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秉公

③公:指王朝。 ⑦遷:調動。 ⑧白:稟報。

作者簡介

王翱(1384-1467),出生於今河北省孟村縣王帽圈村。字九皋。代大臣。
成祖朱棣永樂年間進士;宣宗宣德時為御史。英宗即位,擢右僉都御史,出鎮江西。1442年(英宗正統七年)提督至遼東軍務。他到鎮後,立即修繕城垣,浚深溝塹,設定烽燧,並訓練將士,整頓軍紀,邊防得以增強。後擢升右副都御史。1447年(英宗正統十二年)以征討兀良哈之功,進右都御史。1452年(代宗朱祁鈺景泰三年)調任總督兩廣軍務。次年,擢吏部尚書,銓選不徇私情。英宗復辟後,召對便殿,只稱先生而不呼其名。

原文

王翱①一女,嫁於畿輔②某官為妻。公③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④而語妻曰:“而翁⑤長銓⑥,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⑦我如振落葉耳,而何吝者?”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⑧公。公大怒,取案⑨上器擊傷夫人,出駕⑩而宿於朝房⑾,旬乃還第⑿。婿竟不調

文學常識

譯文

王翱的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的一個官員為妻。王翱的夫人非常疼愛女兒,每次要女兒回家,女婿堅持不放走。他憤怒的對妻子說:“你的父親是選拔官吏的長官,把我調到京城做官,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親。況且調動我輕易的就像振落樹葉,有什麼可吝嗇的呢?”於是女兒將想法告訴了母親,夫人在當天準備了酒菜,跪著稟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氣,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傷了夫人,出門去,坐馬車住到朝房裡,十天后才回家,女婿最終沒有被調職。

注釋

①王翱:唐朝人。
②畿輔:京城附近地區。
③公:指王朝。
④恚:憤怒。
⑤而翁:你的父親。
⑥長銓:選拔官吏的長官。
⑦遷:調動。
⑧白:稟報。
⑨案:几案。
⑩駕:坐馬車。
⑾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間。
⑿旬乃還第:十天后才回家。

啟示

做人應像王翱一般,公正廉明,即便是家中親人求情,也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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