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土袖磚

寬度≤0.25 寬度≤0.25 寬度≤0.25

概述

本標準適用於盛鋼桶內鑄鋼用粘土質耐火磚塞頭磚、鑄口磚、袖磚及座磚。1 分類、形狀及尺寸1.1 磚的牌號列於表1。表1
名稱 粘土質塞頭磚 粘土質鑄口磚 粘土質袖磚 粘土質座磚
牌號 SN-40 KN-40 XN-40 ZN-40
1.2 磚的形狀和尺寸應符合YB/T 5113—93《盛鋼桶內鑄鋼用耐火磚形狀尺寸》的規定。2 技術要求2.1 磚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表2
項目 指標
SN-40 KN-40 XN-40 ZN-40
Al2O3,% 不小於 40
耐火度,錐號CN 172
0.2MPa荷重軟化開始溫度,℃ 不低於 1370
重燒線變化,%,1350℃,2h 0 -0.3
顯氣孔率,% 15~23 ≤22 15~25 ≤23
常溫耐壓強度,MPa 不小於 19.6
熱震穩定性次數 SN-40、XN-40必須進行檢驗,將實測數據在質量證明書中註明
2.2 塞頭磚、鑄口磚的尺寸允許偏差和外觀應符合表3的規定。表3
項目 指標
SN-40 KN-40
尺寸允許偏差 尺寸≤50 ±1
尺寸51~100 ±2
尺寸>100 ±2%
高度 ±3%
缺棱 工作面 深度 不大於 3
長度 10(不超過2處)
非工作面 5 7
熔洞直徑 工作面 3
非工作面 5
渣蝕 工作面與接口處厚度 不準有
非工作面厚度 不準有 1
裂紋長度 寬度≤0.1 不限制
寬度 0.11~0.25 鋼水面 不準有
非鋼水面 插銷式15 30
螺旋式25
寬度>0.25 不準有







註:① 塞頭磚工作面指接觸鋼水的表面及接頭處外圈平面。② 鑄口磚工作面指與鋼水的接觸面。2.3 塞頭、鑄口磚應測定表面規整程度。2.4 袖磚的尺寸允許偏差和外觀應符合表4的規定。表4
項目 指標
XN-40
尺寸允許偏差 接頭處及內徑 ±2
外徑 ±3%
長度 ±2%
子母口 直徑 ±1
高度
扭曲 不大於 2
缺棱深度 工作面 3
非工作面 5
熔洞直徑 5
渣蝕 鋼水面厚度 1(不超過全面積10%)
接頭處接縫外圈 不準有
裂紋長度 寬度≤0.25 鋼水面沿圓周方向 70
其他 不限制
寬度 0.26~0.50 工作面 25
非工作面 50
寬度>0.50 不準有
端頭平面傾斜 外徑≤145 2
內徑>145 3
註:袖磚工作面指接觸鋼水的外表面及接頭處外圈平面。2.5 座磚的尺寸允許偏差和外觀應符合表5的規定。表5
項目 指標
ZN-40
尺寸允許偏差 尺寸≤100 ±2
尺寸>100 ±2%
圓孔直徑 +5 0
同一圓孔直徑尺寸相對差 4
缺棱、缺角深度 工作面 不大於 5
非工作面 10
熔洞直徑 工作面 5
非工作面 8
渣蝕 鋼水面、鐵殼面和孔徑內厚度 1
砌磚面 不準有
裂紋長度 寬度≤0.25 不限制
寬度0.26~0.50 工作面 30
非工作面 50
寬度>0.50 不準有
裂紋不得跨過兩個、兩個以上的棱
2.6 磚的斷面層裂應符合表6的規定。表6
斷面層裂 指標
寬度≤0.25 長度不大於 SN-40 KN-40 XN-40 ZN-40
寬度0.26~0.50 15 30 不限制
不準有 25(手工成型40)
寬度>0.50 不準有
3 試驗方法3.1 磚的檢驗制樣按GB 7321—87《緻密定形耐火製品試驗的制樣規定》進行。3.2 化學分析按GB 6900—86《粘土、高鋁質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進行。3.3 耐火度的檢驗按GB 7322—87《耐火材料耐火度試驗方法》進行。3.4 荷重軟化溫度的檢驗按YB 370—75《荷重軟化溫度檢驗方法》進行。3.5 重燒線變化的檢驗按GB 5988—86《緻密定形耐火製品重燒線變化試驗方法》進行。3.6 顯氣孔率的檢驗按GB 2997—82《緻密定形耐火製品顯氣孔率、吸水率、體積密度和真氣孔率試驗方法》進行。3.7 常溫耐壓強度的檢驗按GB 5072—85《緻密定形耐火製品常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進行。3.8 熱震穩定性的檢驗按YB 376—75《熱震穩定性檢驗方法》進行。3.9 磚的外形、尺寸及斷面的檢查按YB 845—75《耐火製品外形、尺寸、斷面的檢查方法》進行。4 檢驗規則磚的取樣、驗收應按YB 367—75《耐火製品取樣、驗收、保管和運輸規則》進行。5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及質量證明書5.1 標誌各牌號的磚分別以SN-40、KN-40、XN-40、ZN-40標誌。5.2 磚的包裝、運輸和貯存按YB 367—75進行。5.3 磚發出時必須附有生產廠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質量證明書,載明供方名稱或廠標、需方名稱、發貨日期、契約號、標準編號、產品名稱、牌號、磚號、批號、尺寸、外觀、斷面及理化指標的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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