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監察局

石城縣監察局和縣紀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縣委、縣政府負責。縣監察局仍屬政府序列,接受縣政府的領導。

主要職責

1、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鄉(鎮)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縣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人員、鄉(鎮)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2、負責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任命程式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決定;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4、負責對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根據我縣實際,草擬有關的地方性政策規章。

5、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制定政策、規章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鄉(鎮)行政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審核縣直單位監察室幹部人選;負責縣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的監察室幹部職務的任免;組織和指導全縣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7、承辦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紀檢、監察工作計畫、報告、總結和其他重要檔案;負責紀委常委會、全委會、監察局長辦公會議及其它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檔案運轉、文書檔案、保密、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管理工作,承辦縣委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徵求紀委意見時的答覆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保管並監督使用縣紀委、縣監察局、縣紀委辦公室印章,制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印章;負責對上、對外聯繫和接待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搞好機關事務和後勤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2、宣教調研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主管新聞報導;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報告,編印紀檢、監察內部刊物;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3、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提出執法監察工作的計畫和建議,以及執法監察工作情況的綜合;負責組織本委、局開展的全縣性執法監察活動,並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參加縣委、縣政府組織的有關檢查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4、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紀檢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它重要、複雜案件核實、檢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的協調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全縣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查辦工作;負責全縣案件查處工作各項數據的統計、匯總、審核和上報,全面了解全縣辦案工作的情況;收集、匯總各類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專題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為領導工作提供對策性建議;負責案件管理制度建設,指導下級案件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5、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縣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審核基層黨委、紀委、監察室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做好受處分人員的回訪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應訴的業務事宜,負責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審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6、信訪室(兼掛舉報中心牌子)

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調查部分信訪舉報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情況;轉辦、催辦轉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及有關單位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它重要的信訪問題;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7、廉政辦

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委機關(正科級)。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實施全縣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部署;具體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和廉政建設專項治理活動;組織協調全縣各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8、糾風辦

縣監察局增掛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正科級),負責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對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行業不正之風情況,提出糾正措施;承辦不正之風典型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9、最佳化發展環境機關效能投訴中心

負責管理縣內外投資客商的投訴,協調解決投資商經營過程中需要解決的有關問題。

10、土地監察督查中心

負責對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落實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落實監管責任和查處違法違章建設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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