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概況
居延遺址主要包括我區金塔縣的大灣城故址、地灣城故址、金關故址和內蒙古自治區的部分遺址。
大灣城位於金塔東北120公里處,居黑河東岸,遺址長350米,寬250米。
城高8米左右、底寬6米,夯土板築,經後代重修,保存完好。1930年在該城堡發掘漢簡1500餘枚。1972年又挖出部分漢簡。1988年1月定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據考證,此地就是漢代肩水都尉府所在地。
地灣城位於大灣城北5公里處黑河東岸的戈壁灘上。總面積為22.15米見方。堡牆基部厚5米,高8.4米,系夯土板築,方向正南北,門在西牆,堡外有房屋和兩道圍牆遺址。1930年西北科學考察團到此掘得漢簡2000餘枚及古銅、鐵、陶器殘片若干。1988年1月定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據考證此地即肩水候官所在地。肩水金關位於地灣城約2公里處居黑河東岸,為漢代邊塞關城,含有固若金湯之意,故名金關。關門為6.5米×5米的兩座長方形樓櫓殘壁,最高1.12米,厚1.2米,樓櫓中間門道寬5米。兩側壁腳各殘存四根半嵌於牆內的排叉柱。樓櫓外築土坯關牆。塢在關門西南側,塢牆系夯土築成,厚70一80厘米,殘存處最高為70厘米。塢西南角殘存烽台和方堡,堡門內有迂迴夾道,兩側有住室、灶房、倉庫、中有院落。1930年西北科學考察團在此出土漢簡850枚。1973年甘肅省居延考古隊又掘漢簡11577枚,其它文物1311件。1988年1月定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西漢武帝時,為了防禦匈奴入侵,於太初三年(公元前 102)派遣強弩都尉路博德沿弱水(今額濟納河)兩岸修築了防禦塞牆和烽燧,並修築了若干城、鄣、關、亭。其東北方與光祿勛、徐自為在五原塞外所築外長城相接,西南方與酒泉郡所築塞牆連線,是漢代交通要道的主要防線。東漢末年廢棄。1930年,中瑞西北科學考察團曾作過調查和發掘,對所有遺蹟統一編號,發現漢簡 1萬餘枚。1972~1976年甘肅省居延考古隊作了複查,發掘了甲渠候官治所(A8)、甲渠第四燧(P1)和肩水金關(A32)等 3 處遺址,出土漢簡近 2 萬枚 (見居延漢簡)。1963、1982 年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工作隊又進行了複查,198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內蒙古工作隊也進行了複查。
詳細介紹
遺址分布
自甘肅省金塔縣毛目一帶至內蒙古額濟納旗金斯諾爾東北長約 350公里,北部最寬約 50 公里。今地面保存的城鄣和烽燧遺址 160餘處。從出土漢簡考證得知:漢代張掖郡肩水都尉治所在今大灣 (A35),轄區為今查科爾帖(A27)至毛目一帶, 其中金關東北屬橐他和廣地候官,金關及其西南屬肩水候官,肩水候官治所在今地灣(A33),居延都尉轄區為今布肯托尼(A22)以北地區,其中卅井候官轄今布肯托尼至博羅松治(P9)之間,甲渠候官轄今察乾松治(A2)至 T21燧之間,甲渠候官治所在今破城子(A8)。殄北候官轄今宗間阿瑪(A1)至T29 燧之間,候官治所在宗間阿瑪。殄北塞以南、甲渠塞以東、卅井塞以西地區分布的城鄣和烽燧,為居延都尉治所和居延縣城等遺址。
城址
居延都尉轄地內的城址有班登博勒格(K688),肩水都尉轄地內的城址有大灣和雙城子 (A38)兩座,其城牆每面長 100米以上。其中K688位於亞布熱海子以西約 2公里,城內及周圍多紅柳叢和沙丘。一部分牆基已被流沙掩埋。城牆南北長130米,東西寬127米,最高處5米。牆身夯築, 寬3.3米,夯層厚12厘米。城內沙丘下有灰層暴露。地面散布陶片較多。這是居延地區最大的一座城址,可能為居延城。過去誤以 K710 城為居延城,經調查證實該城建築晚於漢代。
鄣址
肩水都尉轄地內的鄣址有:F177、F179、A33 、A37、F159等5座,居延都尉轄地內的鄣址有A1、A8、A10(瓦因托尼)、A24(小方城)、F30(杜家烏蘇)、F84( 紅城子)等6座。以甲渠候官治所(A8)為例:鄣址有鄣、塢和燧等部分。鄣位於西北部,用土坯砌成,每面長23.3米,牆厚 4~4.5米,殘高4.6米,鄣門在南。塢位於鄣的南面,平面略呈方形,長47.5米,寬45.5米,土坯牆厚 1.8~2米,殘高0.9米。塢內有大小房屋37間,夯土築牆,草泥地面,為候官及士卒住室、灶屋、倉庫及畜圈等。塢門設在東牆南端,門外築有曲壁,塢牆外 3米以內埋設有尖木樁 4排,完整的高33厘米,間距70厘米,此即防禦設施虎落。在虎落上面的堆積中還出土有木轉射。塢南 50 米有一燧址,夯土烽台方形,面積長 5米,寬4.8米,殘高0.7米,附近有積薪和烽乾等遺物。
關址
僅發現肩水金關遺址(A32),由關門、塢、烽燧三部分組成。關門為兩座對峙的長方形夯土樓櫓,長6.5米,寬 5米,西側一座內殘存有通到樓櫓頂上的3層土坯台階,西樓櫓間的門道寬 5米,其上部原有門樓類建築物。關門內外埋有虎落尖樁和木轉射,門兩側連結夯土塞牆。塢在關門內西南側,北牆長36.5米,南牆長35.5米,東牆殘長24米,東南角有一豁口,可能為塢門。塢牆夯築,厚70~80厘米,殘高70厘米。塢內發現房屋和馬廄等共11間,西南角殘存有鄣和燧址。亭牆用土夯築:厚1.2~1.3米,長13米,寬12.5米,門窄小;亭內有住室、灶屋和倉庫。亭西北部,緊接烽台,台基方形, 面積長7.8米,寬7.7米,經修繕過的夯土台基外部用土坯包砌。
燧址
一般的烽燧都由烽台和塢組成。烽台為方形,有夯土築、石塊砌、土坯壘等數種;塢面積 6~22米見方不等。以甲渠塞第四燧(P1)為例:烽台夯土築,方形,61.6 平方米,殘高 3.4 米,其西南角有灶和煙囪遺蹟,應是發信號時升煙用的設施。塢在烽台南,長21米,最寬15.2米,其西部殘牆厚2.35米,高 0.7米,內有房屋兩間;後來增建的東部殘牆厚 1.1米,高1.15米,內有房屋 3間。塢外地面上發現有木轉射和虎落尖樁。
塞牆遺蹟
居延所轄地區南北長達 350公里,有的區域“因河為塞”,大部分區域則築有塞牆,現存遺蹟僅見長條形土壠,總計長度約 100餘公里。塞牆的建築因地制宜,有的是就地取土夯築,有的是採集大石塊壘砌兩面牆身,內填碎石,有的僅以土石壓緊柴草,基寬約 3米,遺存不多。在肩水金關遺址附近試掘的塞牆遺蹟,其夯土結構較鬆軟,內含草末和砂礫,牆基寬2.8米,牆身厚 1.6~1.8米,殘高1.3米。
出土遺物
包括實物和簡牘兩大類。1973~1974年發掘出土的實物共2300餘件,其中有:弓、箭、刀、劍、表、轉射等武器和積薪、五銖、半兩等貨幣,鐵工具和農具、竹木器等屯戍用具,陶、木、漆、竹器等生活用品,絲、麻、毛、革制的衣物,魚網、網墜、織網梭等漁具,大麥、小麥、糜、谷、青稞、麻籽等糧食,棨信、印章、倉印、封泥等印符,筆、硯、麻紙等文化用品以及尺、木板畫等等。
1930年掘獲漢代簡牘約1.02萬枚,現藏台灣省中央研究院。1972~1976年掘獲漢代簡牘約 2萬枚,現藏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其中甲渠候官治所遺址出土7865枚,肩水金關遺址出土11577枚,甲渠第四燧址出土195枚。這些簡牘大部分是漢代居延邊塞的屯戍檔案,是研究漢代邊塞屯戍制度、社會經濟、文書簿籍、語言、書法等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