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國民教育體系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是相對於傳統國民教育體系而言的。它應當具有全面性、普遍性、開放性特徵,能夠解決傳統國民教育體系無法解決的難點、盲點問題,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全面發展的需要,適應人才需求的多樣性。能夠激發中華民族的教育創造力,合理配置現有教育資源,充分開發利用潛在的教育資源,形成教育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有效再生、擴大的機制。它應當具有嚴謹的體系和合理的結構,包括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兩翼,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各個層次,成長教育和繼續教育各個階段。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以終身教育思想為導向,以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為基礎,以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為層次,以成長教育和繼續教育為階段,以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為目標。

簡介

指由五方面教育和三項保障機制所構成的現代教育事業總體。五個方面教育是: 義務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三項保障機制是:國民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國民教育教師保障機制和國民享受教育權利保障機制。《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 要“建設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以終身教育思想為導向,以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為基礎,以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為層次,以成長教育和繼續教育為階段,以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為目標。

原則

建立現代國民教育體系遵循的幾項原則:

(1)教育的平等、公平原則。使全體社會成員都能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和條件。

(2)適應性原則。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3)教育個性化原則。要有利於社會成員個體的全面發展,有利於社會成員個性化的學習要求,有利於個性的充分發展。

(4)教育開放性原則。現代國民教育體系要實現學校、家庭、社會的緊密聯繫,要體現現代終身教育思想,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同時要廣泛吸收各國教育的一切優秀成果。

(5)教育管理和學校管理的民主、科學性原則。要研究並充分利用現代教育管理理論和現代教育管理技術。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主要功能是:(1)教育為社會、經濟發展、為公民自身發展服務的功能。(2)創新功能。(3) 終身教育功能。(4)教育資源的最佳化整合功能。建立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保證教育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戰略舉措,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要保證。

國民教育與國民教育體系

關於“國民教育”,觀點歷來有歧義。顧明遠先生主編的《教育大辭典》這樣詮釋:“國民教育(nationaleducation)亦稱公共教育。指國家為本國國民(或公民)舉辦的學校教育。一般為國小和國中教育,有的國家還包括幼兒教育和高等教育。”並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不再沿用國民教育名稱。”但是,受國際教育環境和我國教育歷史沿革的影響,“國民教育”的名稱和概念並沒有退出歷史舞台。尤其是到了上世紀末,由於教育學術界對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認識逐步向系統化、整體化的方向深入和升華,“國民教育”、”國民教育體系”的字眼頻繁出現在我國的教育期刊上,並由此引發了人們對我國教育改革、發展整體性、系統性目標空前熱烈的探索,成為中共十六大報告提出“形成比較完善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巨觀教育發展目標的學術基礎。

過去人們一般認為,國民教育是指“國小和國中教育”,與義務教育大體相當。但是,在現實中,國民教育往往又與學校教育相表里,與學歷、學籍有著密切聯繫。在我國的教育結構中,它作為基本部分,很明顯地具有國家教育體系主系列的性質。所以,它不應局限在“中國小”的層次上,應當具有貫通所有層次、涵蓋各種教育的性質。筆者認為,國民教育實質上就是以學校教育為主體,以成長教育為重心的國家學歷教育,國民教育體系則是由國民教育的所有要素組成的國家學歷教育體系。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國民教育體系,應當是國家教育事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性、前提性工作。

事實上,我國國民教育體系的建設一直在進行之中,只是缺乏科學的構想、明確的目標、自覺的意識。比如,建國以後國家建立的各種全日制、半日制、夜校制的普通中國小和普通高等學校、工農補習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師範學校、職業高中、藝術學校、體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所實施的教育,均屬於國民教育體系的內容。但是,這些學校教育並沒有和諧共處,形成分工明確、結構合理、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整體,衝突和阻滯現象十分突出,還有一些難點、盲點問題沒有解決(如體育競技、雜技表演等特殊技能人才的學校教育問題,非學科性專業的系統教育問題等),致使某些類型的人才(如特殊技能人才)不能得到基本的學歷教育。從這個意義上說,國民教育體系建設的目標並沒有真正確立。迄今為止,我國的國民教育體系是在傳統的經濟與讓會體制下以某種自髮狀態存在的,可以稱之為傳統國民教育體系。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正是與傳統國民教育體系相對而言的,其基本特徵、主要功能、內部結構都在與傳統國民教育體系的對比中鮮明地體現出來。

基本特徵

全面性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全面性特徵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基礎性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基礎性是指它具有完備堅實的基礎教育部分。這個部分不同於傳統國民教育體系基礎教育部分之處在於:它不是只有傳統普通教育中的中國小教育一種基礎,而是具有包括各類中國小階段教育(如中等專業學校、中等師範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體育學校、武術學校、戲曲學校等)的多種基礎。後面這些學校的教育在傳統教育體制下是一種“終結性”的教育,而在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中則應當是一種成型性與發展性有機統一的學校教育,既為學生階段性成才創造條件,又為學生進一步深造,成為本類型、本專業具有更高層次學歷的人才打基礎。

2.高延性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高延性是指它向高層次延伸的特性。這種延伸不同於傳統國民教育體系中局限於某種類型人才(特指“知識型”人才)、某些專業範圍(主要指學科性專業),而是全方位的,知識型、知識—技能型、技能—知識型、技能型等各類人才,學科性專業、術科性專業、學術結合性專業均有自己的高層次教育,其學歷層次從國民教育的最初層次一直延伸到最高層次。在這一體系中,不光是知識分子,社會上各類專門人才(包括技術工人、技術農民、演員、運動員等)都可以有自己的學士、碩士、博士,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教育全面振興局面。

3.普遍性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普遍性是指它存在的方面極為廣泛,全面涵蓋各地區、各民族,各個產業、行業、專業領域,各種職業、職業群.可以消除傳統國民教育體系由於自身不發達而造成的盲點,使全體社會成員無論從事何種職業都能夠享受到國家所賦予的接受現代教育的權利,整個社會不再存在由於教育體制本身的原因而造成的空白。

規範性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規範性是指它具有約定俗成或明文規定的標準體系。這個體系具有以下特徵:

1.層次分明

我國國民教育體系分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個層次。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育統計局1997年版《國際教育標準分類》中,教育層次分為從0到6共7個層次。其中,0層次為學齡前教育;1層次為國小階段的教育,相當於我國初等教育階段;2層次為國中階段的教育,3層次為高中層次的教育,2.3相加,相當於我國中等教育階段的教育;4層次為轉型教育,不同類型的高中階段畢業生通過這一階段的課程銜接和學制轉換,可以進入另一類型的高等學校學習;5層次為高等教育的專科、本科、碩士階段教育,6層次為博士階段的教育,5.6相加,相當於我國高等教育階段的教育。相比之下,我國的教育層次比較簡潔,但是也有一些明顯的缺陷。首先,缺乏銜接、轉換機制。不便於不同類型的人才進行合理的教育轉換,造成一些違背教育時間信用原則和教育公平原則的“翻牌”大學生現象(如奧運金獎運動員無須上學、考試,一經“翻牌”,便直接成為著名高校非運動專業的學生)。其次,層次類型糾纏不清。如“初等職業教育”,因有“職業”二字,便總是被人們解釋為來自國小後教育分流、招收國小畢業生的“國中”階段的教育,“等別”與“級別”相混淆,造成對整個國民教育體系規範的破壞。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必須解決這些問題。應當吸收《國際教育標準分類》中的先進性因素,結合我國教育層次的特點進行創新。在各個層次的結合部均設定轉換層次,使不同類型的人才在自己成長的各個階段,都可通過一定時間的課程銜接和學制轉換,進入高一層的其他類型教育中學習。

2.類型合理

社會人才結構發展的需要是教育類型建構和變革的決定力量。教育類型一定要適應社會人才類型的發展要求,這可以說是一條必然規律。這種適應有時是自覺的,有時是自發的,主要由一個社會人們的普遍教育認識水平所決定。受經濟、社會和教育自身發展水平的制約,我國在這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均較為滯後。關於人才類型和教育類型,我國沒有一致的基本說法。筆者認為,根據社會分工的歷史法則,結合《國際教育標準分類》的有關規定進行反推、擴展,可以將現代社會的人才分為“知識型”(A型)人才、“知識—技能型”(B型)人才、“技能—知識型”(C型)人才、“技能型”(D型)人才四個基本類型。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中應當包括這四類人才完整的學校教育培養體系和考試選拔機制,形成A型(普通學校教育,含普通中國小教育和高等普通學校教育)、B型(中等專業學校教育以及與之相對應的高等職業學校教育)、C型(技工學校教育及其相應的培養“既有本科學歷又有高級工證書”的“雙高”人才的高等學校教育)、D型(指培養以體育競技、藝術表演人才為目標的特殊技能人才的“一體化”學校教育)的學校教育體系。

3.名實一致

名稱與實際相符合是規範管理的前提。由於傳統國民教育體系的不嚴謹性,我國教育中有許多名實不符的現象。如學校,本指專門進行教育的機構,承擔著培養未成年人成長和進行學歷教育的社會職能,與進行職業培訓的機構分工明確。但是許多培訓機構,甚至一些個人創辦的不正規的短期培訓機構也自稱為“××學校”。學院是以某一專業教育為主的本科層次高等學校,與進行專科教育的高等學校層次分明,但是教育行政部門卻將一些進行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的學校命名為“職業技術學院”;一些高校在機構改革中為了顯示實力,也紛紛將原來系一級的教學部門改稱“××學院”,甚至一些名為“學院”的高校也將自己內部的二級教學機構稱為“學院”,前面冠以原系名,形成了“××學院××××學院”的名稱,疊床架屋,佶屈聱牙,令人費解;一些沒有獨立辦學資格的助學機構也自稱“××專修學院”。大學一般是指進行本科及其以上層次教育的綜合性高等學校,規格一般高於學院,但是一些地市所屬的地方高校和民辦高校也稱“××大學”,它們升格為本科院校以後,反而又稱為“××學院”。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已經確定了“職業教育”的名稱,但教育行政部門仍在沿用“職業技術教育”的舊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已經規定職業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而職業學校教育包括“初等、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但是人們仍然層次類型不分地還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加以並列,給人們的認識造成很大困惑,也給相應的教育管理帶來諸多麻煩。

在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構建中,應當嚴格遵循“名實一致”的原則,“循名責實”,對各種教育和教育機構的名稱加以規範。建議“學校”只作為各級各類正規專門教育機構的統稱,以高中層次為基準,根據學校所屬的教育類型分別稱“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特殊技能學校”。高中以下層次依次稱“國小”、“初級中學”,如確屬職業教育類,則在前面加上專業或專業群名稱,如“藝術國小”、“體育國中”等。高中以上層次依次稱“專科學校”、“學院”、“大學”;專科層次的“職業技術學院”均改稱“專科學校”,不加“職業”、“職業技術”等字眼,以體現平等性、非歧視性原則;前面冠行業、專業、專業群或所在地方的名稱,以顯示其特色所在,如黃河水利專科學校、許昌學院等。教育行政部門為了便於管理,可將各類學校和專業分別定為A、B、C、D等類型,分類指導,分類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正式用語中,“職業技術教育”一律改為“職業教育”,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廢止對教育的不規範列舉,用“各級各類教育”加以總體概括,或分別用“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對層次和類型加以概括,以保持概念的邏輯性。同時,全面進行教育名稱的檢查和清理、整頓工作,使教育部門的有關正式用語合理、合法,規範、明確。

開放性

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開放性是指系統整體與外界及系統內部各個層次、各種類型之間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特性。在傳統國民教育體系中,上述特性不夠鮮明,相應關係未能處理好,存在教育同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相脫節的現象,教育體系內部各個層次、各種類型之間相互阻滯、衝突的現象非常普遍。導致學校的人才培養不能適應社會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結構性失業問題突出,教育通道“紅燈”頻亮,“塞車”嚴重,“直通車”不通,“立交橋”不交等不良後果。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應當堅決克服教育同經濟與社會發展相脫節的現象,建立相互之間的密切聯繫;應當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發展的全面需要,果斷調整教育結構,改革教育體制,在前述四個基本人才類型的基礎上,建立相對獨立的學校教育培養體系和相應的考試選拔機制,並通過課程銜接和學制轉換機制,建立相互之間的有機聯繫,構建人才成長的“立交橋”,形成縱向貫通、橫向互連的教育通道;應當“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在保持本國特色的基礎上,大膽吸收世界上一切先進、有益的教育成果,形成全面創新、不斷發展、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主要功能

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發展

傳統國民教育體系的本質特點是知識本位、學科導向,按照知識體系的形成過程和發展方向來系統設計各個層次的教育內容,而忽視行業、職業等社會需求,忽視各類社會成員個性發展的不同需要。這是教育不夠發達、不夠普及,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比較落後、社會分工比較簡單時代的產物。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則是在現代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深刻變革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它的本質特徵就是對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發展的全面需求的適應性。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求產生社會上各種各樣的職業、專業,各種各樣職業、專業的發展創造出自身的人才和人才標準,並根據社會分工的歷史法則和現代社會的發展變化,形成社會的基本人才類型。全體社會成員各有自身的生理、心理特點,與某類人才和人才標準有某種基本契合性,從而形成了現代社會中人才需求的多樣性。所以,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發展的全面需求,從人才的角度說,也就是適應了現代社會中人才需求的多樣性。這是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最主要的社會功能。

能夠激發中華民族的教育創造力

中華民族是具有偉大創造力的民族,這種創造力存在於包括教育領域的各個方面,但是在傳統的社會和教育體制下,這種創造力受到很大的束縛。今天,我們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所著力構建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由於是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發展的全面需求、適應人才需求多樣性的先進的教育體系,所以它能夠積極、有力地回應先哲的曠世呼喚,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激發中華民族的教育創造力。在這個體系中,不僅傳統的文、史、哲等教育將繼續輝煌,不僅現代的理、工、農、醫等教育將強勁發展,而且在傳統國民教育體系中不成體系的術科教育、工藝教育、經驗教育等也將蓬勃興起。我們不僅將繼續培養出科學巨匠、文學大師,而且還將培養出高學歷與高技能相統一的技能大師、工藝巨匠、表演藝術家、運動健將及相應師資,從而極大地豐富我國的教育資源。

能夠最佳化教育資源的配置

相對於世界先進國家,我國的教育資源相對短缺。由於傳統教育體制的束縛,相對短缺的教育資源並沒有得到合理的配置,一些潛在的教育資源也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從而嚴重製約著我國教育資源的再生和擴大。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由於能夠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和全體社會成員自身發展的全面需要,適應人才需求的多樣性,最大限度地激發中華民族的教育創造力。由於制度體系、管理體制的科學性、合理性,所以能夠最佳化教育資源的配置,使原有的教育資源通過科學、合理的配置,產生最大化的效益。一些潛在的教育資源,如散存於企事業單位具有高超技術、技能和經驗,在技術創新、技能發展和實踐創造方面處於前沿水平的工程師、技師、工人、農民、運動員、演員等師資及相應的物資、技術、設備資源,也能夠最大限度地加以開發利用,從而形成教育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有效再生、擴大的機制。

結構

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兩翼

傳統國民教育體系以傳統普通教育為主體,形成了知識本位、學科導向的基本特徵、純知識形態的考試選拔標準和相應的單向度學校教育體系。在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中,應當包括兩個基本方面,一是普通教育,一是職業教育。普通教育是以傳授知識為主的教育,在人類從古代走向現代的歷史進程中,它起到了啟迪心智、鑿破鴻蒙和普及文化知識、傳承人類文明成果、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作用,在人類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的今天,它仍將發揮巨大的作用。職業教育是在現代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新的教育類型,它的本質特徵是對社會需求的適應性。兩者應當形成各自完整的體系,並有機結合於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整體之中,形成振翅高飛的兩翼。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兩者主要通過“以國中後為重點的教育分流”,形成各自的學校教育體系。在此前階段,學校教育以普通教育為主,也包括少量具有早期職業導向性的職業學校教育(如國小、國中階段的體育學校、武術學校、文武學校、雜技學校教育,體育、藝術院校的附屬國小、附屬國中教育等)。在此後階段,兩者則平分秋色,保持大體相當的比例,但應進行結構調整,改變目前將“高職高專”統稱為“高等職業教育”這種層次、類型不分,限制高等職業教育向更高層次發展的不合理做法。將現屬高等普通學校序列、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屬於套用性學科的院校和專業(如多數工科、農科、醫科院校和專業)及以術科教育為主的院校和專業(如藝術、體育院校和專業),從原系列中剝離出來,調入高等職業院校序列,與相應的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專科層次“對接”,成為高等套用性、技能類高端和前沿人才的培養中心,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領頭羊”。將進行經濟學、法學、文學、史學、哲學、理學等學科門類教育的院校和專業繼續保留在普通教育系列之中,通過傳統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形成兩大基本學校教育系列。

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各個層次

我國國民教育體系分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大層次。這個分法是比較簡明的,在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中應當保持,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均應以此為統一標準,但是應加以規範。應當明確,兩者的區別僅僅在於各自的專業領域、層次重心和教學重點有所不同。普通教育的專業領域主要在知識型專業範疇,教學重點是進行普通文化課教育,層次重心在中國小階段的基礎教育,面向這個年齡段大多數的公民。職業教育的專業領域主要在知識型、知識—技能型、技能—知識型專業範疇,教學重點是進行職業能力教育,發展重心是高中階段和大學專科階段的教育,面向這個年齡段的大多數公民。而從整體上看,兩者則各有自己完整的學校教育體系,並形成“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和諧關係。 在這三個基本的教育層次之外,現代國民教育體系還應當關注學前教育和大學後教育,亦即關注公民一生的受教育情況。

成長教育與繼續教育各個階段

根據終身教育理念,現代教育不是只針對一個人一生某一階段的教育,而是面向一個人一生的教育。當然,這種面向不是平均用力,而應有所側重,重心仍然在於培養一代新人成長、塑造未來社會成員的全日制學校教育,亦即在於成長教育階段。除此之外,現代國民教育體系還應當關注一個人長大成人後的受教育情況,亦即繼續教育階段。當然,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不可能包辦所有的繼續教育,屬於它的實際上只是具有學歷教育性質的繼續教育。在我國現存的教育體系中,這實際上是一個強項,我國有著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成人教育、自學考試教育體系。但是,相應的管理體系還不夠嚴謹,如什麼人屬於成人教育的生源範疇?在校生能否接受自學考試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教育怎樣根據人才類型進行各自的內部分類?採取什麼樣的標準選拔生源?等等。這些問題均要認真研究解決,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直至法律、法規,形成科學、合理、嚴謹的體系。

與國民教育體系的關係

從辦學理念上看,國民教育體系側重於提升國民的整體素質,尤其是國民的基礎能力素養方面。而終身教育則在終身學習理念的倡導下立足於對每一個人的生涯發展能起到促進作用的立場出發,促進個人的終身學習,使每一個社會成員在一生中能持續地學習,以滿足其在一生中各個時期各個階段的各種學習需求。21世紀的教育必須擴展為終身教育,終身教育之路導向美好未來,不論年齡有多大,都必須有機會學習新的技能。

從辦學特點上來講,終身教育體系從人的發展出發,強調人受教育的終身性、靈活性,超越了國民教育體系階段性、制度化的教育形式,因而更具包容性。

從主要內容上看,國民教育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系統,即以具體的教育形態為主的學校教育,因而,它主要是指學前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大學教育。而終身教育體系則對國民教育體系進行了空間和時間上的延伸,更大範圍地囊括了諸如職業培訓、社區教育、休閒教育等,以及貫穿人的幼兒期、青少年期、成人期和老年期的一種統合而協調的體系。

從辦學體制上來講,終身教育體系不僅包括了由國家、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個人依據國家的教育發展規劃舉辦的制度化的國民教育體系,而且還涵蓋了以自主的、自願的、自由的乃至自助型的非制度化的教育形態。

教育規劃綱要在談及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時,強調要使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體現了對完善國民教育體系在構建終身教育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的深刻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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