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震預報

"我國對地震預報實行國務院統一發布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發布地震預報訊息。 凡未經政府認可的地震預報信息

我國對地震預報實行國務院統一發布制度。地震預報一般由省級人民政府發布,情況緊急時,可由市、縣人民政府發布48小時內的臨震警報,並同時向上級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發布地震預報訊息。凡未經政府認可的地震預報信息,均屬地震謠傳,不可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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