,必要時須加車,甚至全速以增強舵效防止橫舷受浪。大風浪中掉頭,首先應掌握波群中出現海面相對緩和的間歇時機。開始先以慢速進行,不論向下風還是向上風掉頭,要做到掉頭到一半時,即當船身橫伏于波谷處境最險時,恰好開始海面相對緩和,立即加車滿舵儘快完成後一半掉頭過程,以迎接隨後即到的大浪。
③流冰區中操縱:鐵殼海船通常在冰量為5/10以下、冰厚在30厘米以內時可以航行(圖3)。船舶操縱 冰面花斑表示疏散狀態冰量、冰厚超過此限,就需有破冰船開路。船舶進入浮冰區前要加強瞭望,如冰區邊緣在望,應繞航避開;否則亦應從有松散冰塊的下風緣慢車進入,逐步加速至安全程度為止。此後一定不要失去前進勢頭,否則冰塊圍攏尾部將損及車舵。尋找冰區中的冰縫或水溝循之前進。當行動困難時可用左右舵擺動船身裂冰而進。如冰塊太厚,往往需要後退再前進以加強破冰能力。後退時要注意尾後冰塊,必要時改開進車將之排開再繼續後退。當船前部被堅冰掐住時必須及早擺脫,可先全速前進,用左右滿舵來回擺動,再全速倒車。
④海上拖帶失去動力的船舶:用船上配備的拖纜接於失去動力的被拖船的適當長度的錨鏈上,總長度不少於400米。操作過程:船從被拖船尾後接近,以約30~40米的距離從被拖船的下風舷駛過,適時用拋繩槍送引纜。當船尾離被拖船首約20~30米時停住,雙方配合連線好拖纜和錨鏈,並固定妥當。然後開始用最低檔車速起拖,舵角也不宜過大,待拖纜吃力後逐步加車,每隔幾分鐘加幾轉直到拖航所需轉數。航行中改變航向宜逐次進行,每次不超過10度,並等被拖船穩定後再進行下一次。被拖船出現擺盪時,套用舵駕駛尾隨在拖船的航跡中。如擺盪嚴重,可降低航速,或在可能情況下放長拖纜予以緩和。
參考書目
 Crenshaw, R.S.ed., Naval Shiphandling, 4th ed., Naval Institute,Annapolis,U.S.A.,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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