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洛克曾加以說明,認為外界可被感知的事物具有兩類性質。第一性質可用數量的方式表現,如廣延,形狀,運動,不可入性等。他們是客觀的是物體本身所固有的屬性。人們關於它們的觀念,就是物體本身的這些屬性的反映。第二性質是顏色,聲音,氣味等。他們不是物體本身所固有的屬性,而是物體的一種能力,這種能力藉助於第一性質就產生了色,聲,味等感覺。這一說法對後世哲學發展有一定影響。【摘自上海辭書出版社《哲學辭典》】
唯心與唯物論
唯心論中,思維是第一性的,物質是第二性的。
唯物論中,物質是第一性的,思維是第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