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
科技倫理規範是觀念和道德的規範。它要規範什麼呢?簡單地說,就是從觀念和道德層面上規範人們從事科技活動的行為準則,其核心問題是使之不損害人類的生存條件(環境)和生命健康,保障人類的切身利益,促進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科技是推動社會發展的第一生產力,也是建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會行為,承擔著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從這點來說,在科技活動中遵守倫理規範是社會發展的需要,一切不符合倫理道德的科技活動必將遭到人們的異議、反對,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菸民控告幾個大菸草公司獲勝訴,菸草公司賠償幾十億美元。這不僅是法律的勝利,也是科技倫理道德的勝利。吸菸對人體有害早就被醫學研究所證實,菸草公司明知這一事實,只是出於自身經濟利益考慮,違背倫理道德,製造、銷售香菸,造成不良後果,理應受到經濟上的懲罰和良心上的譴責。我國醫學專家和經濟專家也曾經算過一筆賬:菸草業賺入的錢遠不抵菸民因吸菸損害造成的醫療費用和間接經濟損失!因此無論從哪方面講,對這類有害工業技術,限制甚至取消其發展也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需要。 科技倫理是在克隆技術誕生和發展時提出的。當複製人時,提供體細胞的人和克隆出來的人屬於何種關係引發人們的爭議。
討論
不少人把科學技術比喻為雙刃劍和“潘多拉魔盒”,這是很形象的。的確,科技這個“魔盒”里裝了很多好東西,但有時候拿出來進行了不正確的使用,未必產生好效果,相反還有可能出現負面影響。在科技史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炸藥、原子能、化工技術、造紙技術、紡織技術、生物技術……在給人類創造財富和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帶來戰爭工具、環境污染和生存條件的惡化。這就提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在科技發展和科技活動中,必須重視倫理規範,以弘揚科技 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負面影響,更好地為人類造福。科技倫理的討論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生命倫理
克隆技術中的生命倫理問題。學者們認為,克隆是無性生殖,是一種低級的生殖方式,人類有性生殖、再用克隆這種原始的生殖方式進行生殖,實際上是一種倒退。治療性克隆如家畜的育種、重現瀕危動物等研究套用前景非常寬廣。克隆技術對科學和社會的發展起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我國政府要加緊制定《克隆技術套用法規》,規定克隆技術的範圍、條件和把複製人類胚胎控制在一定的法律和倫理範圍之內。
基因倫理
基因倫理的前瞻研究。學者們強調要在技術倫理的視角和方法外建立道德哲學的維度。基因倫理的前瞻研究面對三個基本課題:基因技術的倫理學本質,到底是“技術革命”,還是“道德哲學革命”?基因倫理的文化反映,到底是提供倫理批評、倫理戰略,還是進行道德哲學的準備?基因倫理學的研究視野,到底是“常規倫理學”,還是發展倫理學?隨著基因技術的不斷發展,未來的倫理世界、道德世界將呈現自然人-技術人、自然家庭-人工家庭混合共生的過渡形態,道德哲學應當以創造性的價值智慧,卓越地調和與解決這個矛盾。為此,必須進行道德哲學創新的理論準備。
生態倫理
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問題,自人類出現就已經存在。人既依賴自然而生存,又是改變自然的力量,人與自然是依存、適應、衝突與和諧的關係。隨著科技進步和生產力的提高,人由自然的奴隸變成自然的主人,人與自然的關係也逐漸成了改造與被改造、征服與被征服的關係。人類對自然界的作用增強,出現了過分強調人類能動作用的思潮,“人定勝天”、“人類中心論”就是具體體現。人類以自然的主人自居,片面地按照人類的主觀意志或需求去改造自然,往往會違背客觀規律,釀成環境惡化、資源枯竭的苦果。
恩格斯指出:“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有可能對我們進行了報復。由於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長期掠奪性開發,廢水、廢氣和廢渣的任意排放,各種化學原料與農藥毫無節制地使用,造成生態環境的嚴重污染,正常的生物鏈遭到破壞,大量的動植物瀕臨滅絕,使得生態與環境領域的科學倫理問題顯得尤為突出。人類正面臨著生態環境危機,世界氣候異常,環境災難頻繁的考驗。從1998年肆虐數月之久的巴西亞馬遜森林大火,到我國長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的特大洪災,歐洲大陸的狂風暴雨和席捲中美洲地區的“米奇”颶風,都給人類帶來了深重的災難。
實踐證明,“人類中心論”漠視自然客體,過分強調人類的價值主體地位,有悖於可持續發展思想,已漸失去社會思維主體地位。因此,構建適合時代發展的生態環境倫理體系是非常必要的。生態環境倫理學是人與自然道德生活的理論基礎,它根據生態學揭示的人與自然相互作用的規律,對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進行深層次的哲學思考,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分析研究人與自然的整體關係,以尊重和保持生態環境為宗旨,以未來人類持續發展為著眼點,強調人的自覺和自律,強調人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存共融。它突出強調在改造自然中要保持自然的生態平衡,要尊重和保護環境,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取得經濟的暫時發展。
當前,建構生態環境倫理要特彆強調人類平等觀和人與自然的平等觀,主張人與人及人與自然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發展平等,即一部分人的發展不能以犧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為代價,既要求代內平等,也要求代際平等。所謂代際平等的道德原則,就是當代人與後代人在享用自然、利用自然、開發自然的權利要均等。要利在當代,功在千秋,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路,要尊重和保護子孫後代享用自然的平等權利。現今代際不平等現象十分嚴重,人口膨脹、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失衡,已嚴重威脅後代人的生存發展權。解決代際不平等現象,必須建構生態環境倫理,用理性約束人類的行為,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觀念。
新材料倫理
自20世紀90年代納米產品進入人們生活以來,納米材料已經套用於大眾生活的各個方面,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潛力。納米技術是對大小在100納米以下的物質進行操作,利用物質在這一尺度上表現出的獨特性質來製造新產品。部分計算機晶片、防皺的褲子、DVD播放機、自潔玻璃、防曬霜中的遮光劑等產品,都是套用納米技術的實例。但近一時期,納米技術對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成了科學界研究的新課題。在美國化學學會2003年年會上,有3個研究小組分別報告說,納米材料具有特殊的毒性。美國航空航天局太空中心的研究小組發現,向小鼠的肺部噴含有碳納米管的溶液,碳納米管會進入小鼠肺泡,並形成肉芽瘤,而用聚四氟乙烯製作的納米顆粒毒性更強。紐約州羅切斯特大學的研究小組讓大鼠在含有這種納米顆粒的空氣中生活15分鐘,會導致大多數老鼠在4個小時內死亡。研究人員指出,這只是初步結果,還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美國和英國政府已開始採取行動,加強對納米技術的管理。英國政府要求皇家學會和皇家工程院考察探索納米技術的優點與風險,研究納米技術可能造成的倫理和社會問題,進而把納米產品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加拿大環保組織ETC出於保護人類和地球的考慮,呼籲全世界暫停納米研究。
迄今為止,影響最大的呼聲當屬綠色和平組織委託英國帝國理工學院所作的報告《未來的技術,今天的選擇》,該報告歸納了一些科學家、環保主義者、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對納米技術可能造成危害的分析,指出納米粒子及納米產品可能包含科學家還未充分了解的全新污染物,由於不可生物降解或錯誤使用,極可能造成災難。報告警告說,儘管一些組織要求全面禁止納米技術的研究並不現實,但如果納米產業界不嚴肅對待公眾關注的負面問題,它們最終將導致全面被禁的命運。
開展納米技術的安全性研究,並不是要限制納米技術的發展,而是要更科學地發展納米技術。研究發現,納米技術一旦滲透到生物學領域將迅速改變農業和醫學的面貌,人類生活方式也將在納米技術與計算機和基因生物學的結合中迅速出現革命性的變化。同時,在人類健康、社會倫理、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將會引發諸多問題。
信息倫理
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數位技術、多媒體技術和網路技術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推動著人類社會從後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迅速轉變,引發了信息傳播在媒介形式、報導方式、客群地位、客群行為等多方面產生了一系列深刻的變革,同時也帶來了信息倫理問題。
網路的開放性使得文化和價值觀各異的人們參與到網路中來,在網路交往活動中,首先面臨的是對個人隱私的挑戰,如何保護合法的個人隱私、如何防止把個人隱私作為謀取經濟利益的手段,成為網路時代的主要倫理問題。虛擬與現實之間,一系列其他新的社會問題諸如網路犯罪、網路病毒、網路黑客、垃圾郵件、網路安全、信息壟斷、網上智慧財產權,以及利用信息網路進行恐怖活動和發動信息戰爭,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威脅國家安全等隨之產生,這些都引發了計算機網路技術與信息倫理的激烈衝突。
信息倫理的特徵包括行為約束的自律性,評判標準的模糊性,道德主體的自由性,承受對象的全球性,其具體表現有信息犯罪、隱私權受擾、智慧財產權受損、信息壟斷、信息安全、信息污染等。信息倫理只是一種軟性的社會控制手段,它的實施依賴於人們的自主性和自覺性,因此在針對各類性質嚴重的信息犯罪時,信息倫理規範將顯得軟弱無力。只有進行信息立法,將那些成熟的、共性的倫理規範適時地轉化為法律法規,才能構築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專家指出,要構建新形勢下的信息倫理,必須在4個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提高公民的信息倫理意識;二是制定出清晰的信息倫理準則;三是超前預示各類信息倫理問題;四是進行信息立法,互補信息倫理。而要改進網路社會的人際和科研環境,可採取下列具體措施:
(1)開展信息立法,加強網路信息管理。
(2)制定行業信息倫理準則,約束個體信息行為。
(3)加強網路道德教育,使個體由“他律”走向“自律”。
(4)從技術角度控制和過濾違法與有害信息。
(5)制定國際化的信息倫理公約,促進全球倫理道德建設。
軍事倫理
世界上任何的高新技術一經開發,很快就會被套用于軍事領域。像美俄兩國始終致力於把最新技術引入核武器系統中,以實現其核武器的現代化,奉行對別國的核威懾戰略。典型的還有基因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套用及其所帶來的軍事倫理問題。自基因技術問世以來,一些軍事大國就置1972年締結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於不顧,競相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研究基因武器。基因武器是按照作戰需要,通過基因重組技術改變細菌或病毒性狀而製造出來的新型生物武器,它使不致病的微生物成為可致病的,使可用疫苗或藥物預防和救治的疾病變得難以預防和治療。
基因武器還可以根據人類的基因特徵選擇某一種族群體作為殺傷對象。原理是人類不同種群的遺傳基因有一些差別,將基因表現不同的產物當作攻擊目標是完全可行的,因此科學家們也稱這種“只對敵方具有殘酷殺傷力,而對己方毫無影響”的新型生物武器為“種族武器”。
與造價昂貴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比,基因武器有著許多無可比擬的優勢:一是成本低、產量高,殺傷能力強;二是使用方法非常簡單,難以防治。基因武器從使用到發生作用都沒有明顯徵候和特殊標記,因而很難迅速隔離和及時救治。這種武器一旦用於戰爭將成為人類新的災難。西方一些國家已制定了研製基因武器的計畫,並以研製疫苗為名,進行著危險的傳染病和微生物研究。據英國醫學協會發布的《生物工程技術-生物武器》專題報告預測,基因武器的問世時間將不會晚於2010年。該協會2004年10月公布的一份報告說,可以用做種族清洗的基因武器在5年之內就可成為現實,10年之內基因研究可以開發出新型的、用於專門滅殺某一特定種族人口的生物武器。
美國軍事醫學研究所其實就是基因武器研究中心,那裡已經研製出一些具有實戰價值的基因武器。同時,美國國防部正在籌劃一個龐大的“生物保護計畫”,以對付21世紀的“生物恐怖分子”。英國政府所轄的化學及生物防疫中心運用基因工程技術進行了至少5年的秘密研究,以試驗基因殺人“蟲”(Gmsupergerms)。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披露,為了報復伊拉克的飛彈襲擊,以色列軍方正在加緊研製一種專門對付阿拉伯人而對猶太人沒有危害的基因武器——“人種炸彈”。由於生物技術研發的混亂,生物武器的威脅已超過了化學武器和核武器。
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既是“上帝”又是魔鬼,在為人類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同時,也使戰爭的最基本要素——武器的研製和使用得到了飛速發展。自武器進入熱核時代、生化時代以來,不管是用戰爭手段維護正義,還是用戰爭手段奪人城池,都產生一個非正義的結果,那就是對地球、對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理環境造成巨大的毀壞,因此必須要用正義的倫理道德來約束和制止。
使用問題
【指導原則】
使用轉基因技術的指導原則。有學者認為應把預防原則作為指導轉基因技術使用的基本倫理原則。預防原則的基本要求是,如果某項行動(特別是對技術的使用)會給我們的健康和環境帶來某種嚴重的或不可逆的潛在傷害,那么,我們最好不實施該項行動,儘管對於這種潛在傷害的可能性、嚴重程度或因果聯繫尚存在著科學上的不確定性;同時,那些主張實施該項行動的人應承擔舉證的責任。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們圍繞那些有可能帶來巨大利益、同時又具有不可預料的巨大風險的尖端技術而展開的爭論,將主要的不是一個技術上的爭論,而更多的是一個倫理、政治和決策方面的爭論。
【道德約束和科學家的社會責任】
科技給人類帶來的一切危害都不是它本身的過錯,但科技方法、科技活動、科技成果以及成果的運用,明顯滲透著社會文化和倫理道德的因素。科學上“能夠的”並不是倫理上“應該的”。作為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倫理道德的發展方向對整個社會倫理道德的建立和完善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過去,人們普遍認為,科學在本質上是進步的、是有益於全人類的,科學技術沒有價值偏好,是中性的,因此科技本身與倫理無關。科學家的職責就是做好本職工作,科學家的科研精神是“為科學而科學”,科學家研究的成果越多,對社會的貢獻越大。然而,隨著科學技術負面影響的逐漸顯現,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科學技術絕非是中性和客觀的事物,科技和倫理有著密切的關係,科學家是科技活動的主體,科學家的倫理觀念影響科學技術活動的動機和目的,同時影響科學技術活動的內容和方式。科學家進行科學研究,就要為它的後果承擔責任,要敢於把科學研究與社會責任聯繫起來。
科技倫理是對科技活動的道德引導,是調節科技工作者相互之間、科技共同體與社會之間諸種關係的道德原則、道德規範。科技倫理不僅蘊含一般的倫理價值,而且包容科學技術真價值。如果一個科學家明明知道某項科學發現將會嚴重危及人類的生存,那么他就不應該把這一發現公布於眾。另一方面,不論科學研究還是它的社會運用,都是在社會中進行的,而這一舞台的導演是各國政府,因此政府必須規範科技運用,採取措施加強科技發展中的道德倫理約束極為必要。
科學家的社會責任關係到整個社會的道德取向和道德規範,全社會必須關注科技倫理和科學家群體的社會責任問題,在面對種種新的技術成果的同時,不能忽略其自身涉及的種種現實及潛在的危險,必須正確地利用科技成果為人類造福,維護人類的健康和生命,最大限度地避免由於科技成果的使用不當而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譬如面對生命倫理問題,科學家的社會責任至少應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科學家應對其科學研究本身的行為負責,即在研究中一旦意識到其結果會對人類構成威脅或傷害,應當自覺約束乃至終止研究;二是科學家應對其社會行為負責,即把已經認識或預見到的、由研究帶來的各種可能後果,負責任地告知公眾。
科技倫理道德建設要重視科技工作者的教育問題,在德國,各大學普遍設有科技倫理道德課。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竺認為:科學家不能成為科技動物,必須要具有社會責任感,這也是教育的責任,倫理學起碼要成為學習自然科學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課之一。另外,對於科技不端行為的防範,相關的制度和法律法規也要逐漸完善;科學研究機構應當建立倫理委員會,對研究計畫進行倫理審查和監督;政府部門和科研管理機構可參照已有的法律或條例,制定針對科學研究的倫理監督和管理辦法。三是在日常的科研工作中,可以採用個別談話、寫保證書、亮黃牌等做法,對科學家進行適時提醒,並使其接受科技界和社會的監督,以促進、引導和保障科學研究沿著健康規範的道路不斷前進。
爭論
英國科學家首次利用人體幹細胞造出人造精子,這將為治療男性不育症帶來希望,不過這一最新成果也帶來了巨大的道德和倫理爭議。
醫學專家估計這項最新科學成就可能最早在5年內就會被用於體外受精診所,屆時可以使成千上萬的不育男性擁有自己的“基因”兒女。而這僅需要患者的一小點皮膚組織即可。
但是這項最新成果也充滿了醫學和倫理學爭議。構想一下,醫生可以利用這項成果完全依靠人造手段製造出嬰兒。更令人可怕的是,那些長眠地下的男性也可以從墳墓里製造出自己的後代。
據今天的《幹細胞研究及進展》(StemCellsandDevelopment)刊文介紹,英國紐卡斯爾大學的科研人員致力於人體幹細胞研究,並且首次造出人造精子。生物學家卡里姆調製出一種化學物質和維生素構成的“雞尾酒”,在這種“雞尾酒”培養環境下,人體幹細胞轉變成精子。幹細胞是一類具有自我複製能力(self-renewing)的多潛能細胞,在一定條件下,它可以分化成多種功能細胞,醫學上稱為“萬用細胞”。幹細胞的發育受多種內在機制和微環境因素的影響。人類胚胎幹細胞已可成功地在體外培養。最新研究發現,成體幹細胞可以橫向分化為其他類型的細胞和組織,為幹細胞的廣泛套用提供了基礎。
通過顯微鏡觀測,科學家清晰地看到了這種人造精子有頭和尾,並能像正常的精子一樣遊動。卡里姆教授表示相信這種人造精子能夠使卵子受孕,並能製造出健康的小寶寶。卡里姆教授還將進行進一步研究,以確定該項成果的安全性,並申請監管部門許可,利用人造精子開展實驗室人工受孕研究。
據悉製造出人造精子的幹細胞取自於生命最初階段的胚胎,但是科研人員希望能夠利用男子的皮膚組織製造出人造精子。那就需要把皮膚組織細胞置於特定的培養環境中,讓其生物鐘調整到胚胎幹細胞的狀態,然後再轉化成精子。
通過體外受精技術,人造精子可以植入到卵子之中,那樣不孕男子就可以擁有自己的骨肉了。不過英國法律禁止用實驗室產生的人造精子和人造卵子進行體外受精。科研人員認為有必要對此進行調整。醫學人員也相信這項最新成果也有助於人們更好地認識和研究不孕不育症。認識到精子產生過程的缺陷,可以幫助醫學專家研製出能夠提高懷孕幾率的神奇藥物。
卡里姆教授說:“這是一項重大的科學進展,因為它能使科研人員仔細研究精子的生成過程,有助更好地了解男性不育的原因。弄清楚為什麼會發生男性不育,以及致病因素。男性不育越來越普遍,沒人知道具體原因。我們將會在實驗室對污染和營養等方面因素展開研究。”
科研人員同時也意識到了該研究成果的道德和倫理風險。他們承認存在通過提取死者皮膚組織細胞,那些長眠地下的男性也可以製造出自己的後代的可能性,卡里姆教授說,“這正如電影侏羅紀公園里的場景一樣。理論上有這種可能性,但是人類的生殖不僅僅是生理現象。人們必須考慮心理、社會和倫理因素。”
科研人員也曾試圖利用女性胚胎製造出精子,但是實驗失敗了。這表明在繁衍後代方面,男性占有主導地位。但是有朝一日科學家也許會通過女性幹細胞製造出人造卵子,屆時人造精子和人造卵子結合,將會誕生完全人造的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