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辭去軍職,回家鄉參加農民運動被推選為縣農民協會執行委員。不久,加入國民黨,考入國民黨山東省政府辦的區長訓練班。畢業後任第十區區長兼聯莊會會長。1935年調新泰縣任區長。次年免職回本村任國小教員。其間,受進步人士張耀南影響,脫離國民黨,參加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救亡活動。1939年6月,任長清縣抗日民主政府二區區長。1942年任峰山縣民政科科長,泰西專署長(清)肥(城)平(陰)東(平)四縣行政特派員。同年4月被日軍逮捕,受盡酷刑,堅不吐實,後被押至撫順煤礦當勞工。1943年逃回家鄉。是年冬,繼續任二區區長。1944年初,峰山縣委批准其為中共特別黨員。4月,又被日軍逮捕,在獄中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