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立法

職權立法是指隨著社會的發展,某些立法權利已經轉化為行政權的一部分,是行政權的固有組合。

立法

立法是指特定國家機關依照一定程式,制定或者認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活動。
立法部門是現代社會中負責制定法律的機構,通常由當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通常稱為國會或議會,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立法部門除了制定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審批政府(行政部門)的公共開支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同意司法首長的任命等。在議會制中,行政部門亦是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在總統制中,行政首長並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