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介紹
Qin-Han fengsui
秦漢烽燧
據《史記》等書記載,西周時代已有烽燧戰國時秦國的杜虎符和新虎符都有“燔燧”之語。《墨子·號令》等篇也談到烽燧。秦統一全國後,為抵禦北方匈奴侵擾,將以前秦、趙、燕三國北邊的長城連線起來,築成一條長達五千餘里的城防。估計當有與長城相配合的烽燧制度。因史料闕略,周秦時代烽燧制度的具體情況已不可考,或可從承襲秦制的漢制予以推知。
漢代邊塞的行政系統,是都尉府統轄候官(長稱候)。候官統轄部(長稱候長),部統轄燧(長稱燧長)。燧是最基層的單位。一般相隔數里便設一燧,但里數似無嚴格的規定。燧除燧長外,一般有燧卒三四人。報警的主要信號,白天是舉烽和燔積薪,夜裡是舉炬火和燔積薪,有時還用表、煙、鼓等輔助。所以古人常稱邊塞報警的信號為“烽火”、“烽煙”。發現敵情時,主要根據敵人的數量和入侵情況等,發出相應的信號。關於在不同情況下所應發的信號的規定叫“烽火品約”,掌烽火的吏卒必須熟記。發出的信號由各燧依次傳遞,以達都尉府。據《漢書·趙充國傳》記載,漢代北邊自敦煌至遼東,乘塞列燧,有吏卒數千人。(見彩圖[烽燧遺蹟新疆庫車克孜爾尕哈])[烽火台上夜間報警所燃燒的火苣(捆綁的芨芨草把) 甘肅居延漢代烽燧遺址出土]
從漢簡看,烽多用繒或布製作,大概是類似表的一種東西。報警時,用設在高台上的桔槔或用轆轤把它舉到空中,讓遠處能夠看到。天黑後改用炬火。舉炬火時大概仍用舉烽的工具,所以廣義的“烽”也可以包括炬火。“烽”字從“火”當與此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