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儲運
energy storage and transport
能源生產到利用之間的一個環節。它分為能源儲存和能源運輸。因各類能源的形態、性質不同,其儲運的方式各異。通常包括煤炭儲運、石油天然氣儲運、核燃料運輸、電力輸送(即輸電)。對於煤炭,主要有煤倉儲存和露天儲存,其運輸主要通過鐵路和船運,也可用管道進行煤漿運輸。石油、天然氣儲存用石油庫(包括地下洞庫)和氣櫃;運輸主要用管道,海上則用大油輪。核燃料運輸包括將燃料元(組)件從核燃料加工廠到核電站的運輸和將反應堆卸出的乏燃料從核電站到離堆貯存設施的運輸。燃料元(組)件的γ放射性比活度很低,對其運輸容器的防護要求相對簡單,但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保證不會被破壞;在事故情況下允許損壞,但絕不允許發生臨界情況。乏燃料具有很強的放射性和衰變熱,其運輸容器設計時,除按一般壓力容器考慮外,還要考慮臨界、傳熱、禁止和力學等問題。核燃料的運輸必須由承運單位驗明有關批准證書後方可裝運。電力輸送又分交流和直流兩大類,兩類又都按電壓等級有高壓、超高壓和特高壓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