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截至2015年11月,主流的人才選拔方式,要么是公開考試,要么是劃定硬指標,其核心理念是為了恪守選拔標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只要滿足“硬槓槓”,就給予相應的職位或待遇。好處是公平公正,達標或者沒達標都一清二楚,誰都沒意見;壞處則在於機械教條,分數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排除有的落選者雖然現階段不顯山露水,但未來的發展潛力卻相當大。漏了這部分人才,確實可惜。因此,深圳率先推出舉薦制。2015年11月29日,深圳公布《青年創新創業選拔支持實施方案》,在全國首創“舉薦制”選拔創新創業人才。只要是具有發展潛能的人才,即使未達到傳統評定標準,深圳也將給予政策扶持。舉薦委員舉薦的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將確定為深圳市後備級人才或海外高層次C類人才,將享受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學術研修等配套政策,以及深圳市創業就業扶持政策。
目的
一方面著眼於彌補傳統選拔方式機械僵化的短板,通過社會知名人士的舉薦發掘“非傳統人才”。就好比自主招生之於高考,給偏才怪才們打開了一扇通向高校的大門。二,有資格舉薦的都是創新創業方面的“大咖”,比如王石、王傳福等。他們對創新創業的趨勢把握,以及對人才的敏感程度,比起政府制定的考試、指標來肯定更有獨到和前瞻之處。通過這些“大咖”的眼睛,為城市未來發展招攬人才,不失為政府借力的一招妙棋。
當然,在為舉薦制點讚的同時,也必須清楚認識到它的邊界所在。由於舉薦合格後享有政府一系列扶持措施,從購房補助到安排子女入學等不一而足,本質上都是公共資源的傾斜投入。因此,舉薦制一方面只能作為傳統選拔方式的有益補充,另一方面也絕不意味著舉薦行為可以不受任何監督和制約,完全由舉薦人單方面話事。
監督
1、要信息公開。舉薦制若是暗箱操作,不能排除“舉”人唯親、舉薦人為自己謀私利等不良現象出現。唯有將舉薦人、舉薦理由、被舉薦人相關信息悉數公示,讓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讓舉薦為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服務。
2、要跟蹤監督。
舉薦旨在發現有潛力的創新創業人才,但這份潛力不能永遠只是“潛力”。社會為這些人才廣開綠燈、傾斜投入的同時,也期待其潛力兌現為實力,享受了優惠待遇就要為社會做出相應的貢獻。因此,舉薦不應是“一錘子買賣”,更不能演化為慷納稅人之慨的“無條件天使投資”,跟蹤了解其創新創業成果,並實施動態調整很有必要。舉薦後仍要“能上能下”,這既是對舉薦人負責,更是對公眾負責。
在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的創新創業時代,計畫往往趕不上變化,許多傳統已顯得有些滯後和僵化。在人才選拔方面亦是如此,雖然傳統選拔方式仍不可或缺,但推出舉薦制不拘一格降人才,更能吸引到更多的創新創業人才。
區別
深圳執行的人才扶持政策主要針對已取得成果的人才,而“舉薦制”則是將尚未取得成績但具有潛力的人才,納入深圳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中,向被擋在傳統評價標準之外的人才敞開了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