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嚴格錄用調配紀律,認真做好調配、錄用、軍轉安置、人才交流工作
嚴格執行調配工作紀律,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空編補員計畫調整幹部。2006年下半年至今年6月,申請調整調動的人員共122人(其中:鄉鎮申請調入縣機關66人,鄉鎮之間申請調動50人,縣機關單位內申請調動6人),經縣編委會審核批准調動人員97人(其中:鄉鎮調入縣機關的41人,鄉鎮之間調動24人,縣機關單位內調動6人,“兩類“人員調整轉聘7人,考調10人,調入縣外9人),安置公安類院校畢業生1人,完善公務員招考錄用手續1人。
根據遵義市人發[2006]2號檔案精神,嚴格執行事業單位進人考錄報批制度,嚴把事業單位進人關。按時擬報2007年事業單位招考錄用計畫、實施意見及公務員招考計畫。今年我縣共上報事業單位招聘計畫人數131名(待審批),其中教師60名、衛生41名、其他科局事業單位30名;公務員招錄計畫22名,其中公安系統10名、法院系統3名、檢察系統4名、司法局鄉鎮司法所5名,現已進入考試階段。
按上級要求,認真對原有企業軍轉乾資料庫進行審核,處理軍轉幹部日常工作。我縣共有軍轉幹部67名(縣管46名、直管21名),年初認真對2007年軍轉乾經費進行預算,全年共需各種補助經費179980.00元(不包括社保基金預算和醫保基金預算),現已按月發放到軍轉乾手中。及時做好各類信訪案件材料的查處和答覆,協調辦理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認真做好人才交流工作。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報到25人;檔案託管28份;做好4名大學生的就業見習期滿鑑定工作;做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工作中20名大學生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認真做好工資福利工作。
嚴格按照工改政策,做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黔府發〔2006〕45號)工資改革精神,在縣委、政府領導下,結合本縣實際,在短短的二十多天內全面完成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改革工作。此次工改,全縣在冊職工為10269人,實際參加工改的在職人員10421人、離退休人員3398人,總計13819人,月增工資425萬餘元,補發金額為2960萬餘元,其中,邊遠地區津貼月增33萬餘元,補發金額206萬餘元。
認真做好工資制度改革的後續工作。根據黔黨發〔2006〕23號檔案和市工改辦《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中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說明》,經請示縣政府同意,對未完善的工改工作進行糾正、完善,截止六月底全面完成了工改的後續工作。
嚴格按照工資福利政策,認真做好日常工資福利管理及辦理各種工資福利審批、發放工作。辦理技術職稱晉升、職務提拔、學歷提高等工資晉升工作,共辦理154人,月增資23100餘元;根據人事調動工作要求,辦理新參加工作和調動人員工資72人;認真辦理各種津補貼的審批工作,共辦理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高齡補貼32人,月增加離退休費640元;辦理知識分子補貼160人,月增960元,其它津貼14人,月增725元;審批死亡人員一次性撫恤和喪葬補助費38人,金額為418000餘元,辦理遺屬困難補助42人,月補助金11558元。根據黔黨辦發〔2005〕21號檔案審核審批在鄉鎮(除東皇鎮外)工作年滿5年的大中專畢業生,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浮動轉固定28人,月增資980元;根據黔人通〔2007〕54號檔案審核審批民師增資82人,月增資4920元。
嚴格工資基金管理工作,實行工資管理規範化,擬於7月20日舉辦工資管理軟體升級培訓班,對原系統管理軟體進行升級,對工改後的工資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加強企業工資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我縣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的單位進行了自查。對全縣部份工種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發布了2007年部份工種(職位)工資指導價位。
(三)加強公務員隊伍和能力建設,完善考核、獎懲制度
按照考核暫行辦法規定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全面完成了2006年年度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我縣應參加考核10378人,實際參加年度考核10376人,評為優秀等次1243人,評為稱職(合格)等次8916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12人,不稱職(不合格)18人,未定等次187人(含見習、試用期人員),擬清調未參加考核2人。
組織2006年縣檢察院新錄用7名公務員參加了市人事局主辦的公務員初任培訓班,全部考試考核合格;6月份組織2006年縣公安局新錄用34名人民警察,參加了省公安廳主辦的為期6個月的人民警察初任培訓班;組織4人參加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分別在海南和北京舉辦的組織、人事幹部培訓班;組織2006年考核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因受紀律處分未定等次的24人參加市人事局舉辦的為期10天的離崗培訓班。
認真開展評先選優工作。推薦上報評選獲得全國信訪系統先進工作者1人;推薦上報評選全國新華書店系統先進工作者1人、全省婦聯繫統先進工作者1人;推薦上報3個單位參加評選全市環境保護先進集體和1人參加全市環境保護先進個人。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兌現獎懲制度。半年來,停發3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布緩期執行工作人員的工資。
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理了事業單位解聘人員手續9人,辭聘人員手續1人。
(四)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搞好職稱工作
按上照遵義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會同縣委組織部完成了2006年度符合享受高級人才津貼和艱苦邊遠地區人才津貼的審核工作,共審核52個單位916人,總金額510890元,(其中:享受高級人才津貼89人172900元,市級艱苦邊遠地區人才補貼827人337990元,含2006年新增203人在內)。通過考核減半發放人才津貼補貼79人,金額16150元。不合格1人不予發放。
辦理了2006年省、市、縣評審通過的高、中、初級職稱資格證書565人(其中:高級15人、中級311人、初級239人)。開展了“三年一審”的各級各類資格證書審核工作,共年審552人(其中:高級6人,中級363人,初級183人);按照“一套程式、三個公開”的原則,完成習酒公司277人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
按照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離的原則,半年來審核辦理了用人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手續97人(其中:高級1人、中級14人、初級50人、技術工人等級聘用32人)。
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2007年計算機套用、經濟、統計等資格262人的考試報名工作,其中計算機套用考試報名245人,經濟考試報名11人,統計考試報名6人;推薦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晉升相應的技術等級考評174人(其中:高級技工49人,中級技工95人,初級技工30人)。
為加快我縣國民經濟和諧社會的發展,按時完成了全市科研項目申報、組織、管理、實施情況調查統計和2007年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推薦工作,為“三新一強”建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五)積極開展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處理,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上半年共受理仲裁案件52件(其中:勞動報酬爭議3件,社會保險爭議36件,解除、終止勞動契約爭議5件,其它爭議7件、人事爭議案件1件),上年未結案4件,按照《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規定,認真審查和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運用法規得當,程式合法,切實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處理中著重調解,共辦結案件39件(其中:調解處理18件,裁決8件,其它方式處理13件)。其餘未結案(其中1件為人事爭議案件)。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結合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並審查鑑證。1-6月審查鑑證勞動契約1950人份,審查批覆集體契約1家。完善事業單位續簽聘用契約1678人,並進行契約鑑證。認真做好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回復工作,做到耐心細緻答覆民眾諮詢,1-6月接待來訪400餘人次,處理民眾來信及上級機關批轉來信5件,人事爭議仲裁接待來信來訪16件,已轉相關部門處理。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
(六)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做好勞動用工年檢工作,上半年共年檢用人單位215戶(其中煤礦企業52戶,國有企業75戶,集體企業15戶,私營企業73戶);對145個單位勞動用工契約簽訂情況進行檢查,共追補簽勞動用工契約3000餘人;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64萬元,清理兌現農民工工資41.3萬元;按照上級的要求,對我縣勞動力市場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清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共檢查用人單位158戶,涉及勞動者757人;接受投訴、舉報案件共9件,現已結案7件;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3次,加強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動用工監察檢查制度;按時完成統計上報工作。
(七)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培訓、就業再就業工作
一是認真開展社會統籌培訓。1-5月免費培訓下崗失業人員262人,90%以上的人員通過培訓實行了再就業;免費對農民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2370人,免費勞務輸出培訓1497人。培訓中採取走出去、請進來、企業加基地、與培訓機構聯合、訂單培訓等方式,嚴把培訓質量關,培訓合格率達95%以上,分別辦理了職業資格和專項能力證書。
二是通過各種渠道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252人(其中“4050”人員就業79人),促進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再就業734人。
三是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達7100人,占全年任務(10100人)的70.3%。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達3536人,並且90%以上的人員通過培訓後,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實現了就業,其中有組織的勞務輸出894人,分別輸送到浙江平湖市嘉興維亦娜、成浩、羅馬中望製衣公司、福建漳平、江西洪達醫療器械集團公司等省外20餘家企業就業。
四是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專門舉辦了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為就業人群實現就業搭建了橋樑。
五是為切實抓好“創衛”暨“整髒治亂”工作任務的落實,對縣城500餘名板車、背篼、搬運服務工進行了技能培訓,並規範其管理,為打造具有習水特色的搬運服務勞務經濟品牌奠定了基礎;
六是積極落實再就業各項優惠政策,為符合條件的下崗職工兌現社會保險13萬餘元,減免各種稅費200餘萬元,辦理《再就業優惠證》60餘人,同時積極開展免費的職業介紹和就業諮詢服務。
(八)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平穩推進社會保障各項工作
狠抓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擴面、稽核工作,積極拓展基金的來源渠道。今年1-5月我縣參保人員共9915人(實際繳費人數為8985人),徵收養老保險基金1036萬元;擴面參保人員388人;累計基金結餘3450萬元,基金淨支撐能力達23個月。
按時足額發放離退休費。我縣參保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共2268人,1-5月應發放離退休人員養老金759萬元,實發759萬元,社會化發放率達100%;審批發放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一次性補助38人,遺屬生活費補助22人,總計91萬元;上解調劑金179萬元,審批辦理企業職工離退休手續114人(其中:城鎮集體企業54人,特殊工種2人、病退1人,軍隊轉業幹部3人)。
失業保險參保人數7500人,1-5月總計收繳失業保險金70萬元,支出36萬元(其中:上解調劑金27.8萬元,兩費補貼5萬元,支付失業保險金3.2萬元),累計基金結餘794萬元。
醫療保險工作穩步推進,基金收繳,略有結餘,截止5月底,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16942人,新增擴面參保102人,徵收醫療保險基金465萬元,支出642萬元,基金結餘939萬元;徵收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費149萬元,支出110萬元,基金累計結餘244萬元。生育保險參保人數12906人,徵收生育保險基金32萬元,支出6萬元,基金累計結餘26萬元。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管理。
規範公費醫療管理工作,全縣離休幹部和二等乙級以上傷殘人員共128人(其中:離休幹部61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67人)。1-5月縣財政預算撥款110萬元,審核支付82萬元。
現有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10234人(其中新增擴面參保1763人),征繳工傷保險基金79萬元,支出51萬元,基金累計結餘160萬元;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嚴格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開展工傷調查認定工作。1-5月受理工傷認定案件170件,結案126件。受理勞動能力鑑定130人次。
強化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為切實維護參保職工的利益,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了財政、銀行、部門的基金管理機制,實行財務單獨管理,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形成互相制約工作機制,切實維護基金安全。
(九)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以機關幹部作風教育整頓活動和黨的基層組織先進性建設工程為契機,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提高全局幹部職工綜合素質,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在機關幹部作風教育整頓活動中,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認真開展思想發動、學習提高,徵求意見、對照檢查,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各階段工作,結合黨的基層組織先進性建設工程的開展,深入我局掛幫鄉鎮程寨鄉開展“送信息、送政策、送溫暖”主題實踐活動,真正讓幹部職工受到教育,民眾得到實惠,切實轉變了機關工作作風,提高了幹部職工的素質。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以制度管理和約束人。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勞動紀律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等;二是建立完善集體決策制度,各股室重要工作提交局黨組集體研究,確保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三是為了預防工作失誤,制定了錯案失職追究制度。
搞好宣傳信息工作。採取設立諮詢台、出動宣傳車等多種方式,進行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諮詢活動。半年來,編髮《習水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22期。認真接待來信來訪200餘人次(其中來信12件),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議案7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覆。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就業崗位有限,就業渠道不暢通,有人無事乾,有事無人乾以及再就業培訓後的“出口”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存在許多困難。
二是個別用人單位的法制觀念淡薄,但職工維權意識不斷增強,造成上訪現象和監察、仲裁案件增多。
三是社會保險費征繳後續能力不足,制約機制不健全,僅依靠行政手段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徵收難的問題。
四是由於部分事業單位對失業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不願意參加失業保險,致使失業保險工作進展緩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嚴格按編委會擬定的年度調配計畫辦理相關人員的調動手續;繼續做好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和公務員招考錄用工作。
2、認真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3、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綜合素質,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民外出務工創造條件。
4、繼續鞏固“兩個確保”的成果。進一步完善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制度,加強基金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
習水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